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 各标段的资格要求 | 对报价人要求 |
资质资格要求 | 1.为拟采购货物的生产厂商或代理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供应商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3.供应商为货物代理商的,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合格生产商的有效授权。 4.所投货物的生产或销售,国家、省行业主管部门或其他具有相关行政许可职能的部门有行政许可要求的,应具有相关有效证书。 |
业绩要求 | 近3年(2018年1月1日至报价截止时间,以销售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10台及以上本次采购同类车型的销售业绩。注:同类车型的销售业绩指投标车型所在同一系列的销售业绩。 |
财务要求 | 财务状况良好,2020年度资产负债率不高于80%。 |
信誉要求 |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被省级及以上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近三年(2018年1月1日至报价截止时间)存在行贿犯罪行为;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人员要求 | / |
联合体要求 |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
其他要求 | / |
3.2 | 每个供应商可最多响应__1__个标段,且允许中__1__个标段 |
3.3 |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与本项目。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不得参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