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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云洋桥200MWp渔光一体光伏发电全额平价上网示范项目的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公告信息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灌云洋桥200MWp渔光一体光伏发电全额平价上网示范项目 已由 灌云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灌云发改备【2019】48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江苏沿海通威富云新能源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灌云洋桥200MWp渔光一体光伏发电全额平价上网示范项目绿化及附属工程施工
(标段)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连云港灌云县洋桥农场内,位于东经119.59°,北纬34.48°,省道S242、S324紧邻建设场地,项目地距离灌云县市区约45km,交通便利,项目占地面积约为3500亩。
2.1.2招标工程规模及范围:灌云洋桥200MWp渔光一体光伏发电全额平价上网示范项目绿化及附属工程施工中工程量清单及图纸的全部内容,包括设计图纸范围内绿化、土方、铺装、亮化、景石、景墙、给水、排水、照明、配套建设等施工,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1.3招标工程招标控制价:登录即可免费查看.6元(其中备用金298066.74元)。
2.1.4工期要求:120日历天(具体实际开工日期以监理书面开工令为准),其中除陆基养殖区和8号—11号塘参观道路区域的所有景观绿化工程须在2022年3月底前完成。陆基养殖区和8号-11号塘参观道路区域景观绿化的施工作业面移交以监理书面指令为准,但此部分完工时间不晚于8月30日。
2.1.5 招标工程质量标准:国家现行竣工验收标准,等级为合格。本工程绿化养护期(二级养护)两年;其他配套工程质保期两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项目园林绿化企业无需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无需提供《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拟选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园林绿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在有效期内)。
说明:如果职称证书没有明示园林绿化相关专业的,须额外提供相关园林绿化相关专业学历证书或园林绿化职称评审表(以诚信库获取的为准)。园林绿化相关专业:指与园林绿化工程规划、设计、施工及养护管理相关的专业,包括园林(含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等)、园艺、城市规划、景观、植物(含植保、森保等)、风景旅游、环境艺术等专业。
3.3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无重大违法记录且应具备其他要求:
     1.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2. 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 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以上信息以“信用中国”和“信用江苏”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3.4本招标项目执行苏建规字[2017]1号文有关资格审查条件的规定。本招标项目资格审查采用合格制资格后审。
1、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必要条件(即招标人在资格审查过程中必选的,资格审查合格至少应当满足的条件):
(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a.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包含以下情形: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③在其他企业担任法定代表人或分公司负责人。
(6)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a.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b.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c.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互相控股、参股的;
d.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e.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f.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g.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a. 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苏建招函【2015】16号文、苏建规字[2017]1号文。投标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无市场不良行为(应在公示期内的不良行为)、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投标人无借牌挂靠行为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承诺内容包括:对自身的信用状况、申请材料的真实性以及对违约责任做出书面承诺。市场不良行为界定:省内以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为准,省外以各省(含地级市及以上,不含县级市、县(区))行业管理网站(建设主管部门及公共资源交易部门)为准。(格式详见“投标人承诺书”)
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b.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推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和“信用江苏”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c. (1)本工程执行苏清办【2011】13 号、苏清办【2012】14 号、苏清办【2013】10 号、苏清办【2014】5 号、连清办【2011】9 号、连清办【2013】6 号文、连清办【2014】4 号、连清办【2015】6 号文、连清办【2015】9 号文、连清办【2015】15 号文、苏清办【2016】7 号文、连建招【2009】277 号文、连清办【2016】2 号、连清办【2017】5 号、苏清办【2017】6 号、苏清办【2018】4 号、苏清办【2019】3 号、连清办【2019】3 号、连清办【2020】3 号、苏清办【2020】2 号、连清办【2021】3 号文、苏清办【2021】5 号文等,凡是出现在上述文件中的投标单位和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报名时将不予受理。
d.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7】236号文、苏建建管【2016】214号文及相关问题解释的规定,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负责人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施工合同备案时,项目负责人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施工合同备案系统,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需在企业已注册(或备案)的人员库中勾选后自动生成。(重要提醒:投标人请慎重考虑项目部门关键岗位人员的安排,确保施工合同按时备案,否则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资格审查时提供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劳动合同(有效期内)、社会保险连续缴纳证明(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社保机构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在本单位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时间至少应当包括2021年07月至2021年12月)。
e.投标人应承诺贯穿工程整个招投标活动所提交的所有材料都是真实有效的,一旦发现有虚假行为,招标人立即中止该投标人的投标活动,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追究责任。
f.投标人标中、标后被发现存在挂靠行为,将被取消投标或中标(候选人)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合同解除及清除出场,一切损失自行承担。
注:出借(挂靠)资质行为认定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的通知》(建市规【2019】1号)等文件涉及“违法转包、分包、挂靠”等条款精神。
3.5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获取开始
4.1招标文件获取开始时间为:2022 年1月24日;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购买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 元,要求各投标申请人在以上规定时间内付费下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
5.1、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2月11日9时00分。
注:本工程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有效的且是最新的:
6.1营业执照;
6.2企业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材料);
6.3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劳动合同;
6.4项目负责人的社会保险连续缴纳证明(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社保机构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在本单位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时间为2021年07月至2021年12月);
6.5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授权代理人必须是投标项目负责人,原件的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如项目负责人为法定代表人不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
6.6投标人承诺书(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注: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对投标申请人资格的审查将依据:资格审查应提供的资料中第6.1~6.4项以企业诚信系统中获取至投标文件中的原件扫描件为准;资格审查应提供的资料中6.5~6.6项以原件的扫描件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生成的投标文件上传为准。
所有投标人务必完善企业诚信库资料,将体现证件有效期、年检情况、基本信息及变更等相关内容清晰完整上传。如果因上传的原件扫描件不完善、不完整或无法清晰辨认等都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低价法,仅以投标报价作为评审因素。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在推荐中标候选人时,如因投标人的评标价、综合得分相同而影响排序,原则上综合得分相同的应以评标价较低的优先,评标价相同及其它情形应由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在交易中心摇号机上以摇号方式确定排序。
评标入围条件:
(一)投标文件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再进行后续评标:
(1)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足额递交投标保证金或电子保函的;
(2)投标函中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3)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质量标准未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4)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人期望值:招标人期望值=招标控制价*100%。
(二)符合评标入围条件的投标文件即为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当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超过20家时(含20家),采用以下两种评标入围方式,开标时由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通过交易中心现场的摇号机随机抽取以下两种方式中的其中一种方法。
评标入围方式:
方法二:低价排序法。
先按报价由低到高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1(G1值为10%、15%、20%、25%、30%)最低报价的投标人和由高到低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2(G2值为10%、15%、20%)最高投标报价的投标人(去高、去低的数量分别四舍五入后取整,末位报价相同的均去除),G1和G2在开标时由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通过交易中心现场的摇号机随机抽取确定;再按报价由低到高取15家投标人进入后续评标程序。排序第15位存在两个及以上报价并列相同的,同时入围;不足15家时,按实际数量计取。
方法三:均值入围法。
先按报价由低到高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1(G1值为10%、15%、20%)最低报价的投标人和由高到低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2(G2值为10%、15%、20%、25%、30%)最高投标报价的投标人(去高、去低的数量分别四舍五入后取整,末位报价相同的均去除),G1和G2在开标时由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通过交易中心现场的摇号机随机抽取确定,计算剩余投标人的报价平均值,取平均值及以上7家和平均值以下8家投标人进入后续评标程序,不足15家时,按实际数量计取。
评标入围过程中,当投标人平均值以上(或以下)的数量不足时按实际数量计取,但不因此增加平均值以下(或以上)的数量。按顺序取平均值以上的投标人时,末位报价相同的投标人均不入围;按顺序取平均值以下的投标人时,报价相同的投标人同时入围。
注:本次招标执行苏建招办【2017】7号文及苏建招办【2019】2号文:当出现招投标当事人的质疑、投诉以及评委评审和计算存在错误情形的,评标入围结果不重新确定。通过初步评审的单位才可进行下一步评审。
投标报价评审
评分方法如下:
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经评审的投标报价得分采用百分制,即满分为100分。等于基准价的得满分100分;
商务标得分:
(1)评标价每高于基准价1%的,扣减0.9分,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
(2)评标价每低于基准价1%的,扣减0.6分,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在开标时由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通过交易中心现场的摇号机随机抽取以下两种方法中的其中一种方法,计算出评标基准价。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 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
评标基准价 =A×K,K 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通过交易中心现场的摇号机随机抽取确定,K 值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的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值A),招标控制价为B,则:
评标基准价=A×K1×Q1+B×K2×Q2
Q2=1-Q1,Q1取值范围为65%、70%、75%、80%、85%;K1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K2 的取值范围,建筑工程为90%~100%,装饰、安装为88%~100%,市政工程为86%~100%,园林绿化工程为84%~100%,其他工程 88%~100%。本工程K2值取为90%。Q1、K1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通过交易中心现场的摇号机随机抽取确定,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
说明:
1、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2、本次招标执行苏建招办[2017]7号文及苏建招办【2019】2号文: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低1%的所扣分值不少于0.6分,每高1%的所扣分值为负偏离扣分的1.5倍,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8.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 捌万元整 ( 80000.00元整)(投标保证金具体递交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江苏沿海通威富云新能源有限公司 
地    址:连云港市灌云县圩丰镇洋桥闸西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天宏华信工程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江苏省南京市中华路150号701室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11.其他注意事项
11.1 注意事项:如果您是第一次在连云港地区进行网络投标(网络系统7.0版),请您先联系江苏 CA 公司和江苏翔晟办理网络投标密码锁和企业电子签章,然后联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进行密码锁的激活,用密码锁登陆相关网站会员系统进行诚信信息库的操作,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 9号3号楼。
江苏 CA、江苏翔晟(连云港办事点):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 号3号楼。
密码锁激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负责激活。
登录网站: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11.2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向“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加密后的电子投标文件。
11.3 电子标书制作:投标人请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投标人登入”栏目下载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下载 CA 锁驱动、CAD 控件等应用程序,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国泰新点和广联达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均已衔接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 7.0 版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可自行选择使用。投标过程中遇到软件问题可联系相应软件公司寻求技术支持。联系方式如下:
公司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国泰新点
客服技术支持
400-998-0000
连云港本地技术支持
黄工
0518-85861319
15896100880

CA 公司联系方式:
企业名称
中国金融认证中心
江苏省国信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CA名称
CFCA
国信CA
联系人
孙丽丽18005133017(微信同号)
耿立珍 17751872787(微信同号)
周梦雪15298603303
魏 飞18261319191
客服电话
4001662366
4000251010
办公地址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一楼大厅CFCA窗口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一楼[国信CA]窗口

12 .疫情防控事项要求:
1、根据连云港市新冠疫情防控要求,来连、返连人员必须申请使用“苏康码”,江苏省“苏康码”面向所有人开放,持绿码者,可在本行政区域内通行,进出公共场所和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开标当天需提前到达开标地点,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苏康码”绿码和新冠疫苗接种证明,配合中心做好疫情防控检查与登记等工作后递交所有投标文件材料,否则不得进入,一切后果自负。
2、进入开标现场人员,应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遵守会场纪律,适当保持与他人间隔距离,开标结束后请及时离场。
3、建议乘坐“点对点”特定交通工具来连投标。
4、各投标单位参加开标会议签到的授权委托代理人或者法定代表人请佩戴好口罩等防护用品,不佩戴口罩或者不提供“苏康码”绿码和新冠疫苗接种证明等不得参加开标会议签到。
5、不配合防疫防控工作管理的视为放弃本次投标,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6、对于开标现场出现发热、非绿码、无新冠疫苗接种证明等人员的情况,均由采购人(招标人)负责处理。
“苏康码”获取:
第一种方法,在手机上下载“江苏政务服务”app。在首页找到“苏康码”按键,点击“苏康码”,再点击“进入应用”,弹出“苏康码”申报页面,开始申报。
第二种方法,可以通过支付宝软件。在支付宝中搜索“江苏政务服务”,找到“苏康码”,然后开始申报。
特别提醒:项目参与者逗留或者途经中高风险地区,入灌(灌云县)后需到集中隔离区隔离 14 天,开标时候提供入灌(灌云县)前运动轨迹查询结果、苏康码绿码及开标截止时间前 7 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进入开标区;项目参与者逗留或者途经低风险地区,开标时候提供入灌(灌云县)前运动轨迹查询结果、苏康码绿码及开标截止时间前 7 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进入开标区。其他一律提供入灌(灌云县)前运动轨迹查询结果、苏康码绿码、新冠疫苗接种证明,项目参与者包含但不局限于项目经理、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招标代理工作人员、评委及其他与项目有关的人员。
7、疫情期间,代理机构自觉做好评委登记防疫工作,开标评标现场的防疫工作由建设单位(招标人)负责。
13.特别提醒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方式,投标人网络上传投标文件,不需要提供纸质文件。投标人自行选择任意地点参加远程开标会,必须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投标文件上传。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书面及电子版投标文件。如因投标人未按要求执行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废标)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依据苏建招办[2017]1号文相关规定,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因招标投标平台故障导致投标人无法提交投标文件;或者在投标截止时间后,因招标投标平台故障导致电子开、评标活动无法进行;或者开标结束后,因招标投标平台故障导致无法评标时,招标人可以选择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或者使用应急开标、评标系统导入未加密的投标文件进行开标、评标活动。
3、本次招标文件采用最新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标人务必采用最新制作工具进行制作,请投标单位按照招标文件中投标格式要求编制一份投标文件导入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投标文件正文】中。如因投标人未按要求执行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废标)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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