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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通信机房智能巡检实训室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一、项目编号:JTCC-2101AH3981
二、项目名称: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通信机房智能巡检实训室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宁波工业互联网研究院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集士港镇菖蒲路150号(1-1-177)室
成交金额:人民币218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名称:详见附件
品牌(如有):详见附件
规格型号:详见附件
数量:详见附件
单价:详见附件

五、评审专家名单:吴  琴、陈  剑、张爱军、方应群、王文轩(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原计价格(2002)1980号文中的货物类标准70%计取,成交服务费由成交人支付,收费金额:人民币1.9586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经评标委员会仔细评审,本项目合格投标人仅有2家。
评标委员会对招标文件进行认真审查后认为,“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招标公告及程序符合规定”,且根据《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74号第三章第二十七条“公开招标的货物、服务采购项目,招标过程中提交投标文件或者经评审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只有两家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按照本办法第四条经本级财政部门批准后可以与该两家供应商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根据招标文件中的采购需求编制谈判文件,成立谈判小组,由谈判小组对谈判文件进行确认。符合本款情形的,本办法第三十三条、第三十五条中规定的供应商最低数量可以为两家。”和参照《省教育厅等七部门关于印发《江苏省深化高等教育领域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实施办法》的通知》苏教法〔2017〕14号“(十三)优化高校办学设备招标采购流程。急需设备首次招标如不足3家投标人的,可依据专家评委意见,并经得采购人同意,现场采用竞争性谈判或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简化科研仪器设备采购管理,高校对集中采购目录内的项目可自行采购和选择评审专家。对进口仪器设备实行备案制。”,根据招标文件“23.3.1 如出现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投标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情况,将重新招标或按照相关规定采用其他采购方式采购。
23.3.2在评标期间,出现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情形的,比照前款规定执行。”,建议本项目改为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
采购人同意本项目采购方式转为竞争性谈判。
供应商同意本项目采购方式变更。
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公告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原件形式提出明确的请求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向江苏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地址:  南京市栖霞区文澜路99号 
联系方式: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江苏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地 址: 南京市鼓楼区郑和中路118号D座1610室 
联系方式: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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