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湘市国土资源局临湘市胜龙矿区建筑用砂岩勘察经费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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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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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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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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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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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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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湘市国土资源局 | |||||||||||||||
临湘市胜龙矿区建筑用砂岩勘察经费项目 | |||||||||||||||
竞争性谈判邀请公告 | |||||||||||||||
公告时间:2021年01月25日 | |||||||||||||||
临湘市国土资源局的临湘市胜龙矿区建筑用砂岩勘察经费,政府采购编号:临财采计[2021]C003,委托代理编号:1023369-20210119-36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证明材料参与资格审查,并参与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 | |||||||||||||||
一、项目概况 | |||||||||||||||
1、采购项目名称:临湘市国土资源局临湘市胜龙矿区建筑用砂岩勘察经费 | |||||||||||||||
2、采购计划编号:临财采计[2021]C003 | |||||||||||||||
3、采购项目编号:1023369-20210119-36 | |||||||||||||||
4、项目负责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
5、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
6、采购预算:1,398,000元 | |||||||||||||||
7、采购项目标的、数量及预算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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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采购项目的主要需求及谈判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 |||||||||||||||
临湘市胜龙矿区建筑用砂岩矿勘察经费 竞争性谈判邀请公告 临湘市胜龙矿区建筑用砂岩矿勘察经费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证明材料参与资格审查,并参与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 一、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临湘市胜龙矿区建筑用砂岩矿勘察经费 2、政府采购编号:临财采计〔2021〕C003 3、采购代理编号:SCXRYY-2021-002 4、项目负责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5、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6、采购预算:登录即可免费查看元 7、采购项目标的、数量及预算 : 包名 品目分类 品目名称 数量 单位 预算金额(元) 代理服务费限价(元) 01 临湘市胜龙矿区建筑用砂岩矿勘察经费 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1 包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0970 8、采购项目的主要需求及谈判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序号 包名称 简要技术要求 数量 采购项目预算 (元/人民币) 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代理服务收费最高限价 01 临湘市胜龙矿区建筑用砂岩矿勘察经费 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1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20970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详见采购文件 是否支持联合体投标: 否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1、供应商的基本资格条件: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3、采购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国土资源部核发的固体矿产勘查乙级或以上资质、水工环地质勘查乙级或以上资质、地质钻探乙级或以上资质。 (2)项目负责人应当具备地质调查与矿产勘查相关专业工程师职称,必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近三个月在本单位购买社会保险证明);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三、供应商应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 1、提交《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原件,格式见附件; 2、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复印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 3、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的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纳税及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原件; 5、《谈判文件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文件》,本邀请公告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6、其他说明。 经采购人授权代理机构向成交供应商收取服务费最高限价:20970元。 四、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 1、按本邀请函第三条规定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应装订成册,一式叁份。 2、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截止时间为2021年01月29日17时(北京时间),递交地点为:湖南省岳阳市临湘市北环路消防大队旁(四川旭日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临湘分公司)。逾期送达的,视为自动放弃本项目的投标,不予受理。 五、确定邀请供应商 竞争性谈判小组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三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 六、质疑 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或者在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联系方式:临湘市自然资源局 地 址:临湘市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四川旭日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临湘分公司 地 址:湖南省岳阳市临湘市北环路消防大队旁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附件 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 我们,(供应商名称)已认真阅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竞争性谈判(服务)邀请公告》[(项目名称),政府采购编号:,委托代理编号:]相关内容,知悉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此次按《竞争性谈判(服务)邀请公告》要求提交的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已经认真核对和检查,全部内容真实、合法、准确和完整,我们对此负责,并愿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一、我方在此声明: (一)我方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二)我方与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不存在控股、关联关系,或者与其他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 (三)我方未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 二、我方承诺(承诺期:成立三年以上的,为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为实际时间): (一)我方依法缴纳了各项税费及各项社会保障资金,没有偷税、漏税及欠缴行为。 (二)我方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存在下列重大违法记录 1、受到刑事处罚; 2、受到三万元以上的罚款、责令停产停业、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行政处罚。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日 期: 年 月 日 | |||||||||||||||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无 | |||||||||||||||
是否支持联合体投标: 否 | |||||||||||||||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 |||||||||||||||
2.1 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 | |||||||||||||||
(1)投标人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 |||||||||||||||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双方身份证复印件; | |||||||||||||||
(3)投标人税务登记证(国税或地税)复印件; | |||||||||||||||
(4)投标人社会保险登记证或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复印件。 | |||||||||||||||
(5)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 |||||||||||||||
2.2 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符合法律法规强制规定的条件。 | |||||||||||||||
包1: | |||||||||||||||
无 | |||||||||||||||
三、供应商应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 | |||||||||||||||
1、提交《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原件,格式见附件; | |||||||||||||||
2、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复印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 | |||||||||||||||
3、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 |||||||||||||||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的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纳税及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原件; | |||||||||||||||
5、《谈判文件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文件》,本邀请公告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 |||||||||||||||
6、其他说明。 | |||||||||||||||
经采购人授权代理机构向成交供应商收取服务费最高限价:20,000元。 | |||||||||||||||
四、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 | |||||||||||||||
1、按本资格预审文件公告第三条规定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应装订成册,一式2份。 | |||||||||||||||
2、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截止时间为2021年01月29日 17:00(北京时间),地点为湖南省岳阳市临湘市北环路消防大队旁。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 |||||||||||||||
五、确定邀请供应商 | |||||||||||||||
竞争性谈判小组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三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 | |||||||||||||||
六、质疑 | |||||||||||||||
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或者在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 | |||||||||||||||
七、联系方式 | |||||||||||||||
采购人联系方式:临湘市国土资源局 | |||||||||||||||
地 址:临湘市国土资源局 | |||||||||||||||
联系人:采购人录入 电话:3723503 | |||||||||||||||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四川旭日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望城坡街道桐梓坡西路138号长房时代城第20栋1604、1610、1611号 | |||||||||||||||
联系人:龚丽英 邮编:410000 | |||||||||||||||
电 话:13007433366 传真:073189905369 | |||||||||||||||
附件 | |||||||||||||||
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 | |||||||||||||||
我们,(供应商名称)已认真阅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竞争性谈判(询价)邀请公告》[(项目名称),政府采购编号:,委托代理编号:]相关内容,知悉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此次按《竞争性谈判(询价)邀请公告》要求提交的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已经认真核对和检查,全部内容真实、合法、准确和完整,我们对此负责,并愿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 |||||||||||||||
一、我方在此声明: | |||||||||||||||
(一)我方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 |||||||||||||||
(二)我方与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不存在控股、关联关系,或者与其他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 | |||||||||||||||
(三)我方未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 | |||||||||||||||
二、我方承诺(承诺期:成立三年以上的,为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为实际时间): | |||||||||||||||
(一)我方依法缴纳了各项税费及各项社会保障资金,没有偷税、漏税及欠缴行为。 | |||||||||||||||
(二)我方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存在下列重大违法记录 | |||||||||||||||
1、受到刑事处罚; | |||||||||||||||
2、受到三万元以上的罚款、责令停产停业、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行政处罚。 | |||||||||||||||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 | |||||||||||||||
法定代表人(签名): | |||||||||||||||
日 期:年月日 |
本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