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德惠市绿色创新发展示范区基础设施项目(一期)(勘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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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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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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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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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招标公告
德惠市绿色创新发展示范区基础设施项目(一期)(勘察)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2年01月24日
德惠市绿色创新发展示范区基础设施项目(一期)(勘察)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2年01月24日
招标内容及范围: | 德惠市绿色创新发展示范区内14条道路勘察服务 | 招标组织形式: | 委托招标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招标估算金额: | 105.4万元 | ||
招标事项审批批准(核准)部门: |
标段(包)编号:K3205820001009177001001 | |
建设单位:德惠市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 |
标段(包)名称:德惠市绿色创新发展示范区基础设施项目(一期)(勘察) | |
招标代理单位:吉林智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工程地点:德惠市东部城区 | |
总投资(万元):105.4 | |
建筑面积:0.00平方米 | |
地上层数: | 地下层数: |
发包方式:公开招标 | |
招标范围:德惠市绿色创新发展示范区内14条道路勘察服务 | |
计划开/竣工日期:2022年02月24日至2022年05月01日 | |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22年01月25日至2022年01月29日 | |
投标地点:长春市二道区凯利中心大厦开标二室 | |
招标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日期:2022年01月29日 16时00分 | |
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编号:JLZSZB22-87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德惠市绿色创新发展示范区基础设施项目(一期)(勘察)已由德惠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德发改审批字[2021]105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申请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和地方财政配套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德惠市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建设地点:德惠市东部城区。 2.2 项目建设规模:项目建设14条道路,其中新建13条道路,改建一条道路。道路总长约15451.81米,道路用地面积496345平方米。新建雨水管线长度约15695.98米,污水管线长度约15348.65米,检查井1021个。沿道路规划敷设给水管线,总长度约为14001米。交通标线面积31386平方米,新建交通信号路口34处,交通标志37个。行道树3105棵。双臂LED路灯928盏,单臂LED路灯96盏。 2.3 招标范围:德惠市绿色创新发展示范区内14条道路勘察服务。 2.4 勘察服务期限:初勘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日内完成,详勘根据项目实际情况27日内完成。 2.5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地方相关规定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能力。 3.2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相关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及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资质。 3.3 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需具备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且为本单位在籍在册人员,须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得到,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4 投标人(2018、2019、2020年)财务状况良好,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当投标人成立日期在2018年-2020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日期第二年至2020年之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2020年以后新成立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的,投标文件内提供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 3.5 投标人(2019、2020、2021年)完成过至少一项类似业绩(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应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与建设部对接的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其它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 3.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本次招标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8 外埠入吉建筑业企业应按照吉林省相关要求办理入吉建筑业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投标人的企业资质、配备人员等情况须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得到,并满足项目要求。 3.9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10 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2019年1月26日至2022年1月25日)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1月25日9时00分至2022年1月29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自行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cggzy.com.cn/)→【吉林省同晟科技有限公司】(网址http://www.jlstongshengkeji.com/TPBidder/meberLogin)下载招标文件。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标处理; 4.2 CA认证办理基本流程:首先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cggzy.com.cn/)→【吉林省同晟科技有限公司】(网址http://www.jlstongshengkeji.com/TPBidder/meberLogin),按照规定进行注册登记办理CA认证(详见服务指南)。未进行网上注册并办理CA认证的将无法参与本次采购活动;CA办理及CA相关问题咨询电话:0431-88779428、13634405937(徐经理);基础信息库审核咨询电话:0431-88779623(受理部)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2年2月16日13时30分,投标文件在【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cggzy.com.cn/)→【吉林省同晟科技有限公司】(网址http://www.jlstongshengkeji.com/TPBidder/meberLogin)上传提交。 5.2 地点为:长春市二道区凯利中心大厦开标二室 5.3 逾期未上传电子加密文件且未在投标截止时间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 投标申请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贰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现金、现金支票、保兑支票、银行汇票及银行、工程担保机构出具的电子保函(保险电子保单),以现金或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投标单位的基本账户转出。采用保函(保险电子保单)形式的,应按照长公管委办[2021]14 号文件、长公管委办[2021]19 号文件的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点击页面右下方“电子保函”链接,进入“长春市投标保证金电子保函系统”,在线选择保函出具机构办理相关业务。电子保函(保险电子保单)的提交情况纳入投标保证金到账解密流程,投标电子保函(保险电子保单)的真实性、合法性由申请人和开立人负责。未按要求递交保函的,投标无效。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德惠市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德惠市德惠路738号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智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中东财富中心7楼(长春市东蔚山路与幸福街交汇)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行政监督单位:德惠市招投标管理中心 联系人:马畅 联系电话:0431-81188803 吉林省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2752638 长春市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8779829 德惠市招投标管理中心扫黑除恶举报电话:0431-81188803 | |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日期:2022年01月29日 16时00分 | |
电子保函提示: 投标单位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招投标平台,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点击“申请”按钮,进入电子保函申请页面申请电子保函,电子保函接收类型以招标文件为准,开标后以系统查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保证金提示: 投标单位选择以现金方式交纳保证金的,在开标前按照招标文件中要求的保证金银行及子账号通过电汇方式足额缴纳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后,用户可登录系统查询缴纳状态,交纳状态展示“已交纳”即代表保证金交纳成功。(注意:保证金需从投标人银行基本账户转出) | |
温馨提示: 1、有意向参加投标的用户操作如下: (1)办理数字证书CA并 免费注册 (点击打开); (2)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用户登录入口(交易主体服务平台)完善基本信息并提交审核; (3)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用户登录入口(交易主体交易平台),在【建设工程业务】-【招标文件下载】菜单下载招标文件。 2、投标单位下载招标文件后,建议提前3个工作日缴纳保证金,缴纳成功后用户可登录系统查询缴纳状态;以保函方式缴纳的请注意,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已不再接收纸质保函,开标前,投标单位需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提前申请电子保函!开标后以系统收到的电子保函为准!电子保函允许接收的类型以招标文件为准。) 3、数字证书办理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长春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19室。 (1)CA办理及CA相关问题咨询电话:0431-88779428、13634405937(徐经理) (2)基础信息库审核咨询电话:0431-88779623(受理部) (3)电子标软件技术咨询电话:0431-80545623 0431-80547772 4、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及系统操作手册请至“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资料下载”→“建设工程”(点击打开)下载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