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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新华书店(集团)有限公司宜城市分公司房产招租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湖北省新华书店(集团)有限公司宜城市分公司现对其拥有的鄢城北街10号一处房产进行公开招租。招租方保证所提供房产招租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重大遗漏、虚假陈述或严重误导,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行和完整性负责。
一、招租方及招租标的
(一)招租方:湖北省新华书店(集团)有限公司宜城市分公司
(二)招租标的简介
本次拟出租的房产位于宜城市鄢城北街10号,地处繁华地段,总楼层6层,拟出租楼层一楼,出租面积 270㎡;房屋以现状交接。
二、招租期限及租金底价
招租期限为3年。年租金底价为35万元人民币(不含税),合同期内租金以中标价缴纳。租赁期满后,招租方将对该处房产对外公开招租。
三、房屋用途
该房产为商业用房,承租人一旦竞标成功必须符合国家及当地的相关规定,如由此造成承租人不能按预想的房产使用方案施工并导致租赁合同不能履约的,责任由承租人承担;该房产承租人中标后只许本人使用,不得进行二次转租。
四、对意向承租方的基本要求
符合下列条件的境内外企业法人、自然人(法律另有规定除外),均可参加租赁投标。
1.企业注册资本金不低于50万元,具有良好的法人资信;
2.无不良信用记录,近3年没有发生有一定社会影响的经济纠纷。
3.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无不良记录,并提供相关的银行资信证明。
4.经营范围:除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或有噪音、污染环境和国家明令禁止经营范围外的项目。
五、付款方式
具体付款方式及时间在《房屋租赁合同》中另行约定。
六、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为2020年8月 24日起至2020年9月 4 日止。
七、承租人确认方式
本次房产承租人的确定,采取资格审查,有效最高报价者中标的方式确定。
1.公告截止前意向承租方均可前往湖北省新华书店(集团)有限公司宜城市分公司房屋招租工作小组咨询、申请投标,申请时必须书面提交经营项目范围、财务报表、资信证明,携带营业执照及复印件(已通过2019年度工商年检)和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代理人需提供法人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
2.招租公告截止后,竞价开标前经资格审查合格,并向湖北省新华书店(集团)有限公司宜城市分公司缴纳竞标保证金后,在湖北省新华书店(集团)有限公司宜城市分公司,按照招租公告约定的开标时间,意向承租人填写《报价单》密封交出租方。竞价开标时,意向承租人需携带公司印章或个人印章,在《报价单》签字并盖章确认。
在招标代理、新华书店集团公司总部代表和宜城市分公司组成的招租评标小组的监督下,依据最高报价者得的原则,组织所有意向承租人以一次性报价的方式公开开标。出租方当场宣布最高应价,报价最高者为承租方。如果现场出现相同报价,则相同报价的意向承租人进行第二次报价,第二次报价的价格不能低于第一次的报价,且报价最小增幅为1万元。
最高应价者为确定承租人,承租人当场签订《应价确认书》。竞意向承租人需在《应价确认书》签字并盖章确认。
开标时间另行通知。
八、保证金、房产租金、招租服务费
(一)保证金
承租方竞标时应提供保证金现金人民币3万元整,中标后竞标保证金转为房产租金。
(二)房产租金
承租方应在《房屋租赁合同》生效之日,按《房屋租赁合同》的约定,直接支付至宜城市分公司指定账户。
(三)招租服务费
开标竞价结束后,确定中标的承租人,需向招标代理公司支付招租服务费,计4000元。
九、联系方式
湖北省新华书店(集团)有限公司宜城市分公司房屋招租工作小组
电话: 0710-4212382
手机: 18972235987
联系人:余大忠
 
湖北省新华书店(集团)有限公司宜城市分公司
2020 年 8 月 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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