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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电子招标)华安县丰山镇下尾村村级组织活动场所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网上电子招标)华安县丰山镇下尾村村级组织活动场所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华安县丰山镇下尾村村级组织活动场所(项目名称)已由华安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华发改审【2017】117号文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华安县丰山镇下尾村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源业主多渠道筹措解决,招标人为华安县丰山镇下尾村村民委员会,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广东宏茂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华安县丰山镇下尾村;
2.2  工程建设规模:项目规划用地面积2047.51平方米(合计3.07亩),新建村级组织活动场所1幢,六层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总建筑面积2972.37平方米,消防水泵房设于室外地下一层,建筑面积221平方米。本项目预算审核价登录即可免费查看.91元(含暂列金39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房屋建筑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华安县丰山镇下尾村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有关设计更改通知、工程量清单、答疑纪要及有关修改或补充文件为准;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承包工程范围中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规定特征描述;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按照《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中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相应规模标准规定的特征描述;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不要求;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本项目预算审核价为最高控制价,即登录即可免费查看.91元(含暂列金39万元)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360个日历天;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2.7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建筑工程(专业)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房屋建筑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不适用。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1)投标人应按闽建办筑〔2016〕8号文要求做好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平台对于建筑施工企业和相关人员的信息登记。(2)根据闽建建【2016】5号、闽建办建[2016]39号文及闽建建函[2017]41号相关规定,被列入黑名单的施工企业在黑名单有效期内不得参与国有投资(含国有投资占主导或控股地位)的房建和市政工程投标。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4月28日 08:30:00至2018年5月3日 17:30:00通过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站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最新版)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K值取6%~10%(含6%,不含10%)】。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8年5月21日 16:00:00。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壹拾伍万元整(¥150000.00元)。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允许投标人使用电汇或银行转账或银行保函或担保保函或投标保证保险、年度投标保证金等方式。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www.fjggfw.gov.cn)、漳州招标采购网(http://漳州招标采购网)、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http://www.zzgcjyzx.com/Front/)、华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华安公共资源.com 等媒介发布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华安县丰山镇下尾村村民委员会
地址:华安县丰山镇下尾村,邮编:363500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宏茂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龙文区万达中央华城C区3幢3001室,邮编:363005
电子邮箱:gdhmzz@163.com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传真: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漳州工程项目交易中心
网址:http://www.zzgcjyzx.com/Front/
联系电话:0596-2032597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华安县发改和改革局、华安县城乡规划建设局
地址:华安县
联系电话:0596-7012682    0596-7012726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华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华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华安县行政服务中心五楼)
联系电话:0596-73597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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