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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缺少]翠林山庄老旧小区改造工程的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公告信息
















编号: AQX210039-02ZG
(重新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翠林山庄老旧小区改造工程已由南京市栖霞区住房和建设局以(栖住建字[2021]17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政府尧化办事处,建设资金来自国有政府性资金:6271.36万元,其中财政性资金:6271.36万元,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政府性资金:6271.36万元,其中财政性资金:6271.36万元构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
        南京新尧新城开发建设指挥部受建设单位委托负责本工程的代建事宜并担任招标人。
2. 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位于栖霞区尧化街道翠林山庄小区
        2.1.2 工程规模: 翠林山庄小区建筑面积约为99708㎡,建筑层数6层,高度21.3米,最大单体建筑面积:3168.96㎡,共计 36 幢建筑,94 个单元。本项目主要对小区内的建筑本体、交通组织、小区环境、配套设施等四个方面进行综合整治,本小区为一般标准的居住建筑工程。
        2.1.3 合同估算价: 5750.00万元
        2.1.4 总工期要求: 210日历天
                设计开工日期:2022年3月15日
                施工开工日期:2022年4月13日
                工程竣工日期:2022年10月10日
        2.2 招标内容和范围: 主要包括屋面出新(含屋面工程及太阳能、避雷带出新等)、外立面出新(含墙面、空调序化、管道出新等)、门厅出新(含墙面、天棚、照明、单元门等)、楼道出新(含楼道地面、墙面、天棚、楼梯栏杆、照明、弱电序化、适老化设施、信报箱等);室外拆除、景观出新、绿化出新、道路出新、排水管道修缮、景观照明改造;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及专项设计和深化设计、设备及材料采购安装、工程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等工程总承包项目的全部工作。 弱电序化(楼道内由总承包负责)、门禁系统、道闸(含人行、车行)由发包人委托专业单位另行施工,宣传设施由社区自行委托实施;墙面空鼓检测、排水管道检测均由招标人另行委托。
        2.3 工程总承包类型:财政资金项目初步设计已完成设计-采购-施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1、企业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并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企业应当同时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
(A)设计资质要求:
设计资质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及以上
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
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
(B)施工资质要求:
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
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资格条件之一:
具有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之一:
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
注册建筑师一级及以上
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及以上
注册结构工程师一级及以上
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承担过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
(A)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自2019年1月1日(含)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单项合同建安造价4000万元及以上房屋建筑综合整治或改造(不含厂房)的工程总承包业绩,且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三者缺一不可;如提供的证明材料数据或内容出现不一致,金额以合同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所有证明材料均以 “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的信息为准。)
(B)工程总承包分包的设计业绩要求:/
(C)工程总承包分包的施工业绩要求:/
(D)工程施工业绩要求:自2019年1月1日(含)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单项合同建安造价4000万元及以上房屋建筑综合整治或改造(不含厂房)的施工业绩,且担任施工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 三者缺一不可;如提供的证明材料数据或内容出现不一致,金额以合同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所有证明材料均以 “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的信息为准。)
(E)工程设计业绩要求:自2019年1月1日(含)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单位承担过单项合同建安造价4000万元及以上房屋建筑综合整治或改造(不含厂房)的设计业绩,且担任设计负责人。(提供设计合同,金额、时间以合同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所有证明材料均以 “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的信息为准。)
业绩认定标准:1、工程总承包业绩和施工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三者缺一不可;设计业绩需提供设计合同。上述资料均以"e 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必须是投标人承接的,且合同必须是与建设单位签订的,提供分包等其他形式合同视为未提供。
5、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审查的,必须符合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正文1.4.2要求;
6、施工资质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设计单位等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7、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中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8、项目管理机构:
(1)设计负责人:具有注册建筑师一级执业资格;若是联合体投标,则须由具备设计资质的单位人员担任(提供相关证书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2)施工负责人:具有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若是联合体投标,则须由具备施工资质的单位人员担任。(提供相关证书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注:投标人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兼任施工负责人,不可以兼任设计负责人。
对于由投标人自行完成的设计或者施工业务,投标人在项目管理机构中应配备符合现行法律、法规、与工程总承包项目相适应的专业人员;对于投标人依法分包的施工或设计业务,投标人在项目管理机构中应配备具有工程建设类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施工或设计协调管理人员。
9、总承包单位不得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
该项目采用:
            财政资金
                        招标人未公布项目建议书、可研报告、初步设计文件,前期咨询单位不能参加投标。
10、满足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正文1.4.3的要求。
11、提供《施工现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承诺书》。

        3.2 资格审查可选条件:
         本工程资格审查可选条件为:
1、企业承担过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
(A)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自2019年1月1日(含)以来,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建安造价4000万元及以上房屋建筑综合整治或改造(不含厂房)的工程总承包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三者缺一不可;如提供的证明材料数据或内容出现不一致,金额以合同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所有证明材料均以 "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的信息为准。)
(B)工程总承包分包的设计业绩要求:/
(C)工程总承包分包的施工业绩要求:/
(D)工程施工业绩要求:自2019年1月1日(含)以来,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建安造价4000万元及以上房屋建筑综合整治或改造(不含厂房)的施工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 三者缺一不可;如提供的证明材料数据或内容出现不一致,金额以合同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所有证明材料均以 "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的信息为准。)
(E)工程设计业绩要求:自2019年1月1日(含)以来,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建安造价 4000万元及以上房屋建筑综合整治或改造(不含厂房)的设计业绩。(提供设计合同,金额、时间以合同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所有证明材料均以 "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的信息为准)
业绩认定标准:1、工程总承包业绩和施工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三者缺一不可;设计业绩需设计合同。上述资料均以"e 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与企业业绩可为同一业绩。
2、本次招标是否接受黄牌警示单位投标:不接受
3、财务要求:施工单位2020年财务报告资产负债率<75%。(提供施工单位2020年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原件扫描件编辑至投标文件中)
4、近两年以内,投标人和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5、近一年以内,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总承包项目经理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6、近三个月以内,投标人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7、投标人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缴纳养老保险的时间要求:2021年07月至2021年12月。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关于联合体的要求(提供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各成员加盖公章自行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中):
(1) 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 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能力;
(3)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4) 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
(5) 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担保的,应当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担保。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担保,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6) 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两家。
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符合并提供承诺书,承诺书加盖公章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1)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工程总承包招标的投标人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监理单位、招标代理单位或者与前述单位有利害关系的单位;
(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5) 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6) 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7) 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拟派的施工负责人必须满足的其他条件:(符合并提供承诺书,承诺书加盖公章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1)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施工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施工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 或施工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施工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施工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4、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条件:(符合并提供承诺书,承诺书加盖公章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1)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
(3)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5、根据《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 号)、《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资格要求资质的核查结果为不达标,仍在公示期的,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以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同时根据《关于开展南京市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果的通知》(宁建建监字【2020】388号),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资格要求资质的核查结果在南京市建委网站公示为不达标,仍在公示期的,亦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
6、本次招标不接受红、黄牌警示并在警示期内的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投标,红、黄牌警示信息均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红、黄牌截止时间为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受到红、黄牌警示并在警示期内的。
7、投标申请人必须提供社保机构出具近半年(2021年07月至2021年12月) 投标人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缴纳的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 加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社保材料可视为原件,投标人须将养老保险证明材料扫描件编入投标文件中,若上述人员属企业退休人员、现役军人、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等客观原因无法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必须出具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须将证明材料扫描件编入投标文件中,否则视为未提供,并将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
8、根据建办市(2019)50号文、苏建函建管(2019)393号文规定,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已取消,本次投标不接受临时建造师证书,否则资格审查不通过。
9、根据《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 建办市函〔2021〕51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发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有效期于2021年12月31日至2022年12月30日期满的,统一延期至2022年12月31日。
10、拟派设计负责人必须满足的其它条件:(符合并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扫描件编入至投标文件中)
(1) 设计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 设计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 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评分细则
        本标段采用综合评估法。
        4.1 分值构成:
                工程总承包报价:89分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9分
                商务标:2分
        4.2 评分细则:
            1.项目管理组织方案:
                 总体概述:对工程总承包的总体设想、组织形式、各项管理目标及控制措施、施工实施计划、设计与施工的协调措施等内容进行评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设计管理方案1:对项目解读准确、设计构思合理优(0.5);良(0.45);中(0.4);差(0.35);无(0)
设计管理方案2:设计进度计划及控制措施优(0.5);良(0.45);中(0.4);差(0.35);无(0)
设计管理方案3:设计重点、难点及控制措施优(0.5);良(0.45);中(0.4);差(0.35);无(0)
设计管理方案4:设计过程对工程总投资控制措施优(0.5);良(0.45);中(0.4);差(0.35);无(0)
采购管理方案:对采购工作程序、采购执行计划、采买、催交与检验、运输与交付、采购变更管理、仓储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施工平面布置规划:对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等内容进行评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施工的重点难点:对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等内容进行评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施工资源投入计划:对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进行评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对采用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的情况进行评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对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的使用等内容进行评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2.工程总承包报价: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开标时从以下方法中随机抽取确定:
                 投标报价: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
评标基准价=A×K,K值在开标时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95%-98%。投标报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低1%的所扣分值0.3分,每高1%的扣分值有0.6分 (自动计算为负偏离扣分的2倍);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有效投标文件是指进入第二阶段评审入围且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满分89分)
投标报价: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招标控制价为B,则:
评标基准价=A×K1×Q1+B×K2×Q2
Q2=1-Q1,Q1取值范围为65%~85%;K1的取值范围为95%~98%;Q1、K1值在开标时随机抽取确定。K2的取值范围,建筑工程为90%~100%,装饰、安装为88%~100%,市政工程为86%~100%,园林绿化工程为84%~100%,其他工程88%~100%。K2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投标报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低1%的所扣分值0.3分,每高1%的扣分值有0.6分 (自动计算为负偏离扣分的2倍);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有效投标文件是指进入第二阶段评审入围且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满分89分)

            3.商务标:
                 项目管理机构:本项目须成立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机构,主要配备人员如下: (1)设计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得1分(2)施工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得1分,具有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得0.5分。
(①上述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每人按照一个专业计分,不得重复计;②提供上述项目管理机构人员的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2021年07月至2021年12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缴费证明材料(须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加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社保材料可视为原件;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否则一律按未提供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处理;若属退休人员必须提供有效退休证明材料,否则一律按未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处理;若属事业单位编制人员等客观原因无法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必须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一律按未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处理,所对应人员不得分。③上述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证书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满分2分)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njggzy.nanjing.gov.cn/njweb)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下载费用100元,工具使用费最高100元,平台使用费最高100元
        5.3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2-03-07 09:30:00
6. 投标截止时间
        6.1 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6.2 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7.1 本次招标公告在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njggzy.nanjing.gov.cn/njweb)、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jsggzy.jszwfw.gov.cn/)和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www.jszb.com.cn)等媒介上发布。
8. 其他
         8.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南京智能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8.2、投标人必须签署《施工现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8.3、本标段实行电子招投标,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资格审查及评标所需材料录入“e 路阳光”交易平台,并编入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或投标文件中。具体内容详见资格审查文件或招标文件。
8.4、潜在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
8.5、如果您是第一次来南京地区投标,请您携带好本企业的相关资料到江东中路265号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先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手续。所需材料及办理流程详见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njggzy.nanjing.gov.cn/njweb/)中《办事指南》,如未进行企业信息登记,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8.6、其他未尽事宜详见招标文件。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南京新尧新城开发建设指挥部
招标代理机构:南京江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栖霞区尧化门街217号
地              址:南京市建邺区奥体大街68号新城科技园国际研发总部园4B栋20楼南楼
        邮       编:210000
邮              编: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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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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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传       真:
传              真:58788120
        电子邮件:
电   子   邮  件:njjc00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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