庐阳LY202107地块售楼部门窗、幕墙及亮化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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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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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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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庐阳LY202107地块售楼部门窗、幕墙及亮化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HLZB-2022001)
公示开始时间:2022年01月26日00时00分00秒
公示结束时间:2022年01月28日00时00分00秒
本庐阳LY202107地块售楼部门窗、幕墙及亮化工程(招标项目编号:HLZB-2022001)经评标委员会评
审,确定001 第1包的中标候选人,现公示如下:
一、评标情况
001第1包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排序 中标候选人名称 投标报价 质量 工期/交货期
1 安徽恒兴装饰工程545.973218万元(人民币)//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序号 中标候选人名称 项目负责人姓名 相关证书名称及编号
1 安徽恒兴装饰工程有限公 //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序号 中标候选人名称 响应情况
1 安徽恒兴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
三、其他公示内容
庐阳LY202107地块售楼部门窗、幕墙及亮化工程
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庐阳LY202107地块售楼部门窗、幕墙及亮化工程
项目编号:2021-HL-GC157招标(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1年01月04日开标(采购)日期:2022年01月24日
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成交)候选人名称:安徽恒兴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人民币伍佰肆拾伍万玖仟柒佰叁拾贰元壹角捌分(¥5459732.18元)
质量:合格
工期:56日历天
招 标 人:安徽图瑞置业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汇龙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新站区文忠路与天水路交叉口世联大厦十层(地铁三号线勤劳村站1出口下车
即到达)
公示期:2022年01月24日至2021年01月26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
,
节假日休息)向
汇龙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新站区文忠路与天水路交叉口世联大厦十层(地铁三号线勤劳村站1出口下车即到达)
,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
安徽图瑞置业有限公司提出投诉,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
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
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
有);
3、被异议人名
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
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
张;
6、提起异议的日
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
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
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
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汇龙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2年01月24日
四、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安徽图瑞置业有限公司。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安徽图瑞置业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大道和昌中心
联系人:彭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汇龙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新站区文忠路与天水路交叉口世联大厦十层(地铁三号线勤劳村站1出口下车即到
达)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子邮件:275628896@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__(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__(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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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公示 | |||||
一、项目相关情况 |
招标(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1年01月04日 | 开标(采购)日期:2022年01月24日 |
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 ||||||||||
第一中标(成交)候选人名称:安徽恒兴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 ||||||||||
投标报价:人民币 | 伍佰肆拾伍万玖仟柒佰叁拾贰元壹角捌分 | (¥ | 5459732.18 | 元) | ||||||
质量:合格 | ||||||||||
工期: | 56日历天 | |||||||||
排序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投标报价 | 质量 | 工期/货期 |
1 | 安徽恒兴装饰工程 有限公司 | 545.73218万元(人民币) | / | / |
序号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项目负责人姓名 | 相关证书名称及编号 |
1 | 安徽恒兴装饰工程有限公 司 | / | / |
序号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响应情况 |
1 | 安徽恒兴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 / |
项目名称:庐阳LY202107地块售楼部门窗、幕墙及亮化工程 | |
项目编号:2021-HL-GC157 | 招标(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招 标 人:安徽图瑞置业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汇龙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新站区文忠路与天水路交叉口世联大厦十层(地铁三号线勤劳村站1出口下车 即到达) 公示期:2022年01月24日至2021年01月26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 14:00-17:00,节假日休息)向 汇龙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新站区文忠路与天水路交叉口世联大厦十层(地铁三号线勤劳村站1出口下车即到达)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 安徽图瑞置业有限公司提出投诉,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 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 式;有); 3、被异议人名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 5、明确的请求及主 称;料;张; 6、提起异议的日 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 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 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 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汇龙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2年01月24日 四、监督部门 | |||||||||||||||
招 标 人:安徽图瑞置业有限公司 | |||||||||||||||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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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汇龙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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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新站区文忠路与天水路交叉口世联大厦十层(地铁三号线勤劳村站1出口下 即到达) | 车 | ||||||||||||||
公示期:2022年01月24日至2021年01月26日 | |||||||||||||||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 14:00-17:00,节假日休息)向 | 下 | 午 | |||||||||||||
汇龙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 | ||||||||||||||
安徽省-合肥市-新站区文忠路与天水路交叉口世联大厦十层(地铁三号线勤劳村站1出口下车即到达) | |||||||||||||||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 | ||||||||||||||
安徽图瑞置业有限公司 | 提出投诉, | ||||||||||||||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 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 提 |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 ||||||||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 式; |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 有); | |||||||
3、被异议人名 称; |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 料; | 5、明确的请求及主 张; | ||||||
6、提起异议的日 期。 | ||||||||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 章。 | ||||||||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 料。 | ||||||||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 理: | ||||||||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 ||||||||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 |||||||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 ||||||||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 ||||||||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
特此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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