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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姑区征收地块房屋、土地面积测绘服务结果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一、项目编号:JH21-210105-00299
二、项目名称:皇姑区征收地块房屋、土地面积测绘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中央路北地块鞋园一、二号地测绘服务
供应商名称:沈阳祺鹏集团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莫愁湖街18号
中标(成交)金额:410,000.00(元)
包组编号:002
包组名称:中央路北上岗子地块测绘服务
供应商名称:沈阳祺鹏集团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莫愁湖街18号
中标(成交)金额:130,000.00(元)
包组编号:003
包组名称:中央路北上东窑地块测绘服务
供应商名称:沈阳祺鹏集团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莫愁湖街18号
中标(成交)金额:295,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中央路北地块鞋园一、二号地测绘服务
服务类
名称:C0904测绘服务
服务范围:001包中央路北地块鞋园一、二号地块:房屋面积约为35万平方米、土地面积约为40万平方米; 以上地块需在征收前完成房屋、土地测绘工作。 供应商接到采购人测绘通知后三日内进场开展工作,十日内出具测绘成果报告。需提供驻场测绘服务。
服务要求:以上地块需在征收前完成房屋、土地测绘工作。 供应商接到采购人测绘通知后三日内进场开展工作,十日内出具测绘成果报告。需提供驻场测绘服务。付款方式及条件:采购人收到测绘成果报告后,一次性付清。(具体以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服务时间:履约期限:1年(具体时间以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服务标准:★验收标准: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辽财采〔2017〕603号)的要求进行验收。 ★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合格
包组编号:002
包组名称:中央路北上岗子地块测绘服务
服务类
名称:C0904测绘服务
服务范围:002包中央路北上岗子地块:房屋面积约为10万平方米、土地面积约为20万平方米; 以上地块需在征收前完成房屋、土地测绘工作。 供应商接到采购人测绘通知后三日内进场开展工作,十日内出具测绘成果报告。需提供驻场测绘服务。
服务要求:以上地块需在征收前完成房屋、土地测绘工作。 供应商接到采购人测绘通知后三日内进场开展工作,十日内出具测绘成果报告。需提供驻场测绘服务。付款方式及条件:采购人收到测绘成果报告后,一次性付清。(具体以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服务时间:1年(具体时间以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服务标准:★验收标准: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辽财采〔2017〕603号)的要求进行验收。 ★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合格
包组编号:003
包组名称:中央路北上东窑地块测绘服务
服务类
名称:C0904测绘服务
服务范围:003包中央路北上东窑地块:房屋面积约为25万平方米、土地面积约为30万平方米。 以上地块需在征收前完成房屋、土地测绘工作。 供应商接到采购人测绘通知后三日内进场开展工作,十日内出具测绘成果报告。需提供驻场测绘服务。
服务要求:以上地块需在征收前完成房屋、土地测绘工作。 供应商接到采购人测绘通知后三日内进场开展工作,十日内出具测绘成果报告。需提供驻场测绘服务。付款方式及条件:采购人收到测绘成果报告后,一次性付清。(具体以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服务时间:1年(具体时间以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服务标准:★验收标准: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辽财采〔2017〕603号)的要求进行验收。 ★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合格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赫淑婵、孙雅荣、王颖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中央路北地块鞋园一、二号地测绘服务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依据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标准收费。(不足5000元的,按5000元收取)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6,150.00(元)
包组编号:002
包组名称:中央路北上岗子地块测绘服务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依据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标准收费。(不足5000元的,按5000元收取)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5,000.00(元)
包组编号:003
包组名称:中央路北上东窑地块测绘服务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依据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标准收费。(不足5000元的,按5000元收取)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5,00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沈阳市皇姑区土地房屋征收补偿服务中心            
地址:沈阳市皇姑区松花江街3号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同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天坛南街8-12号禹洲广场A2座2-5-1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十、附件
采购文件:皇姑区征收地块房屋、土地面积测绘服务12.31终版.doc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中央路北地块鞋园一、二号地测绘服务
供应商名称:沈阳祺鹏集团有限公司
1.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png
包组编号:002
包组名称:中央路北上岗子地块测绘服务
供应商名称:沈阳祺鹏集团有限公司
1.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png
包组编号:003
包组名称:中央路北上东窑地块测绘服务
供应商名称:沈阳祺鹏集团有限公司
1.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png
关联计划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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