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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高新区(虎丘区)城市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2021年高新区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市政路灯节能改造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项目概况:
2021年高新区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市政路灯节能改造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苏州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2月14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SZSD2021-N-G-001
2、项目名称:2021年高新区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市政路灯节能改造
3、预算金额:叁仟柒佰柒拾壹万元整(¥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0)
4、采购需求:
4.1改造范围:对采购范围内(具体路段及数量见附件)现有传统钠灯光源路灯进行LED改造及增加单灯控制器(详见采购文件)。
4.2改造要求:
4.2.1改造后质量保证期内的路面要求
区域
类型
路面平均照度
路面照度均匀度
机动车道
快速路、主干路(6车道及以上)
≥40lx
≥0.4
次干路(4车道)
≥30lx
≥0.4
支路(2车道及以下)
≥20lx
≥0.3
交会区
主干路与主干路、次干路、支路
≥50lx
≥0.4
次干路与次干路、支路
≥40lx
≥0.4
支路与支路
≥30lx
≥0.3

注:以上路面平均照度为按照国际照明委员会(CIE)有关规定在路面上预先设定的点上测得或计算得到的各点照度平均值;路面照度均匀度为路面上最小照度与平均照度的比值【以上数据为按《照明测量方法》(GB/T 5700-2008)相关规定测量的实测数据】。
4.2.2LED灯具要求
4.2.2.1光源要求
出厂参数
功率偏差
(实测-额定)/额定*100%
≥-10%且≤10%
初始光通量偏差
(初始/额定)*100%
≥90%且≤120%
额定色温
3000K
≥2700K且≤3300K
色品容差

≤5SDCM
显色指数
Ra
≥70
灯具效能

≥125lm/W
功率因数
100%光输出
≥0.95
50%光输出
≥0.85
配光

二次配光
耐久要求
光源光通量维持率
连续燃点3000小时
≥97%
寿命

≥25000小时
光衰
每年
≤3%

4.2.2.2灯具防雷要求:浪涌保护器的电压保护水平值应小于控制装置的抗浪涌电压,并不大于2千伏,共模抗浪涌电压不低于10千伏;电器元件应符合《低压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GB/T 14048)国标要求。
4.2.2.3单灯模块要求
功能要求
控制功能
开关通断、功率调整(调光)、智能策略等
数据功能
采集上报通断量、GIS信息、电压、电流、有功功率、功率因数等
报警功能
异常开关灯、离线、线路故障、漏电等
硬件要求
使用NB-IoT技术
符合3GPP TS 36.521-1技术规范
设备上电后输出常闭,保证初始路灯常亮
设备在无网络脱机状态可依据最近一次的开关灯时间正常控制开关灯
可负载容量400W/250VAC
绝缘电阻:不小于2MΩ
绝缘强度:耐受4千伏/50Hz
浪涌抗扰度:在差模4千伏及共模±6千伏的试验电压下设备没有功能或性能的暂时降低或丧失
其他
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灯的控制装置 第14部分:LED模块用直流或交流电子控制装置的特殊要求》(GB 19510.14-2009)、《灯的控制装置 第12部分:与灯具联用的杂类电子线路的特殊要求》(GB 19510.12-2005)的相关规定

4.2.2.4整灯要求
防护等级
≥IP65
电器绝缘等级
Class:I
适用环境
温度:-20℃至55℃;湿度:<100%
安全
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灯具 第2-3部分:特殊要求 道路与街路照明灯具》(GB 7000.203-2013)的规定
骚扰电压
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气照明和类似设备的无线电骚扰特性的限值和测量方法》(GB/T 17743-2017)的规定
谐波电流限值
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磁兼容 限值 谐波电流发射限值(设备每相输入电流≤16A)》(GB 17625.1-2012)的规定
电磁兼容抗扰度
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一般照明用设备电磁兼容抗扰度要求》(GB/T 18595-2014)的规定

4.2.2.5 其他要求:所投入本项目不同功率的灯具必须为同一品牌;灯具应采用非集成式(COB)模块;灯具应采用高导热性合金材料;内部线缆不得外露且应采用耐高温线缆;紧固、连接件应采用不锈钢材质;灯体外观处理工艺及颜色由采购单位选定;灯具应具有防坠保护结构;改造后的整体灯具重量不应大于原灯具;灯具接口应适合原灯杆口径、连接方式按原路灯配置;其他未尽事宜应满足《城市道路照明设计标准》(CJJ45-2015)及《LED城市道路照明应用技术要求》(GB/T 31832-2015)其他相关要求。
5、合同履行期限:
5.1安装施工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4个月内完成改造、调试、检测并竣工验收合格。
5.2售后服务期限(质量保证期):从灯具安装之日起至投资回报期结束(不低于投资回报期即120个月)。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招标文件获取信息:
1、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1月29日报名截止时间止。
2、招标文件售价:免费。
3、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3.1申领CA证书
3.1.1办法详见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关于办理苏州市(市级)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A证书的通知》。有效期内的CA证书可以反复使用;
3.1.2原市级政府采购供应商网上报名系统用户需换CA证书、办理电子签章业务及激活政府采购模块;
3.1.3区级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用户,无需再次办理;
3.1.4未参与过苏州市政府采购交易的用户,需办理CA证书、电子签章业务及激活政府采购模块,详情参见《政府采购CA证书办理指南》。
3.2登录报名:供应商进入“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政府采购登录”―“苏州市政府采购管理交易平台”―“供应商”进行网上报名。插入CA证书登录后选择具体项目并点击“报名”按钮报名。报名成功并下载采购文件后,点击确认函下的“编辑”按钮,进入编辑确认函并签章,签章成功后打印确认函供参与项目使用。供应商报名成功后不可撤销报名。详见《苏州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
4、招标文件获取方式:供应商需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报名成功后,根据提示自行下载采购文件,报名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日期。未依照采购公告要求实行网上报名的供应商,视为未参与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但因供应商资格条件或报名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权益受损的除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投标及递交文件时间:2022年2月14日13:00-13:30整
接收截止时间:2022年2月14日13:30整
地点: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西楼五楼
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
2、开标有关信息:
开标时间:2022年2月14日13:30整
开标地点: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西楼五楼
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采购的有关信息将在苏州市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有关该采购项目的澄清、修正及成交等信息亦在以上网站发布,敬请留意。
2、政府采购监管电话:0512-68751335。
3、供应商在报名、下载采购文件过程中如有软件操作方面疑问,请拨打(1)注册咨询:0512-69820846;(2)CA办理咨询电话:0512-81876166或在线咨询客服QQ:751281184、864274166。客服电话:13914088964。
4、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苏州高新区(虎丘区)城市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局)
地址:苏州市高新区金山路132号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苏州时代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高新区玉山路信达科普园3号楼407室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叶素萍、徐蕾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苏州时代招投标有限公司
2022年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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