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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棱县2022年棚户区改造福泰嘉园小区建设项目全过程咨询服务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绥棱县2022年棚户区改造福泰嘉园小区建设项目全过程咨询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KC2022G0005)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绥棱县2022年棚户区改造福泰嘉园小区建设项目”已由绥棱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棱发改发【2022】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绥棱县新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申请专项债券资金及地方配套,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绥棱县新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全过程咨询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绥棱县2022年棚户区改造福泰嘉园小区建设项目全过程咨询服务
2.2建设地点:绥棱县益民路西侧、繁盛大街及酱菜厂北侧
2.3建设规模及内容:计划新建面积76108.60平方米,其中:3.15万平方米用于安置人大办公楼南侧地段原址居民244户。剩余面积计划通过异地安置方式安置三小学南侧区域及种子公司区域居民。
本项目建设棚改回迁房731户,棚改住宅共11栋,其中8层4栋,11层7栋,2层物业及设备用房1栋,商业化运作2层商服5栋,住宅一层车库、库房及两栋单独车库,门卫1栋。总用地面积45502.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76108.60平方米,道路硬化面积20480.58平方米,绿化面积13651.00平方米,围栏970米,大门4座,配套建设水暖电等附属工程。
2.4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至全过程咨询工作完成;
2.5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合格标准;
2.6招标范围:
2.6.1项目管理:包括参建单位管理、质量管理、进度管理、信息管理、安全管理、现场管理、验收管理、结算、其他管理等;
2.6.2工程监理:完成本项目施工、竣工验收至保修阶段监理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2.6.3造价咨询:完成本项目全过程造价控制(包括工程概算编制、竣工结算编制)、本工程造价方面相关咨询服务;
2.6.4招标代理:完成本项目施工设计招标等相关服务工作。
2.7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申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及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在人员、资金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工程监理: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等级的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造价咨询: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涵盖工程造价咨询,或仍持有有效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项目管理: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登记(http://www.tzxm.gov.cn/);
招标代理: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hljggzyjyw.org.cn/)发布招标采购信息的权限。
3.2主要负责人资格要求
3.2.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的全过程工程咨询的项目总负责人,应当取得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并在本企业注册,同时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高级职称,投标人拟派项目总负责人在具备相关资格条件的情况下可兼任专业负责人;并提供近三个月(2021年11月-2022年1月)本企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缴费证明;
3.2.2监理专业负责人: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需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并提供近三个月(2021年11月-2022年1月)本企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缴费证明;监理机构其他人员必须是房屋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且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监理组织机构组成人员必须满足《关于加强工程监理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黑建规范〔2018〕1号)有关规定,按《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阶段项目监理机构人员数量最低配备标准》住宅工程配备,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具有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或监理人员培训证书);监理员(应提供监理人员培训证书),安全监理工程师(应具有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或监理人员培训证书);
3.2.3项目管理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并提供近三个月(2021年11月-2022年1月)本企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缴费证明;
3.2.4造价专业负责人:投标人拟派造价负责人须持有国家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并提供近三个月(2021年11月-2022年1月)本企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缴费证明。
    3.2.5招标代理机构负责人:应当取得工程建设类注册职业资格或工程建设类中级(含中级)以上职称,并提供近三个月(2021年11月-2022年1月)本企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缴费证明;除招标代理负责人外,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至少还需配备专职人员2人,专职人员应当取得工程建设类注册职业资格或工程建设类中级(含中级)以上职称。
注:国家规定的六类人员按《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补充通知》(建办市函〔2019〕92号)执行和《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全面排查工作的通知》(黑建函2019-168号);以上所有人员证件均需证企相符。
3.3信誉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全部联合体成员)及其法定代表人(全部联合体成员)、拟派项目总负责人及各专业负责人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未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及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信用中国”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全部联合体成员)在投标期间自行查询,如有上述违法违规记录的,投标无效;
(2)在近三年内投标人(全部联合体成员)及其法定代表人(全部联合体成员)、拟派项目总负责人及各专业负责人均无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全部联合体成员)在投标期间自行查询,如有上述违法违规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3.4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的必须是联合体牵头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联合体牵头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拟派的项目总负责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有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代理人本人必须按照要求参加所有招投标活动,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5本次招标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规定的,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3.6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联合体投标只接受最多由2家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并签定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各方共同与发包单位签订本项目合同,就约定事项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担保的,应当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担保。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担保,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联合体牵头人为监理单位,并负责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购买招标文件。
注:本项目总负责人以联合体各成员共同授权一人为准,投标人拟派项目总负责人在具备相关的资格条件的情况下可兼专业负责人。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等材料。下载时间为2022年01月19日9时00分至2022年01月26日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
4.2招标文件0元/份。潜在投标人使用数字证书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
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交易)-操作手册》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2年02月11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的“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6. 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6.1招标人统一组织踏勘现场。
踏勘时间:2022年1月27日9时00分
踏勘地点:绥棱县益民路西侧、繁盛大街及酱菜厂北侧
6.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 开标方式、时间及地点
7.1该项目为线上开标,各投标人无需在现场开标,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交易平台(http://www.hljggzyjyw.org.cn/),在线上开标页面,按照《服务指南》中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开标期间投标人须使用CA锁进行线上解密;
7.2开标时间为2022年02月11日09时00分。开标地点:绥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康庄路路西和红星街街南交叉口处(绥化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东厢房楼))。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hljggzyjyw.org.cn/);
9. 其他
9.1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将通过最高人民法院官方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对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或否决。
9.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登记受理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做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9.3本工程采取网上招标、网上投标。各投标单位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下载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黑龙江公共资源版)进行投标文件制作、电子签章、标书生成、标书加密。
9.4技术支持咨询联系电话:4009980000。
10. 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绥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 标 人:绥棱县新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绥化市绥棱县绥棱镇西北街二委文化馆025号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康程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闽江路和南直路交口华鸿中心写字楼3号楼1901室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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