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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救助站社会服务(照料护理医护饮食)服务类采购项目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1 采购公告
2 更正公告
3 中标(成交)公告
4 合同公告

福州市救助站社会服务(照料护理医护饮食)服务类采购项目 2022-01-24

 
福州市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福州市救助站
乙方:福建善宁健康管理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100]JXZZ[GK]2021002的福州市救助站社会服务(照料护理医护饮食)服务类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若有联合协议或分包意向协议)无。
2、合同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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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类























品目号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单位) 服务标准 金额(元)
1-1 C190299 其他社会服务 其他社会服务 详见投标文件 详见投标文件 1(年) 详见投标文件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贰佰玖拾伍万元整(¥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7) 天内交货;
4.2交付地点: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长程路275号福州市救助站;
4.3交付条件: 按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合同等要求验收 。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无。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验收期次:1次;验收期次说明:服务终期考核,由甲方委托第三方有资质的机构评估,并出具评估报告,该评估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或由甲方组织站内工作人员进行评估。。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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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期次 支付比例(%) 支付期次说明 预期支付时间(用于采购贷申贷,为空无法进行申贷)
1 40 签订合同后,首先支付项目合同除受助人员饮食服务费用外金额的40%(受助人员饮食费用每月根据实际用餐人数结算1次)
2 40 服务满半年后,再支付项目合同除受助人员饮食服务费用外金额的40%(受助人员饮食费用每月根据实际用餐人数结算1次)
3 20 项目合同期满,经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评估良好以上后。


8、履约保证金
无。
9、合同有效期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若付款总金额达到贰佰玖拾伍万元合同自行终止。。
10、违约责任
无。。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无。。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A包:照料医护包 (一)流浪救助 根据《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机构工作规程》等文件精神,开展如下服务: (1)照料服务。一是对在站流浪救助人员提供安全食品、干净环境、舒适穿衣等生活照料。二是对老、弱、病、残等流浪救助人员的特殊照料与护理。三是做好救助区的日常环境卫生和保洁,确保干净整洁。 (2)医疗服务。一是对救助对象进行入站前的基本体检;二是对突发急病、精神异常或有疑似传染病的流浪救助对象,及时配合站工作人员送医站诊断、救治,并做好陪护工作。 (3)安全服务。一是负责流浪救助对象安置区内安全巡查,对生活区、过道等重点区域的安全巡查并做好巡查记录;二是对安置区内的监控屏幕,尤其是受助生活区等重点区域,进行实时监控,做好站内安全预警。 (4)离站帮助服务。一是对行为正常的成年人要求离站的,根据其实际需求,配合站内引导离站人员到车站上车;二是配合站工作人员做好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行动不便的残疾人和其他特殊困难受助人员的接送返乡工作。三是主动配合站工作人员做好在站因病猝死救助人员的善后相关事宜。 (5)其他:积极协助做好站交待的其它有关流浪救助服务。 (二)社会福利 根据《老年人社会福利机构基本规范》、《精神卫生社会福利机构基本规范》、《残疾人社会福利机构基本规范》等文件精神,开展如下服务: (1)生活照料服务。应制定生活护理制度、个人清洁卫生制度、被服换洗制度、活动制度、每日生活安排及活动计划;应保持房间整洁、空气清新、无异味; 每月换洗床单、被罩、枕巾、晾晒被褥不得少于2次,必要时随时换洗; 救助人员的服装干净,每周至少换洗1次,必要时随时换洗;做好精神障碍救助对象的个人清洁卫生。定期为救助对象修剪指(趾)甲、洗澡、理发,做好口腔护理;除非天气、病情等特殊原因,每天户外活动时间宜不少于2小时。夏季每周为救助人员洗澡换衣不少于4次,冬季每周为受助人员洗澡换衣不少于2次。 (2)营养和膳食服务。保持合理配餐、营养均衡,能提供救助对象健康需要的特殊饮食;救助对象进餐时应有工作人员看护,防止噎食等意外发生。 (3)康复服务。应制订康复训练制度、康复安全管理制度、康复效果评估制度、康复档案管理制度;应针对救助对象需求,开展生理康复、心理康复、职业康复和社交康复服务。 (4)医疗服务。为救助对象提供基本医疗服务。遇有疾病需送医的救助对象,及时送医诊断、救治,并做好陪护工作。 (5)协助做好其它有关社会福利服务的相关内容。 (三)内部管理要求 1、乙方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安全、食品、应急、财务、档案管理、信息化等制度。 2、乙方应当实行24小时值班巡查制度。值班人员应当熟知站内救助对象情况,做好巡查记录,在交接班时重点交接患病等特殊状况救助对象。 3、乙方应当依法建立并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对消防设施、器材进行维护保养和检测,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开展日常防火巡查、检查,定期组织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和灭火、应急疏散演练。 4、乙方应组织人员认真贯彻站制定的疫情、火灾、食物中毒等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做好日常演练。在突发事件发生后,应当立即启动应急处理程序,根据突发事件应对管理职责分工向站有关科室和值班人员报告。紧急情况的,应同时第一时间向站主要领导报告。 5、乙方应当依托相关信息管理系统,及时采集并录入救助对象的基本情况及重要医疗、康复、教育等信息,并做到一人一档。 6 、乙方须按照国家相关保密规定和甲方签订保密协议,如果乙方有违反保密协议,相关内容规定的,甲方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 7、乙方工作人员应着装应当整洁、统一。 (四)人员及岗位限定 1、人员配备及岗位设置限定 乙方服务配备人员应不少于35人,岗位不得少于以下5个。承诺各岗位人员均无犯罪记录,并确保持证上岗,且具备对应的岗位技能。 2、岗位职责 2.1.医生岗位职责 (1)负责救助对象进站健康检视、检查诊断、疾病治疗,并检查医嘱执行情况。 (2)按规定时间和规范要求书写在站病人的病历,病情记录、参数记录、康复记录等 。 (3)应做好常用药的计划与管理,并协助采购方做好药品采购等相关事宜。 (4)工作日每天按时查房,协助护理人员做好救助区管理工作,按照1人1档的要求,对救助人员建立健康档案,对危重病人应加强巡诊。 (5)掌握病员的病情变化,病员发现病危、死亡、医疗事故或其他重要问题时应及时处理,并向上一级汇报。 (6)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经常检查救助区的医疗质量,严防差错事故的发生。 (7)按照有关规定做好各种处方的分类统计、保存和管理。 (8)加强学习业务知识,不断提高医疗质量。 (9)完成站交办的其他任务。 2.2护士岗位职责 (1)从事各项临床护理工作。 (2)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护理技术操作规程,尊重救助对象权利,热情为救助对象服务。 (3)正确、及时执行医嘱,按时完成各项治疗、护理工作。正确、规范书写各项护理记录,做好各种登记工作。 (4)经常深入救助区,密切观察病情变化,发现异常及时汇报,积极配合抢救。 (5)认真落实分级护理,做好重症基础护理,了解、掌握重症的病情、主要治疗、护理、心理、饮食等情况,及时与医师沟通信息。 (6)认真做好救助对象健康教育工作。 (7)负责药品管理,定期进行药品清点、盘点等工作。 (8)完成站交办的其他任务。 2.3护理员岗位职责 (1)负责为救助对象进行基本的生活照顾服务:日常生活护理、饮食护理、排泄护理、卧位护理、舒适护理、洗澡、更衣等工作。 (2)负责及时清洗救助人员更换的衣物,救助人员使用过的床单、被套、枕巾等每周至少清洗并消毒1次。 (3)负责做好卧床救助对象的皮肤护理,防止褥疮等发生。 (4)负责对救助对象采取适当安全保护措施,严防发生噎食、烫伤、坠床、跌伤、互伤、触电等意外事故;工作中注意做好自我防范。 (5)在工作中使用文明用语,动作、说话轻柔、态度和蔼、平易近人,做到亲情服务。 (6)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严防差错事故的发生。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做好必要的记录工作。 (7)认真执行安全管理制度,按时巡视,加强对刀剪等锐器、电、火源的管理。 (8)熟练掌握各种设备、电器的使用方法,认真维护保养,保持功能完好。 (9)完成站安排的其它工作。 (10)护理不当造成救助人员受伤害等行为发生,造成的不良后果,由乙方赔偿,情节严重者追究其法律责任。 2.4厨师岗位职责: (1)负责厨房管理工作,认真履行岗位职责,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带领人员完成厨房全部保障任务。 (2)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搞好饮食工作,室内外环境卫生及个人卫生,定期组织检查评比,保证卫生食品安全可靠。 (3)负责餐饮烹饪,加工、制作面点类食品等。严格按食谱操作,掌握主、副食品的数量、质量以及品种轮换,保证就餐品种齐全,花样繁多。 (4)掌握每天三餐的成本核算情况,检测生产中的每个环节,杜绝原材料的浪费。 (5)提高安全意识,加强对水、电、煤、气、燃油的管理,做好安全防范检查,消除不安全隐患。 (6)定期到救助对象中进行走访,征求救助对象对伙食的建议和要求,及时将掌握的情况向主管汇报。 (7)负责厨房人员操作质量的检查,对违章操作及不合质量要求的成品、半成品应及时提出纠正,每日用餐时组织协调人员分工,组织好开饭及收尾工作。 (8)严格执行每周的菜品计划,认真掌握主、副食品种的用量,加强科学管理,搞好每顿、每日成本核算。 (9)加强业务技术水平,不断提高工作觉悟和业务技能。 (10)工作人员在工作场所不许抽烟,不留长指甲,在工作场所须统一着装。佩戴围裙、一次性手套、口罩、帽子,达到卫生标准。 2.5帮厨岗位职责: (1)帮厨人员须在指 定时间内到达餐厅,听从主厨安排做好洗菜、配菜,协助主厨对食堂的管理工作。 (2)协助主厨完成食堂各餐的烹饪工作,保证食品安全卫生,无过期变质食品。 (3)供餐时负责饭、菜的及时添加;做好餐厅的清洁工作(尤其是餐桌的及时清理);供餐完毕后对餐厅地面、桌面进行卫生清理、清洁。 (4)保证救助对象三餐的及时和按时供应。 (5)做好食堂清洁工作,餐厅每天每餐专人保洁,操作间、配餐室每餐进行“一小清”,每天进行“一大清”,保证地面、墙面、门窗、吸风罩、操作台、料车等光洁无油污;储物间保持整洁,所有货物上架摆放,做好各类餐具的消毒,杜绝传染;做好防蝇、防鼠、防蟑螂工作,保证下水通畅;食品冷藏生熟分开,严禁过期食品再次使用。 (6)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使用各配套设施做到节能降耗。 (7)上岗期间,进入工作区域必须按照规定穿工作服、佩戴围裙、一次性手套、口罩和帽子,做到穿戴整洁、待人文明、服务热情。工作人员在工作场所不允许抽烟,不留长指甲,在工作场所须统一着装。 护理员:应根据救助对象护理需要来核定工作人员,确保24小时程序化、个性化服务,当岗护理人员不得少于15人。工作人员轮休由乙方自行安排。 另:医生、护士:工作日上班制,夜间、节假日实行轮班制,确保24小时随叫随到。护理人员按照每天3班倒。厨师和帮厨轮休由乙方自行安排,但应保证站内每天三餐伙食供应。所有工作人员的工作时间应确保站内工作的正常运营。 3、人员管理要求 3.1、乙方应优先聘用站内满十八周岁、具有劳动能力的救助对象。 3.2、所有人员的住宿及用餐等均由乙方自行解决。甲方为乙方提供项目主管等人员办公室。 3.3、乙方有义务做岗位服务人员的岗位培训工作。 3.4、所有岗位人员必须由甲方面试、考核通过方可录用。 3.5、救助对象为女童、女性的,配置的护理人员应为女性;救助对象为男性的,应配置70%以上比例的男性护理人员。 3.6、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现人员配备量无法满足岗位需要的情况,应按岗位实际需要人数无条件进行增加配备。 3.7、乙方应严格执行工作人员休假制度,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工作人员全面的身体检查,保障工作人员身心健康。 3.8、甲方有权根据工作需要调整工作人员的岗位和数量,所有岗位人员应无条件服从甲方管理、调度和监督。乙方要全力配合科室和值班人员做好相关工作,所有岗位人员必须专职,不得兼职。 3.9、乙方所有岗位人员的招聘及用人管理事项应按《劳动法》规定执行。 4、物资及财务要求 4.1、在合同服务期间内,如遇救助对象增加、物价变动等因素,相关增加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不再另行支付除中标价外的额外款项。 4.2、乙方所有岗位人员在合同期间所发生的福利费、工伤、生病住站、意外伤害(亡)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若发生劳动仲裁、劳动纠纷,一律由乙方处理并承担相应经济、法律责任,并不得影响乙方场所的正常工作秩序。 4.3、用于救助对象护理服务的操作实施时所需易耗品、清洁用品、用具、设备器材由甲方承担,所用水电费用由甲方承担。 4.4、因乙方服务人员蓄意破坏设备设施,违反规程造成重大事故的,一经查实,则视为乙方严重违约,甲方有权终止合同,责令乙方赔偿损失,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4.5、由甲方提供的用品,根据救助对象实际需要进行登记领用,遵照甲方领用制度执行,甲方将定期或不定期或不定期检查,若发现服务人员将救助对象用品擅自挪作私用,查明属实的,价值低于1000元的,一律作1000元/次处罚,价值高于1000元,按价值3倍处罚,在当月合同款中扣罚。 4.6、项目服务人员不足人员配比要求的,按其岗位平均每月人员开支的标准扣除服务费,服务工作质量不达要求的,按甲方质量考核标准扣除相应的服务费用,因服务操作不当而发生事故,由中标方承担相应的责任和相关费用。 (五)服务质量检查考核 1、乙方应制定具体的质量保证、质量保证措施和相关服务承诺,乙方所有的工作除应按乙方的内部流程实施外,还应接受甲方或第三方的随时检查,如因质量未达到目标,甲方有权要求其整改,同时,乙方应承担相应责任和经济赔偿(扣款或终止合同)。 B包:饮食服务包 项目简介:为福州市救助站站内的救助人员提供饮食服务项目。救助人员伙食标准依照我站目前既定的每人每天35元(早餐5元,午、晚餐各15元)伙食标准按每天实际用餐人数每月据实结算,每年需经费95.8万元(35元/人/天*75人*365天)。 1、福州市救助站受助人员食堂,面积约400平方米,2008年建成投入使用(具体情况以实地为准)。 2、项目主要内容与基本要求 2.1乙方在经营过程中接受我站的监督和管理; 2.2 食堂所需基本设施,含水、电、油灶、餐桌椅、餐用具、场所由站方提供(部分设备自2008年迁站至今未更新),其他所需设施及因履行合同合理产生的水费、电费均由我站负责。 2.3乙方需派专业厨房工作人员(团队)到食堂进行专业厨房经营、管理,实行独立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我站不提供住宿,食堂工作人员必须遵守我站相关规章制度。 2.4自签合同起,食堂工作人员的工资待遇、卫生检疫、工作人员体检、伤残疾病等费用均由乙方自理。 2.5 食堂由乙方负责经营,仅限经营本单位的餐饮,不得对外经营其他业务,不得转让或委托他人经营。 2.6用餐要求: (1)供应站救助对象的三餐。 (2)每餐标准: ①用餐标准: 早餐:稀饭、小菜或豆浆、牛奶及馒头等; 午餐:至少两荤一素一汤; 晚餐:至少两荤一素一汤。 ②其他优惠措施,如遇特殊日子(中秋、国庆、元旦及春节假日)需要进行加餐。 (3)乙方应将每周菜谱提前给甲方审核。 (4)救助对象目前每人每天用餐标准为35元( 早餐5元,午、晚餐各15元)。结算标准根据35元/天/人*中标价的下浮率计算。 (5)付款方式:按每天实际用餐人数每月据实结算给付。具体根据后实际需求,直到金额达到中标金额,则合同自动终止。 2.7其他相关要求: (1)成交供 应商应承诺中标以后应提供质量可靠,安全卫生的食品;所有食材应采购自正规商超或农贸平台,应提供采购清单及正规发票备查。 (2)乙方确保卫生餐用具干净、整洁; (3)乙方提供干净明亮、整洁、温馨的食堂就餐环境; (4)乙方要认真执行食品卫生规定,所有菜及饭按分碟碗处理; (5)乙方提供热情周到、舒适满意的服务; (6)乙方保管、合理使用、维护甲方配置的设施设备;如因正常使用损坏的,由我站负责派人维修、更换;如是非正常损坏的,由中标方负责派人维修、更换。 4、设施交付情况 甲方经营范围内的全部资产(包括全部产权和建筑物、设备及配套设施)、餐厅现有设施、设备等与房屋一并交付乙方使用,双方交接时确认并签字的清单作为合同的附件,双方确认后的附件作为甲方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合同终止或承包期满后交还时的验收依据。乙方交还甲方时,设施、设备等的品种、数量、档次不得低于清单的相应内容(标准、规格、等级)。如乙方经营过程对甲方原来的设施、设备等进行报废,乙方应提前通知甲方,由甲方处置,残值归甲方所有。 5、卫生管理措施 5.1 建立卫生岗位责任制,明确食堂各岗位的卫生职责,把责任落实到人,实行卫生工作与工资挂钩,奖优罚劣; 5.2 乙方要主动积极配合站方对其经营中的各种检查,并保证接受有关卫生条例经营食堂; 5.3 采购食品需要通过正常渠道,食品可溯源,并具有检验合格的批发中心或商超中心采购,开具有相应的正规发票或收据; 5.4应做好食堂清洁工作,餐厅每天每餐专人保洁,操作间、配餐室每餐进行“一小清”,每天进行“一大清”,保证地面、墙面、门窗、吸风罩、操作台、料车等光洁无油污;储物间保持整洁,所有货物上架摆放,做好各类餐具的消毒,杜绝传染;做好防蝇、防鼠、防蟑螂工作,保证下水通畅;食品冷藏生熟分开,严禁过期食品再次使用,甲方相关部门将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检查。 5.5每日食品必须留样72小时,每份留样不得少于100克,并记录在留样登记表。乙方必须按照规定做好每种食品每日留样并做好留样记录按周装订成册并交甲方后勤管理处留底备案。 6、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6.1有权对乙方行使食品卫生管理方面的检查、监督、指导、责令整改,对违反食品卫生规定进行处罚,以及对严重违约罚没收履约保证金的权利。 6.2有权对乙方在安全生产、食堂物品规范设置摆放、卫生保洁管理、设施设备资产规范使用、外来人口、食堂管理等方面的管理监督权利。 6.3有权(含职能监管部门人员)对乙方的经营食品和环境卫生、质量、价格、服务态度等方面检查监督管理的权力。 6.4有权决定食堂开业和停业时间,严格按照甲方工作时间安排规定执行。乙方应做好餐用具、餐厅环境卫生的清洁消毒、服务人员工的组织培训等工作。 6.5无偿提供食堂、餐厅水、电正常供应,负责突发停电、停水,及时协调供电供水,确保食堂用水用电。 6.6定期检查乙方原材料进货是否渠道正规,乙方必须到持有卫生经营许可证的经营单位采购食品。严禁假冒伪劣食品、过期、失效、变质、有毒、有害食品上柜,以确保食品质量安全。如不符合质量要求的食材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换。 6.7有权对饭菜质量、营养搭配、口味、服务等实际情况进行调整,乙方应坚决服从。 6.8负责提供厨具、炊具、炉具及附属设备给乙方使用,并保障所有厨房设备的正常运行。 6.9负责各级组织和职能部门的有关方针、政策、法规等文件的传达、贯彻。 6.10若为乙方员工故意损害办公设备等,所发生的修缮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7、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7.1劳动法律责任的承担:乙方对所聘人员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法律法规之规定,购买雇主责任险,依法管理、承担劳动法律责任,支付劳动报酬、办理及缴纳社会保险费用,承担工伤责任事故责任及在经营过程中对第三者造成的伤害赔偿责任,支付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或赔偿金等。 7.2具有对餐厅管理人员、员工的自主聘用权及其相应的人事管理权,所招聘录用的所有员工须在一周内向甲方报备以下信息资料:姓名、性别、年龄、籍贯、身份证复印件、无犯罪记录证明、健康证、上岗培训证、技术等级证复印件。工作期间,所有的员工衣着统一、穿戴整齐,保持整洁,每个员工必须配置冬、夏各两套工作服。 7.3须指派一名在乙方企业服务3年以上的管理人员,负责与甲方联系和处理食堂承包服务过程中的有关事宜。同时须提供由公安机关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健康证。若在食堂承包期限内如发生食堂管理人员变更,乙方应即时以书面方式通知甲方,未书面方式通知甲方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7.4必须依法承包经营,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以及安全生产、环保、消防等法律、法规、政策,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质,接受政府职能部门及甲方食堂监管人员的检查、监督和指导。 7.5必须承担服务中产生的事故和责任,并赔偿承担因此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责任和法律责任,承担政府行政各职能部门查实的各类违规责任,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7.6在经营过程中,与甲方发生的一切经济往来,所有的手续必须由乙方亲自办理,不得委托办理;应建立健全食堂各种制度和食品安全事故处置预案;提交甲方书面承诺食品安全管理责任书。 7.7经营期间,乙方应做好防盗、建立安防措施,认真做好防火、防盗、防毒等有关安全工作并落实刀具等危险品的管理制度,做到明厨亮灶,外来人员不得随意进出,若出现安全事故,其责任完全由乙方承担。 7.8营业期间严格按照招标单位规定的开饭作息时间,特殊情况另行通知。 7.9严格按照甲方要求的饭菜品种、数量、服务态度、餐厅卫生、员工个人卫生、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餐具、厨具卫生、加工场所及设施设备使用管理、厨师资质、餐用具清洗消毒保洁、餐厨废弃物处置等其他要求执行。 7.80经营期间,因乙方护理照料不善等原因,造成救助对象非正常死亡的,乙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以及对应的法律责任,给甲方造成影响的,乙方应对应赔偿甲方的损失。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 两 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 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因过失方造成的后续诉讼问题,该诉讼过程中所花费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定于:律师费、开庭费、取证费、差旅费、文印费等)均由过失方承担。 。
     













































甲方: 福州市救助站 乙方: 福建善宁健康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 福州市仓山区长埕路275号 住所: 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营迹路99号七海大厦8号楼4层405室
单位负责人: 林炜 单位负责人: 吴巧华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方法: 13599963096 联系方法: 13805088188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仓山支行
账号: 账号: 171976713

签订地点: 福州市仓山区长埕路275号
  签订日期:2022年0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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