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鱼标讯 > 招标项目 > 龙海市人民检察院技术侦查用房室外道路及配套工程(施工)

龙海市人民检察院技术侦查用房室外道路及配套工程(施工)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龙海市人民检察院技术侦查用房室外道路及配套工程(项目名称)已由龙海市发展和改革局以龙发改[2021]55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龙海市人民检察院,建设资金来源业主自筹,招标人为龙海市人民检察院(业主单位)、龙海市东跃城市建设有限公司(代建单位),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卓知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龙海市海澄镇豆巷村、屿上村;
2.2  工程建设规模:项目建设包含园路硬化3581.76㎡,路牙铺设492.47㎡及非机动车充电停车棚、机动车停车棚、入口大门、景观绿化、安装工程、夜景工程等,项目总投资370.13万元,其中建安预算3520167.78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房屋建筑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本招标项目包含园路硬化、路牙铺设、非机动车充电停车棚、机动车停车棚、入口大门、景观绿化、安装工程、夜景工程等,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设计施工图纸、有关设计变更通知、工程造价资料所列指的范围、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修改或补充说明为准;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规定,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可承担建筑面积8万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按照《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中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相应规模标准,二级注册建造师可担任中小型工程;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本招标工程的预算审核价为¥3449082.69元(含暂列金160000元),本次招标工程发包价为¥3120174.42元(含暂列金160000元)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6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2.7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的合格标准及以上。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房屋建筑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①根据建办市〔2019〕50号文临时建造师不适用于本项目。②投标人应按闽建办筑〔2016〕8号文要求做好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平台对于建筑施工企业和相关人员的信息登记,且省外入闽施工企业应按闽建筑〔2015〕35号及闽建办筑〔2015〕13号文要求在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登记企业信息(提供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的相应信息系统登记的网页截图或相关证明资料)。③拟派出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被列入最近一个年度周期违规记分值满80分且排名前50名的项目经理在有效期内,不得承接本项目。被列入质量安全黑名单的安全生产责任人,在有效期内不得承接本项目。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4月30日 08:00:00至2021年5月12日 08:30:00通过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http://www.zzgcjyzx.com/Front/)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福建版)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K=10%)。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1年5月11日12:00:00。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陆万元整(¥60000元)。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投标人可以以现金形式(电汇或银行转账)或银行保函或年度投标保证金或工程担保形式提交,详见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18.1/18.2.1。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1年5月12日 08:3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漳州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www.fjggfw.gov.cn)、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http://www.zzgcjyzx.com/Front/)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龙海市人民检察院(业主单位)、龙海市东跃城市建设有限公司(代建单位)
地址:龙海市,邮编:363100
电子邮箱:/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传真:/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卓知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龙文区明发商业广场20幢1207-1208室,邮编:363000
电子邮箱:zhuozhi2009@126.com
电话:0596-2668011-601,传真:/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漳州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网址:http://www.zzgcjyzx.com:8081http://www.zzgcjyzx.com:8081/TPBidder/login.aspx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龙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漳州市龙海市公园西路82号
联系电话:0596-6527390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龙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龙海市紫崴路9号荣昌公馆写字楼11楼
    联系电话:0596-6535066
最新招投标信息
招投标攻略
热门标签
剑鱼标讯APP下载
APP下载地址二维码
扫码下载剑鱼标讯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