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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贸区综合协调局关于第四届中新合作服务贸易创新论坛策划推广的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SZHXDL2021-Y-C-011-001)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自贸区综合协调局关于第四届中新合作服务贸易创新论坛策划推广的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SZHXDL2021-Y-C-011-001)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1-10-19








项目概况

第四届中新合作服务贸易创新论坛策划推广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磋商供应商应在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电子招投标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11  01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ZHXDL2021-Y-C-011-001

项目名称:第四届中新合作服务贸易创新论坛策划推广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壹佰壹拾万圆整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0

采购需求:

(一)论坛传播

1)论坛整体策划

设计策划论坛议程环节、主题与主旨演讲话题方向、圆桌交流形式与提纲,以及围绕主论坛的会前洽谈、招待仪式等全周期的策划。

2)专题搭建

为论坛在媒体官网和APP上搭建活动专题,并负责专题的维护,集成论坛从预热、举办到回顾期间的各类宣传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图文、视频、图集等(含原创内容10篇,转载内容10篇)。

3)图文内容发布

为论坛提供专业内容撰写,原创文字内容10篇,包括预热期1-2篇、论坛举办期间4-6篇、论坛回顾阶段2-4篇,并发布在媒体官网和APP上的活动专题内。

4)媒体分发

论坛宣传期内,在主流媒体平台或者社交媒体上发布不少于3篇的论坛内容推广。

5)专家邀约与接待

6)企业邀约与接待

(二)论坛现场媒体技术支持

1)现场协调

2)视频直播

3)图文直播

 详细内容见第四章磋商采购内容。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至20211130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其它资格条件:

4.1不存在苏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苏州市市级政府采购信用记录查询和使用工作试行办法的通知》(苏财购(201711号)文件规定应拒绝的失信信息;

4.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监测等服务的磋商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磋商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1019日至20211026 日。

地点: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电子招投标平台。

方式:磋商供应商使用电子营业执照登录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右侧政府/国企/集体企业采购系统后,根据提示,在招标公告页面右侧“文件领取”列表下载采购文件。下载文件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采购文件的日期。

售价:免费。

本项目为网上招投标项目,磋商供应商应使用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园区采购系统、线上获取采购文件,线上获取更正(补充)文件、对响应文件进行电子签章、线上递交响应文件;应使用“苏州园区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电子版响应文件。未按要求线上递交电子响应文件将被拒收。

电子营业执照办理及“政府/国企/集体企业采购系统”操作手册详见“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引”―“采购类——苏州工业园区电子招投标平台操作手册-供应商”栏目。

遇到无法申领电子营业执照的情况,磋商供应商应拨打电子营业执照微信、支付宝小程序或者APP中技术支持人员电话咨询,当得到答复确非磋商供应商(磋商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时,请及时与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512-66605630(盛工)、66605052(谢工)、66605606(郑工)。经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核查确认后,磋商供应商可办理CA证书并先至交易中心进行相关系统设置,再进入平台完成交易。

考虑到熟悉电子营业执照操作(特殊情况下,可能需办理使用CA证书)需要一定的时间,请提早准备以免耽误采购活动。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11011400(北京时间)

地点: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电子招投标平台

方式:响应文件网上递交,需要现场参加采购活动,不需提供纸质响应文件。

五、开启

时间:20211101 1400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疫情防控期间必须要进行采购的理由:根据采购人的整体需求,为保证项目顺利完成,故需在疫情期间正常开展此项目的采购活动。请各磋商供应商做好疫情防护工作,并及时关注最新疫情防控通告和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相关通知,需赴采购现场的参加采购活动的磋商供应商,可能存在因不满足最新疫情防控要求而导致不能进场的风险,磋商供应商应按最新的疫情防控要求提前做好相应准备。

2、未依照采购公告要求依法获取采购文件的磋商供应商,视为未参加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但因磋商供应商资格条件或获取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磋商供应商权益受损的除外。

3、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2)苏州市财政局《关于贯彻执行绿色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和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政策的通知(苏财购〔202010号)》。

3)苏财购告〔20211号关于明确小微企业报价扣除比例相关事项的通知。

4、本公告在苏州市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5、苏州工业园区财政审计局政府采购监督电话:0512-66681110

6、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所属行业为 其他未列明行业

7.磋商供应商应及时关注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的更正(补充)公告,同时在园区采购系统“我的项目-项目流程-答疑文件”中下载更正(补充)资料,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磋商供应商自行负责。

8.技术支持

8.1招投标工具及电子招投标平台技术支持:新点客服

服务时间及方式:8:00-21:00 X7

客服电话:4009980000;电话:0512-66605609;手机:15151408200

8.2网络中断故障技术支持: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服务时间及方式:8:00-21:00 X7

电话: 0512-66605052;手机: 17315885859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苏州片区综合协调局 

    址:苏州工业园区现代大道999号现代大厦9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苏州华星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苏州工业园区苏雅路388号新天翔商业广场A121206

联系方式: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 系 人:田娟  孙健

 



友情提示: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请在投标或购买招标文件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咨询投标详细要求,具体要求及项目情况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的解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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