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黔西南州望谟县山水布依新型城镇化(乡村振兴)建设PPP项目预中标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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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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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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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贵州省黔西南州望谟县山水布依新型城镇化(乡村振兴)建设PPP项目
预中标公示
四川华通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望谟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委托,就贵州省黔西南州望谟县山水布依新型城镇化(乡村振兴)建设PPP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按规定程序进行了采购活动。采购人与预成交候选社会资本进行了采购结果确认谈判,确定了预中标社会资本。现将预中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贵州省黔西南州望谟县山水布依新型城镇化(乡村振兴)建设PPP项目
二、项目编号:州公易采【202111】0024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招标公告发布媒体:本项目招标公告在贵州省政府采购网、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五、评审信息
评审日期:2022年01月18日
评审地点: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评标四室
评审小组名单:刘卫平、金利强、黄秀忠、张正山、陈明光、刘丽、王燕国
六、评审意见
七、采购结果确认谈判时间:2022年1月27日
八、谈判地点:州扶投公司五楼大会议室
九、采购结果确认谈判工作组:赵代霞、韦家惠、陈朝兴、王琪、吴永不、邓玉、陈万国
十、预中标社会资本:黔西南州扶贫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十一、预中标价:可用性服务费年度折现率6.90%,运营期运营维护合理利润率7%。
十二、预中标结果公示期:本项目预中标结果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
十三、联系方式
项目实施机构(采购人):望谟县文体广电旅游局
地址:贵州省望谟县王母街道办天马城四楼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采购代理机构:四川华通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贵州省兴义市大商汇B3组团2号写字楼2601号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十四、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该项目采购预中标结果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各有关当事人对预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预中标结果公示发布之日起五(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定代表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和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相关规定的质疑将不予受理。
信息内容以贵州省政府采购网为准。
2022年1月29日
预中标公示
四川华通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望谟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委托,就贵州省黔西南州望谟县山水布依新型城镇化(乡村振兴)建设PPP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按规定程序进行了采购活动。采购人与预成交候选社会资本进行了采购结果确认谈判,确定了预中标社会资本。现将预中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贵州省黔西南州望谟县山水布依新型城镇化(乡村振兴)建设PPP项目
二、项目编号:州公易采【202111】0024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招标公告发布媒体:本项目招标公告在贵州省政府采购网、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五、评审信息
评审日期:2022年01月18日
评审地点: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评标四室
评审小组名单:刘卫平、金利强、黄秀忠、张正山、陈明光、刘丽、王燕国
六、评审意见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推荐排名 |
1 | 黔西南州扶贫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第1名 |
2 | 黔西南州利悠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第2名 |
3 | 贵州祥瑞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第3名 |
七、采购结果确认谈判时间:2022年1月27日
八、谈判地点:州扶投公司五楼大会议室
九、采购结果确认谈判工作组:赵代霞、韦家惠、陈朝兴、王琪、吴永不、邓玉、陈万国
十、预中标社会资本:黔西南州扶贫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十一、预中标价:可用性服务费年度折现率6.90%,运营期运营维护合理利润率7%。
十二、预中标结果公示期:本项目预中标结果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
十三、联系方式
项目实施机构(采购人):望谟县文体广电旅游局
地址:贵州省望谟县王母街道办天马城四楼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采购代理机构:四川华通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贵州省兴义市大商汇B3组团2号写字楼2601号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十四、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该项目采购预中标结果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各有关当事人对预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预中标结果公示发布之日起五(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定代表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和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相关规定的质疑将不予受理。
信息内容以贵州省政府采购网为准。
2022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