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鱼标讯 > 招标项目 > 关于金华日报社大楼局部装饰改造设计与施工一体化项目的招标公告

关于金华日报社大楼局部装饰改造设计与施工一体化项目的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金华日报社大楼局部装饰改造设计与施工一体化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金华日报社(金华日报报业传媒集团)。总控制价在390万元以内。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设计与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非政府采购项目)。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地点:金华市婺城区双龙南街276号。
2.2工程规模:本次改造区域为楼前小广场、回廊及台阶地面、回廊及台阶扶手、门头(含雨棚)、一层大堂(含卫生间及夹层栏杆)、夹层处新增餐厅廊道、十层大会议室一间、十一层贵宾接待室及小会议室、一层至十八层电梯前室。详见设计任务书。
2.3计划工期:设计施工总工期75日历天,工期起点中标公示期结束,工期终止点竣工验收合格。中标公示结束后10日历天内完成方案设计(含方案优化);方案设计完成后15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工期5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装修改造设计、装饰装修、给排水、电气等,不包含空调、暖通(含通风)、消防、弱电智能化、综合布线等项目相关的专业设计工作。详见设计任务书。
2.5施工质量要求:不低于国家相关验收的合格标准。
设计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设计规范的规定,符合招标人的有关规定。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具有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工程或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投标人联合体牵头人必须由具备资质的施工单位担任,组成联合体的单位数量不超过两家。
3.2本项目若以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投标的,设计负责人需提供建筑类专业中级工程师或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若以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之一投标的,设计负责人需提供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项目施工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资格的注册建造师,并且无在建施工工程;设计项目负责人与施工项目负责人不可为同一人,施工负责人为项目总负责人;
3.3开标当日,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不在被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或投标人注册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或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示为不能投标的限制期内;
3.4开标当日,项目负责人无涉嫌犯罪在羁押或因犯罪被判刑在刑期内(包括缓刑及监外执行);
3.5 开标日前一年内(以通报或处罚文件日期为准),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未因项目设计或施工被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或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或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通报批评(或行政处罚)累计2(含)次以上(同一事项的批评、处罚不累加);
3.6 开标日前一年内(以通报文件日期为准),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未因项目设计或施工被金华市政府或浙江省政府通报批评累计2(含)次以上(同一事项的批评不累加);
3.7开标当日,投标人未在金华市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活动失信一类“黑名单”内;
3.8负责施工的投标人在招标公告发布日后从“金华市建筑市场监督管理信息系统” 中下载的《金华市建筑业企业信息表》。
3.9负责设计的投标人若为浙江省外企业的,须提供外省设计企业进浙江省承接业务备案证明。
3.10投标人在投标时,需提供符合上述3.3、3.4、3.5、3.6、3.7这五条要求的承诺书。
3.11拟派项目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授权委托人须出具在本单位连续6个月(2021年7月-12月)及以上的社保缴费凭证及相关证明材料【以社保机构(盖章)出具养老保险交纳清单为准,缴费单位(或代缴单位的委托单位)和投标人名称(或投标人分公司名称)须一致】;
3.12 投标人须为一般纳税人。
4.报名时提交以下资料(原件或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的彩色扫描件发送至邮箱:1473190539@qq.com并进行电话确认:15757949723):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2)企业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副本(联合体投标的,双方都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任本项目的施工、设计项目负责人证书;
(4)企业“三类人员”证书(企业法人、企业经理、企业安全生产副经理(须附任职文件)、企业技术负责人A类证书;项目负责人B类证书;安全生产专职管理人员C类证书);
(5)按本公告第3.10中要求提供的承诺书;
(6)拟派项目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授权委托人须出具在本单位连续6个月(2021年7月-12月)及以上的社保缴费凭证及相关证明材料【以社保机构(盖章)出具养老保险交纳清单为准,缴费单位(或代缴单位的委托单位)和投标人名称(或投标人分公司名称)须一致】;
(7)投标人应提供“金华市建筑市场监督管理信息系统” 中下载的《金华市建筑业企业信息表》,证明中登记的企业资质登记、承包专业范围满足本工程招标要求;
(8)负责设计的投标人若为浙江省外企业的,须提供外省设计企业进浙江省承接业务备案证明。
5.资格审查方法: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投标单位在提交完整的报名资料后,向招标代理机构获取招标文件,售价500 元/份,支付宝账号15757949723(章紫昕),支付时备注单位名称简写,售后不退。
6.报名时间:2022年1 月30 日~2022年2月24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时,国家法定节假日、双休日除外)。
7.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2月25 日09 时30分,在截止时间前投标文件以快递方式或现场递交方式送达开标地点;
5.1.1快递方式:送达时间以签收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充分考虑邮件在途时间,因快递物流延误或因运输过程中产生的封装破损问题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5.1.2现场递交方式:投标人代表按规定时间递交投标文件并加入钉钉直播群后离开开标现场;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5.2.1邮寄方式:投标文件收件地址:浙江安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1915室(金华市双龙南街1018号新融大厦19楼)、收件单位:浙江安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收件人:章紫昕、联系电话:15757949723;快递面单上①不得体现投标单位名称(快递面单及快递外包封均不得体现),②须注明工程名称(可简写),③须注明寄件人钉钉号,寄件人须为投标单位本工程投标的授权委托人;
5.2.2现场递交方式:递交地点为浙江安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1915室(金华市双龙南街1018号新融大厦19楼);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浙江省政府采购网、金华新闻网。
9.联系方式:
    招标人:金华日报社(金华日报报业传媒集团)     代理单位:浙江安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金华市双龙南街276号                     地址:金华市双龙南街1018号新融大厦9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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