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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长春中车轨道车辆有限公司整体搬迁建设项目客车造修联合厂房调试厂房区域直流配电柜、插座箱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项目概况
长春中车轨道车辆有限公司整体搬迁建设项目客车造修联合厂房调试厂房区域直流配电柜、插座箱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以邮件的方式发送至招标公司邮箱(133117894@qq.com),并同时拨打代理机构电话进行确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02月16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20013-CG013-C
项目名称:长春中车轨道车辆有限公司整体搬迁建设项目客车造修联合厂房调试厂房区域直流配电柜、插座箱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150.45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公告
合同履行期限:2022年02月25日至2022年05月01日,具体时间按招标人要求。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详见公告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详见公告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01月25日  至 2022年01月29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以邮件的方式发送至招标公司邮箱(133117894@qq.com),并同时拨打代理机构电话进行确认
方式:采取邮件方式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02月16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2年02月16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东北亚国际金融中心(人民大街与谊民路交汇东行100米)3号楼1楼(从东门进入)第三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长春中车轨道车辆有限公司整体搬迁建设项目客车造修联合厂房
调试厂房区域直流配电柜、插座箱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20220013-CG013-C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长春中车轨道车辆有限公司整体搬迁建设项目客车造修联合厂房调试厂房区域直流配电柜、插座箱采购项目,已由中车股份战略函[2021]17号文件批准。招标人为长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名称:长春中车轨道车辆有限公司整体搬迁建设项目客车造修联合厂房调试厂房区域直流配电柜、插座箱采购项目。
2.2标段划分:独立标段。
2.3采购内容:客车造修联合厂房调试厂房区域直流配电柜、插座箱采购,详见招标文件技术标准、图纸及采购清单。
2.4供货期:2022年02月25日至2022年05月01日,具体时间按招标人要求。
2.5项目地点:长春市宽城区物华路779号。
2.6质量标准:合格。
2.7招标控制价(不含税):150.45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近三年有至少一项类似业绩,并在人员、供货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必须提供类似产品的“强制性认证产品符合性自我声明”,此声明等有关信息真伪可登录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cx.cnca.cn)或扫描证书右上角二维码查询。
3.2近三年(2018年-2020年)财务状况良好,具有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
3.3投标人近三年内无重大犯罪记录。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拒绝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3.6投标人承诺本项目所购产品不得含有国家明令禁止的有毒材料,要符合国家相关安全和环保标准要求。
3.7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8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9 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10 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每个投标人仅能派出1人作为本项目的被授权人;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被授权人,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四、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1月25日至2022年1月2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采取邮件方式获取招标文件。
将以下要求的内容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以清晰可辨的扫描件(PDF格式),以邮件的方式发送至招标公司邮箱(133117894@qq.com),并同时拨打代理机构电话进行确认。
营业执照、基本账户开户证明(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存款信息); 类似产品的“强制性认证产品符合性自我声明”;3)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授权人参加投标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委托书体现项目名称)、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5)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网站截图;
注:所传上述材料的复印件必须加盖企业公章(鲜章),且复印件必须清晰,易于辨认。公示页截图内容须准确无误,并按照“4.1项”要求资料的序号顺序排序后扫描为一个PDF文件发送至招标代理邮箱(133117894@qq.com)。
4.2招标代理机构对投标人提供资料进行确认,若资料有误,投标人需在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补充、修改。
4.3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套,售后不退。
4.4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应按照有关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时间:2022年2月16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东北亚国际金融中心(人民大街与谊民路交汇东行100米)3号楼1楼(从东门进入)第三开标室。
5.3投标人所提供的资格后审资料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5.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5有效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苏世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高新区宜居路御翠湾60幢105号房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长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苏世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高新区宜居路御翠湾60幢105号房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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