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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县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高财采〔2022〕6号)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高县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高财采〔2022〕6号)
系统发布时间:2022-01-18 15:46
高县财政局
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511525202100036
    二、项目名称:高县妇女儿童医院“关爱母婴•唯爱护航•建美丽县城”夜景氛围营造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宜宾言宇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宜宾市翠屏区集义街54号1层
被投诉人1:高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地址:高县庆符镇九华大道中段北侧
被投诉人2:融汇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武侯区武侯大道顺江段77号4幢10层02号
    四、基本情况
宜宾言宇科技有限公司不服融汇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高县妇女儿童医院“关爱母婴•唯爱护航•建美丽县城”夜景氛围营造项目(采购项目编号:511525202100036)作出的质疑答复,于2021年11月28日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本机关于2021年11月29日收悉。经审查,投诉书内容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八条之规定,本机关于2021年11月30日向投诉人邮寄送达《政府采购投诉补正通知书》,告知补正事项和补正期限。2021年12月7日,投诉人向本机关重新提交投诉书及副本,本机关于2021年12月8日收到投诉人邮寄的《投诉书》。经审查,本机关于2021年12月8日依法予以受理,现已审查终结。
投诉事项一:整个采购项目的采购标的物被定义为服务采购,违反了采购法相关规定。
投诉事项二:采购需求不明确,不完整。
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重新合法合规开展采购活动。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人两项投诉事项均成立,投诉事项影响采购结果,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一条第(二)项之规定,因该采购项目已确定成交供应商但尚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本机关决定:成交结果无效,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高县财政局
                                                                    2022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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