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宜宾市财政局关于中止评审专家代德超参加政府采购评审活动的通知【宜财采(2021)3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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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宜宾市财政局关于中止评审专家代德超参加政府采购评审活动的通知【宜财采(2021)38号】
系统发布时间:2021-10-21 17:29
关于中止评审专家代德超参加政府采购评审活动的通知
代德超(专家号:SC1511290):
根据《宜宾市财政局2020年度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项目)工作移交监督检查工作底稿》,经我局询问笔录,调查核实,你作为评审专家于2020年10月23日参与《宜宾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土壤、地表水监测能力建设采购项目》进口产品论证,同时2020年12月15日作为该项目评标委员的成员、并担任组长,未依法申请回避,违反了《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第十三条之规定,违反了《四川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实施办法》(川财采〔2017〕62号)第六十三条评审专家有下列违约情形之一的,视情况给予责令改正、批评教育、中止其在 3—6 个月内参加政府采购评审活动:...(九)存在其他违反政府采购法规制度,但不构成行政处罚行为的。综上所述,现对你给予责令改正、批评教育、中止参加政府采购评审活动6个月的行政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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