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公安局经济开发区分局业务技术用房绿篱(围墙)栽植及节点绿化提质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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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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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株洲市公安局经济开发区分局业务技术用房绿篱(围墙)栽植及节点绿化提质改造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2022年01月21日
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采购合同编号:
采购人(全称): 株洲市公安局经济开发区分局 (甲方)
供应商(全称): 郴州中景园林绿化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1.项目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株洲市公安局经济开发区分局业务技术用房绿篱(围墙)栽植
及节点绿化提质改造工程
(2)项目内容: 栽植乔木、灌木、铺种草皮等,详见图纸.
(工程项目)承包范围: 绿化栽植 。项目经理: 钟晓燕 。
2.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0 元,
大写:伍拾肆万肆仟整。
(2)具体标的见附件。
(3)合同价格形式: 固定单价合同 。
3.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
起始日期: 2022 年 1 月 18 日,完成日期: 2022 年 1 月 25 日。总日历天数: 8 天。
地点: 株洲云龙示范区寺湾路1号 。
4.付款:
(1)本项目不支付预付款;
(2)项目在规定的交货时间内完成安装并验收合格支付 75 %;竣工结算最终审计完成后,支付最终审计结果金额的97%;留结算价款的3%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1年后,若无扣款事项,则结算完成,发包人一次性将质保金支付给承包人,质保金不计利息。
(3)中标单位需在规定工期内完成,如超过交货时间,按每日 1 ‰标准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
(4)付款均凭正式税务发票,发票须由中标单位开具。
5.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 提请仲裁 □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6.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成交通知书
(3)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7.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2022.1.18 生效。
8.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 4 份,采购人执 2 份,供应商执 2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 2022 年 1 月 18 日。
合同订立地点: 株洲市公安局经济开发区分局(株洲云龙示范区寺湾路1号。
甲 方:(公章) 乙 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开 户 银 行:
帐 号:
公告日期:2022年01月21日
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采购合同编号:
采购人(全称): 株洲市公安局经济开发区分局 (甲方)
供应商(全称): 郴州中景园林绿化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1.项目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株洲市公安局经济开发区分局业务技术用房绿篱(围墙)栽植
及节点绿化提质改造工程
(2)项目内容: 栽植乔木、灌木、铺种草皮等,详见图纸.
(工程项目)承包范围: 绿化栽植 。项目经理: 钟晓燕 。
2.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0 元,
大写:伍拾肆万肆仟整。
(2)具体标的见附件。
(3)合同价格形式: 固定单价合同 。
3.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
起始日期: 2022 年 1 月 18 日,完成日期: 2022 年 1 月 25 日。总日历天数: 8 天。
地点: 株洲云龙示范区寺湾路1号 。
4.付款:
(1)本项目不支付预付款;
(2)项目在规定的交货时间内完成安装并验收合格支付 75 %;竣工结算最终审计完成后,支付最终审计结果金额的97%;留结算价款的3%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1年后,若无扣款事项,则结算完成,发包人一次性将质保金支付给承包人,质保金不计利息。
(3)中标单位需在规定工期内完成,如超过交货时间,按每日 1 ‰标准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
(4)付款均凭正式税务发票,发票须由中标单位开具。
5.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 提请仲裁 □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6.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成交通知书
(3)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7.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2022.1.18 生效。
8.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 4 份,采购人执 2 份,供应商执 2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 2022 年 1 月 18 日。
合同订立地点: 株洲市公安局经济开发区分局(株洲云龙示范区寺湾路1号。
甲 方:(公章) 乙 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开 户 银 行:
帐 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