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鱼标讯 > 中标项目 > 东旭光电项目拆迁(房屋)工程招标施工评标结果公示

东旭光电项目拆迁(房屋)工程招标施工评标结果公示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东旭光电项目拆迁(房屋)工程招标方式为邀请招标,计划工期30日历天,招标人陕西省汉中市汉台区铺镇大寨村村民委员会委托招标代理机构泾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于2022年1月18日完成了施工招标,现将中标候选人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3天,2022年1月19日至2022年1月21日),现公示如下:
1、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标价:
中标候选人排名
单位名称
工期
投标报价
第一中标候选人
陕西东元汉升
建设有限公司
30天
拆除砖混结构:37.83元/平方米
拆除临时建筑和瓦屋面:24.83元/平方米
拆除简易房(含彩钢):18.83元/平方米
第二中标候选人
陕西庄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30天
拆除砖混结构:37.50元/平方米
拆除临时建筑和瓦屋面:24.00元/平方米
拆除简易房(含彩钢):20.00元/平方米
第三中标候选人
陕西国坤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30天
拆除砖混结构:38.00元/平方米
拆除临时建筑和瓦屋面:26.00元/平方米
拆除简易房(含彩钢):19.50元/平方米

2、项目负责人信息:
中标候选人排名
项目经理姓名
注册证号
安全生产考核证书号
第一中标候选人
杨娜
陕261121335055
陕建安B(2014)0001291
第二中标候选人
周晓娟
陕261131444958
陕建安B(2014)0010444
第三中标候选人
张莉
陕261131444737
陕建安B(2014)0007916

3、未通过的申请人及原因:无。
4、本次招标活动的投标人或与本次招标活动有关的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公告持有异议的,请在3天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提出,对异议答复不满意的,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5日内向监督部门提出,投诉或异议应以书面形式按《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令11号,2013年9部委23号令修改)向招标人提出。投诉人不得以投诉为名排挤竞争对手,不得进行虚假、恶意投诉,阻碍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提出异议的单位和个人应当表明真实身份和有效联系方式,说明与本次招标活动的利害关系、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否则投诉不予受理。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投诉信函的日期以收到之日邮戳为准。我们将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令11号,2013年9部委23号令修改)认真处理。公示期满无异议,上述公告第一中标候选人将作为正式中标人。
招标人:陕西省汉中市汉台区铺镇大寨村村民委员会
招标代理:泾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1月18日
相关稿件
最新招投标信息
招投标攻略
热门标签
剑鱼标讯APP下载
APP下载地址二维码
扫码下载剑鱼标讯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