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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华谊能源化工有限公司清净下水提质研究及回收应用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1. 招标条件

上海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受上海华谊能源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对上海华谊能源化工有限公司的清净下水提质研究及回收应用项目采用EPC总承包招标方式进行公开招标。项目建设资金为企业自有资金,现已具备招标条件,拟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

2. 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清净下水提质研究及回收应用项目

项目编号:30042Q2206

招标编号:0613-226013130205

建设地点:上海华谊能源化工有限公司

建设规模:上海华谊能源化工有限公司外排黄浦江的南区雨排口污水于2021年进行了超磁处理,已显著降低了外排污水的COD,悬浮物等指标。根据环保主管部门要求,该污水需进一步处理至地表三类水水质(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GB)后并入厂区工业水管道;处理后的浓缩液符合上海市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31-199-2018)三类排放标准后接入市政污水管道。为了进一步的水质达标和优化排放,上海华谊能源化工有限公司拟新建一套中水回用系统,日处理量12000吨(500m3/h),回收率按≥85%设计考虑,以满足环保及污水回用的要求。

2.2 招标范围及内容

本项目采用EPC总承包,投标方须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进行自主设计并建设完成整套中水回用系统,投标人应按交钥匙工程来理解自己应承担的工程总承包范围。并保证该交钥匙工程设计合理可靠,采购的设备材料、施工质量满足国家标准和技术规格书要求,且保证按业主进度要求建成装置并投入运行。

2.2.1新建的中水回用系统整套工程由投标方负责整个工程的设计,包括工艺流程设计、设备选型、非标设备设计、电气系统设计、仪控系统设计、保温、防腐、消防、照明、给排水、土建等系统设计,及供货、安装、调试、试运行、消缺等内容。本工程内容均应按国家或相关部门标准及技术规格书中相关要求进行。同时必须满足国家的有关安全、消防、环保等强制性法规、标准的要求。

2.2.2整个项目工程的设计需由具备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出具施工图及竣工图纸。

2.2.3施工作业区周围涉及正在运行的生产装置,投标单位应充分考虑施工技术及安全措施,以确保施工和生产的安全。

2.2.4业主单位在装置区沿线提供水源和电源接驳点各一个,需要中标单位自行负责从指定地点接驳至施工区域内,费用自理。

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第六章“技术规格书”。

2.3 计划工期

投标单位应根据本工程特点、现场踏勘情况自行报出总工期(以日历天计算工期)_____日历天,包含设计、采购、施工、调试及竣工验收等全过程。

其中:设计工期___天,采购(制造)及施工工期___日历天。

设计开始时间2022 年**月**日(具体以收到中标通知书为启动设计工作时间):项目施工计划开工日期为2022 年** 月 ** 日(具体以批准的开工报告为准),项目计划竣工日期不迟于2022年 ** 月 ** 日(具体以书面确认的完工日期为准)。

本项目要求的竣工日期(指项目竣工验收完成)不得迟于 2022年 6 月 30 日。投标人应合理安排人力资源、物力资源调配,必要时需采取赶工措施,确保本项目满足项目的投产要求。

投标人一旦中标,自报工期即为合同工期(计划2022年 2 月 17 日开工,2022年 6 月 30 日完工)。由招标人原因造成延误,工期相应顺延,但须由投标人提供经招标人及监理确认的、注明延误原因的即时书面资料;由投标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每天按合同价的0.5%扣款;不管是招标人原因还是投标人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投标人因此而增加的成本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消化。

2.4 质量要求

无重大工程质量事故;达到现行国家、行业施工及质量验收规范的要求和检测、备案等标准,且一次竣工验收合格,合格率100%。满足本项目技术规格书中要求。

3. 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3.1 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或组织;

3.2 资质要求:

第一条 具有EPC总承包资质(含环境工程总承包专项资质);

注:施工分包优先选用上海华谊(集团)公司2021年度内的合格供应商名单内单位。

第二条 1、化工石化医药行业(化工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或环境工程设计专项甲级;2、环境工程专业承包一级或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第三条 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体成员之一必须符合第一或第二条要求。

注:上述资质要求,投标人只要符合任何一条,但同一条中的多项资质要求需同时满足。

3.3 人员资格:拟派现场施工负责人要求有 机电工程专业 一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有类似工程项目经理的经验、能够调动本公司资源,且不得同时兼任其他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须有 环保工程专业 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或相关专业的执业注册证书;设计图纸(蓝图)必须由设计单位和注册设计人员签章。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须满足项目施工管理要求。

3.4 采购设备材料属于压力管道、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应提供相关生产许可等法定证明材料;如属于特种设备或管道应按照最新版《特种设备监察条例》办理监检手续(含安装告知书);

3.5 提供三证合一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企业信用等级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施工或设计资质证书(住房城乡建设部或省建设交通委颁发)等,请各供应商务必确保证书的真实性及有效性,以免信誉受影响,导致标书不被接受。

3.6 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招标采购有关的规章,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7 如有类似工程业绩,请提供近三年以来类似项目业绩,如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的业绩也要提供,视为投标单位的业绩。如果采用的设备、材料是长期合作单位的,需提供合作方的相关业绩。

3.8 投标人必须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性能和质量的要求,达到技术经济合理、成熟、安全可靠、环保和成套供货的要求。

3.9 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行合同记录。不得有串标、虚假陈述、伪造变造文件等欺诈行为,否则投标将不被接受。

3.10 招标采购单位在任何时候发现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内容有下列情形之一时,有权依法追究投标人的责任:

3.10.1 提供虚假的资料;

3.10.2 在实质性方面失实;

3.11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联合体投标时,应符合下列条件:

4.1 联合体组成成员之间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代表联合体在投标、签约和履行合同中承担义务和法律责任。联合体协议书的内容应包括联合体的组织机构及各方的义务和责任。所有联合体成员应按合同条件实施合同,承担其共同的和分别的责任。在联合体授权书中,以及在投标文件和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中对此作相应的声明,应有使所有联合体成员受到法律约束的签署;

4.2 联合体应推荐设计单位或设备供应商作为牵头人/代表,且应提交联合体授权书证明其资格,该授权书须由联合体各成员的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章;

4.3 联合体牵头人/代表应获得授权,能够代表联合体及其成员接受指令和承担责任,整个投标活动的进行以及项目合同的实施均应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

4.4 联合体各成员之间签订的联合体协议书及联合体成员单位法人代表授权书的原件应随投标文件一起递交;

4.5 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单位对本项目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联合体的投标。如有违反,与此相关的联合体投标将被拒绝。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现场报名者,请于2022年1月18日至2022年1月24日上午9:00~11:30时,下午13:00~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至上海市长寿路285号恒达广场16层购买招标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注:招标文件获取需按本招标公告中联系方式及联系人提前电话确认)

5.2本项目联合体主办方必须是满足资格要求的施工单位。投标人须拟派本单位人员(联合体主办方)提供如下书面资料前来领取招标文件:

5.3投标报名时需提交下列资料:

5.3.1经年检合格的公司营业执照副本;(联合体投标分别提供)

5.3.2企业资质证书;(联合体投标分别提供)

5.3.3安全生产许可证;

5.3.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3.5联合体协议书原件(加盖联合体各方的公章、法人章);(联合体投标提供)

注:上述资料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原件供复核。逾期不来购买招标文件或所提供材料不合格者将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合格的报名人应在工作日保持电话畅通。

5.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 投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2月9日下午13:30时,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提交至上海市长寿路285号恒达广场10层多功能厅。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特别说明:开标会各投标人可以派代表参加,如果采用邮寄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必须确保招标人在2022年2月9日下午13:30时前收到投标文件。

6.2 投标文件份数: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为准。

6.3 投标文件有效期:开标之日起90日内

6.4 投标保证金:

6.4.1 金额:人民币 10 万元整。

6.4.2 提交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通过基本账户转账支付投标保证金。

6.4.3 投标保证金应在投标有效期截止日内有效。招标人如按规定延长了投标有效期,则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也相应延长。

7. 开标

7.1 开标时间:2022年2月9日下午13:30时

7.2 开标地点:同投标地点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___(___)发布。

9. 联系方式

7.3 招标人

7.3.1 名 称:上海华谊能源化工有限公司

7.3.2 地 址:上海市龙吴路4280号

7.3.3 联系人:柳枫

7.3.4 电 话:021-23530779

7.3.5 邮 箱:liufeng@shhuayi.com

7.4 招标代理机构

7.4.1 名 称:上海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7.4.2 地 址:上海市长寿路285号恒达广场16层

7.4.3 邮 编:200060

7.4.4 联系人:陈洁、杨帆

7.4.5 电 话:021-32557728、32557910

7.4.6 邮 箱:cj@shbid.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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