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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尚锦江文创中心”项目营销物料制作采购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艺尚锦江文创中心”项目营销物料制作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项目所在地区:四川省,成都市
一、招标条件
本“艺尚锦江文创中心”项目营销物料制作采购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
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企业自筹,招标人为成都西部印象置业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
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艺尚锦江文创中心”项目营销物料制作采购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艺尚锦江文创中心”项目营销物料制作采购;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艺尚锦江文创中心”项目营销物料制作采购)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 依法设
立,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信誉要求: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1)被责令停业的;
(2)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4)近3年(2018年1月至今)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
(4)在投标过程中因重大违规被招标人处罚的;
(6)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
录名单;
(7)弄虚作假、恶意串通、营私舞弊等严重不诚信行为的;
(8)分别接受利益相对方委托,就同一事项提供有利益冲突的中介服务的;
(9)出具虚假或重大失实的业务报告的;

10)违反中介服务合同约定给委托方造成重大损失的。
6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许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1年10月25日 09时00分到2021年10月29日 17时00分
获取方式:3.1 意参加本项目竞争的投标人,请于2021年 10 25 日至2021年
10 月 29 日17时,将以下资料:(1)报名表(详见附件)加盖单位公章的扫描件;(2)
项目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及加盖单位公章的扫描件;(3)加盖单位公章的注册于中华人民
共和国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以邮件方式发送至:381725616@qq.com(邮件名称
为: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招标代理机构核实无误后将招标文件和项目资料以邮件方式发
送至投标人报名邮箱,报名表见附件,已办理手续且成功获取招标文件参加投标人,不代表
通过了资格性审查。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11月01日 10时00分
递交方式: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开标室(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
北段1288号泰达时代中心1号楼21楼)。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1年11月01日 10时00分
开标地点: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开标室(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
北段1288号泰达时代中心1号楼21楼)。
七、其他
“艺尚锦江文创中心”项目营销物料制作采购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艺尚锦江文创中心”项目营销物料制作采购,项目业主为成都西部印象置业有
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资金来源),招标人为 成都西部印象置业有限公司,现
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项目情况
1.1项目位置:成都市锦江区永安路666号(锦江大道与科华南路交汇处)
1.2工作内容:本项目为营销物料制作采购,详见营销物料制作明细表。
1.3服务期: 一年(服务期限或招标设定的总控制价任意一项届满后,该服务自动终止 。)
1.4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规范要求。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2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
2.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2.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5信誉要求: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1)被责令停业的;
(2)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4)近3年(2018年1月至今)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
(4)在投标过程中因重大违规被招标人处罚的;
(6)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
录名单;
(7)弄虚作假、恶意串通、营私舞弊等严重不诚信行为的;
(8)分别接受利益相对方委托,就同一事项提供有利益冲突的中介服务的;
(9)出具虚假或重大失实的业务报告的;
(10)违反中介服务合同约定给委托方造成重大损失的。
2.6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招标文件的获取
3.1 有意参加本项目竞争的投标人,请于2021年 10 月 25 日至2021年 10 月 29
日17时,将以下资料:(1)报名表(详见附件)加盖单位公章的扫描件;(2)项目联系人
的有效身份证及加盖单位公章的扫描件;(3)加盖单位公章的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企
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以邮件方式发送至:381725616@qq.com(邮件名称为:项目名
称+投标人名称),招标代理机构核实无误后将招标文件和项目资料以邮件方式发送至投标人
报名邮箱,报名表见附件,已办理手续且成功获取招标文件参加投标人,不代表通过了资格
性审查。
3.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150元,售后不退。
4.投标文件的递交
4.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 1 10时00分,地
点为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开标室(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
1288号泰达时代中心1号楼21楼)。
4.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成都西部印象置业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锦江区浙商大厦12楼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1288号泰达时代中心1号楼21楼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子邮件:/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日负责人):%;煌杰(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___(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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