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松潘县司法局2021年度法律顾问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成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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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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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松潘县司法局2021年度法律顾问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成交公告
发布时间:2021-01-28
发布时间:2021-01-28
一、项目编号 | |||
5132242021000017 | |||
二、项目名称 | |||
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松潘县司法局2021年度法律顾问服务采购项目 | |||
三、中标(成交)信息 | |||
供应商名称: | 包一成交供应商:四川盛豪律师事务所;包二成交供应商:四川发现律师事务所;包三成交供应商:四川善嘉律师事务所 | ||
供应商地址 | 包一成交供应商地址:成都市金祥路6号仁和金沙2单元23楼;包二供应商地址:成都市武侯区龙腾东路36号中海大厦606;包三供应商地址:成都市东大街牛王庙段100号商会大厦302 | ||
中标(成交)金额 | 包一成交金额:人民币9万元(大写玖万元整);包二成交金额:人民币9万元(大写玖万元整);包三成交金额:人民币8.8万元(大写捌万捌仟元整) | ||
四、主要成交标的信息 | |||
名称:松潘县司法局2021年度法律顾问服务采购项目。服务范围:为松潘县人民政府、县委办、县政府办、县人大办、县政协办、17个乡镇及16个县级部门(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行政审批局、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县水务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司法局、县志办、县防震减灾局、县审计局、县统计局、县医疗保障局、县供销社、松潘县生态环境局、县融媒体中心、县档案馆、县运管所)提供法律服务工作。服务要求:为政府机关重大决策、重大行政行为、重要民商事行为进行法律论证、风险评估或提供法律意见;参与规章制度、规范性文件以及其他重要政策性文件送审稿的起草、论证和合法性审查等,详见附件。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一年,具体时间以签订合同为准。服务标准:松潘县司法局每半年根据被服务部门的反馈和评价进行考核评分,对评分相对落后的律师事务所提出意见,责令整改。每一年召开一次述职会,由松潘县司法局和被服务部门进行综合考评,考评成绩不合格的将直接解除合同。 |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信息)名单: | |||
吴大章、韩丽芬、肖徐德(采购人代表) | |||
六、代理机构收费标准及金额: | |||
代理机构收费标准 | 本项目采购代理费每包按照定额2000元(人民币贰仟元整)收取,由各包成交供应商领取成交通知书前一次性支付。 | ||
代理机构收费金额 | 人民币2000元(大写贰仟元整)/ 包 | ||
七、公告期限: |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 |||
八、其它补充事宜: | |||
1.备案编号:20210109;2.监督单位:松潘县财政局;3.供应商严禁提供虚假承诺,如提供虚假承诺将报告监管部门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4、供应商信用融资: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并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和贷款流程申请信用融资贷款。成都市范围内政府采购项目成交的中小微企业可向开展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的银行提出融资申请(具体内容可查询“成财采[2019]17号”) | |||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
1.采购人信息 | |||
名称: | 松潘县司法局 | ||
地址: | 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松潘县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 |||
名称: | 中厚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 ||
地址: | 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中段530-1号东方希望天祥广场A座26楼2613号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
电话: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
十、附件 | |||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 附件 | ||
2.评审文件: | 附件 | ||
3.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 |||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 附件 | ||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 |||
6.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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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请在投标或购买招标文件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咨询投标详细要求,具体要求及项目情况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的解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