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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雨花区圭塘街道办事处长沙市雨花区圭塘街道办事处机关物业服务项目合同公告

基本信息

省份 湖南 城市 长沙市
招标代理机构 项目名称 长沙市雨花区圭塘街道办事处长沙市雨花区圭塘街道办事处机关物业服务项目
采购单位 长沙市雨花区圭塘街道办事处 立即查看 采购联系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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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类合同预览

服务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YHCG-CS-202111260075-1
采购人(全称): 长沙市雨花区圭塘街道办事处 (甲方)
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 湖南潭缘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2)项目名称:  长沙市雨花区圭塘街道办事处机关物业服务项目   
(3)采购计划编号: YHCG-202111260075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 标的名称 政府采购品目 型号规格 数量单位 数量 总价(元)
1 长沙市雨花区圭塘街道办事处机关物业服务项目 物业管理服务 区域内设备、设施管理;卫生保洁;安保服务;绿化养护等 1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合计金额小写: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合计金额大写:捌拾肆万玖仟叁佰玖拾玖元整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项目名称:长沙市雨花区圭塘街道办事处机关物业服务项目
采购预算: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0(含税)/2年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
2022-01-01 —— 2023-12-31
3.2 履行地点:长沙市雨花区圭塘街道办事处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现场实际履行服务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06174.88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12.5,说明:每年按合同签订金额按季度平均支付物业管理费用。,该期为履约验收期
第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06174.88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12.5,说明:每年按合同签订金额按季度平均支付物业管理费用。
第3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06174.88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12.5,说明:每年按合同签订金额按季度平均支付物业管理费用。
第4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06174.88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12.5,说明:每年按合同签订金额按季度平均支付物业管理费用。
第5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06174.88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12.5,说明:每年按合同签订金额按季度平均支付物业管理费用。
第6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06174.88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12.5,说明:每年按合同签订金额按季度平均支付物业管理费用。
第7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06174.88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12.5,说明:每年按合同签订金额按季度平均支付物业管理费用。
第8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06174.84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12.5,说明:每年按合同签订金额按季度平均支付物业管理费用。
4.2 收款账户: 长沙农村商业银行高铁新城支行(湖南潭缘实业集团有限公司:82010100002883219)
4.3 对中小微企业及时支付的约定: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
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5.1 验收程序
采用
简易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 (一)设备、设施管理要求:
1、给排水系统设备运行管理
服务内容:给排水系统的设备、设施,如水泵、水箱、气压给水装置、消火栓、管道、管件、阀门、水嘴、卫生洁具、排水管、透气管及输通、水封设备、室外排水管及其附属构筑物、引水管道等正常运行使用,进行日常管理。
服务要求:
(1)加强日常检查巡视,保证给排水系统正常运行使用。建立正常供水管理制度,保证水质符合国家标准,防止跑、冒、滴、漏。
(2)对供水系统管路、水泵、水箱、阀门等进行日常管理和定期检修,水箱保持清洁卫生并定期(每月)消毒,定期(每月)对水泵房及机电设备进行检查、维修、清洁;定期(每月)对排水管进行清通、清除污垢,保证室内外排水系统通畅,及时发现并解决故障,零星维修合格率100%,故障排除不过夜,做好节约用水工作。
计分标准:服务要求未定期或按期完成的,每项扣2分。
2、供电系统设备管理
服务内容:对物业管理范围内供电系统变、低压电器设备、电线电缆、电气照明装置等设备进行日常管理,确保正常运行使用。
服务要求:
(1)每天对供电范围内的电气设备巡视管理和重点检测,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解决。
(2)每月对供电设备内的接线箱、控制柜、自动开关、熔断器、漏电保护器、接线端子等原件吹尘、清扫、紧固、温度检测并做好记录。
(3)照明系统的光源、开关、控制器、插座工作正常、灵敏有效、绝缘地接有效、线序排列整齐、编号清晰正确。
(4)建立各项设备档案,健全用电管理制度,做到安全、合理、节约用电。
(5)建立严格的送配电运行制度、电气管理制度。值班员必须持证上岗。建立24小时运行值班制度,及时排除故障,零星维修合格率100%。
(6)加强日常检查,公共使用的照明、指示灯具线路、开关要保证完好,确保用电安全。
计分标准:服务要求未定期或按期完成的,每项扣2分。
3、消防系统设备管理
服务内容:对物业管理范围内消防系统设备进行日常管理,确保正常运行使用。
服务要求:
(1)消防控制室24小时值班,大楼内各种消防设施定期(每月)检查,确保无缺损,保证系统灵敏有效,消防栓启动灵活。
(2)定期(每季)开展消防培训,提高人防技能。
(3)订有突发火灾应急方案,设立有消防疏散图,应急照明灯路标完好,紧急疏散通道通畅,无堆放杂物堵塞。
计分标准:服务要求未定期或按期完成的,每项扣5分。
(二)卫生保洁
服务内容:机关区域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和场地等的清洁卫生、园林绿化和卫生虫害防治等管理服务。
服务要求:
1.楼外公共场所(含绿化、前坪、停车场等院内公共场所)至少每天清扫两次,实施8小时工作时间内的保洁;
2.楼内公共通道、楼梯、大厅、卫生间、玻璃幕墙、灯饰、门窗、不锈钢制品、各类标识标牌等,每季大扫除一次,工作日内实施8小时巡回保洁,要求地面无污物、墙面无污迹、无蜘蛛网、玻璃无灰尘,楼梯玻璃扶手面、楼道窗户、一楼大厅玻璃墙无灰尘。
3.雨水、污水井每半年清洗疏通一次,如发生堵塞应及时处理,确保下水道畅通;
4.每天定时(上午11:00-下午16:00)收集垃圾,垃圾日产日清;
5.每月灭蚊一次,每季度灭鼠、灭蟑一次;
6.地面定期(半月)打腊抛光处理;
7.公共卫生间要求专人管理,洗手台面、地面无积水、无污渍,无蚊蝇,空气清新无异味,洁具清洁干净。
8.公共区域垃圾桶定期(每日)清洗,保持干净、无污渍。
9.领导办公室需有专职人员每日进行卫生清理(包括地板、桌面、沙发、窗户、窗台等办公室全房卫生每天进行清理)。
10、院内沟渠定期(半月)清理干净。
计分标准:服务要求未定期或按期完成的,每项扣3分。
(三)安保服务:
服务内容:治安案件发生率0,火灾发生率0。
服务要求:
1.区域内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日夜巡逻;
2.门卫、总监控室、消防控制室必须24小时有专人值班。工作时间外,大门门卫要对进入大楼的外来人员进行询查登记。保安人员对办公大楼进行不定时(每天8次以上,并登记巡查记录)巡查。上述监控场所无关人员不得入内,要保持室内整洁,严禁吸烟。
3.停车场有专职保安岗位值班,指挥车辆进出停放,并负责车辆的安全。对于停放在通道内或影响通行的车辆要及时劝阻并引导其在指定地点停放。
4.保安人员有明显标志、工作规范,遇有险情,在接到报警后立即到达现场处置。
5.加强对消防设施设备的管理,有经培训合格的专门的消防管理员,确保设施设备运行正常,发现火情应立即处置。
6、协助街道各大办(中心)搬运、清理街道固定资产(办公桌椅、空调等办公物品)。
7、完成街道临时交办的其他工作。
计分标准:服务要求未定期或按期完成的,每项扣2分。
(四)绿化养护
服务内容:包括对绿化植物及园林小品等进行养护管理、保洁、更新、修缮,使其达到改善、美化环境,保持环境生态系统的良性循环的效果。
服务要求:
1.树木、花草、绿地要日常浇水护理,定期(每季)修剪造型、除杂草、灭虫害;
2.绿化场地每天清洁一次,应无垃圾和杂物;
计分标准:服务要求未定期或按期完成的,每项扣2分。
(五)其他约定事项
1.街道负责提供物业服务人员工作日工作用餐(早、中餐)。
2.对物业管理公司工作人员的保险办理要求:物业公司需为员工购买五险,在每月15日前将上月购买五险纳费凭证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后,提供给圭塘街道办事处。并按《劳动法》规定安排员工休息或发放加班工资,若因此原因与员工发生劳动纠纷,均由物业公司承担。
3.对物业管理公司工作人员素质的要求:经理必须有大专以上文凭及物业管理经理上岗证;工程技术类工种人员需持证上岗;保安员年龄45岁以下,身高175cm以上;保洁、绿化员年龄50岁以下,身体健康。
4.物业服务总人数不得少于10人。其中,主管1人;保洁员2人;会务人员1人;保安员5人;物业维修维护人员1人。
5.对物业管理公司的其他要求:应制定严格的保密措施,防止泄密事故发生;所有工作必须有台账记录;所有工作人员统一着制服上班。
计分标准:服务要求未定期或按期完成的,每项扣2分。
6.会务人员应配合街道会议需要,全力做好会务服务,并做好会议室的卫生清理和保洁。
计分标准:服务要求未定期或按期完成的,每项扣2分。
7. 物业维修维护人员对于小型或日常维修必须尽职尽责维修好(维修范围:安装门锁、维修锁芯,维修并安装门合页、门碰等,维修办公桌、椅、茶几、文件柜等办公家具,维修电灯等简单电器,维护好并确保街道机关院内电路、电器设备、配电间安全运行等)。
计分标准:服务要求未定期或按期完成的,每次扣2分。
8.传达室保安对留置超过三个工作日以上的邮件、包裹要主动处置,主动联系收件人,确保收件人及时收到邮件。
计分标准:服务要求未定期或按期完成的,每次扣0.5分。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 根据考核结果每季支付服务费。考核分值分为三个支付等次: 70-80分、支付服务费90%,81-90分、支付服务费95%,91-100分、支付服务费100%。
物业季度考核表
序号
考核项目
分值
季度得分
备注
1
设备、设施管理
给排水系统设备
7
 
 
2
供电系统设备
7
 
 
3
消防系统设备
7
 
 
4
卫生保洁
领导办公室卫生
8
 
 
5
公共区域
20
 
 
6
安保服务
监控室
5
 
 
7
巡查
10
 
 
8
停车
8
 
 
9
绿化养护
日常保洁、浇水护理
5
 
 
 
定期修建
3
 
 
10
其他事项
服务人员着装
5
 
 
11
服务人员人数
2
 
 
12
会务
8
 
 
13
其他
5
 
 
 
总 分
100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积极协助乙方做好物业工作,对乙方物业工作实施监督检查;
(2)向乙方提供办公用房,提供物业服务人员工作日工作用餐(早、中餐);
(3)依照合同约定按时支付物业费;
(4)审定乙方制定的物业管理制度和实施细则,并监督使用人遵守;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接受物业行政管理部门和甲方的监督;
(2不得将物业管理项目转包、转让给他人: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也不得将项目分包给他人;
(3)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的规定,对物业实行专业规范、安全高质的管理;严格执行招标文件的服务内容及要求;
(4)制定物业管理的各项办法规章制度及岗位责任建立健全本项目的物业管理档案,及时记载有关变动情况;
7.违约责任
7.1 对中小微企业未及时支付的违约责任约定:采购人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
7.2 如中标(成交)供应商系中小微企业,采购人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2%(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1、甲方每个季度末对乙方进行考核根据考核结果每季末支付服务费,按考核分值分为三个支付等次:70-80分、支付服务费90%,81-90分、支付服务费95%,91-100分、支付服务费100%(详见附件二)。如乙方未完成合同规定的各项管理目标,甲方可发出书面整改通知,如乙方壹年内有两次考核低于70分的,视为乙方无能力继续履行合同。甲方有权终止合同。2、乙方不能按时履行合同约定的,每延误一天应向甲方偿付不能按时履行部分款项2%的违约金:3、如不存在正当理由,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价款和支付方式如期支付,每逾期一天,应支付逾期部分款项2%的违约金。
8.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提请项目属地仲裁委员会仲裁。
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2022年1月1日起生效 生效
合同签订时间:
双方签章时间 -->
11.其他条款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甲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乙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地址: 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月塘村金字垛组 地址: 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黎托街道黎锦苑18栋5楼东面

法定代理人: 黄杰刚 法定代理人: 杨正华

委托代理人: 吴湘宁 委托代理人: 刘军

电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 0731-85221428

传真: 0731-85093048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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