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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皇岛市公安局山海关分局一台旧机动车转让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秦皇岛市公安局山海关分局旧机动车转让公告

一、基本信息
受秦皇岛市公安局山海关分局委托,我中心对其一辆旧机动车组织公开转让,本次转让方式为网络竞价。本项目公告期5个工作日,自2021年10月18日8:30至2021年10月22日17:30止,有意向的受让方请于公告期内登陆秦皇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网上报名并按要求交纳保证金,并按照秦皇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办事指南中的产权交易流程进行竞价。
二、标的信息
(一)根据秦皇岛市财政局《关于秦皇岛市公安局山海关分局执法执勤车辆公开处置的批复》(秦财资批复〔2021〕29号)和秦皇岛市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申报审批表,对秦皇岛市公安局山海关分局一辆旧机动车进行公开转让。
(二)车辆情况主要包括:
序号
品牌型号
车牌号
购买日期
检车日期
保险日期
委托底价
(万元)
备注
1
帕萨特
冀CFE260
2007年12月12日
2021年12月
2022年2月28日
0.7
由于O牌原因仅限河北省内出售
注:所有车辆年检及保险手续齐全,无未处理的违章,满足过户条件。本次转让的标的信息由转让方提供,仅供参考。
(三)本次转让标的物车辆均以交割时及各意向受让方现场所见实物为准,车辆年检、违章、保险、过户情况等车辆相关事宜需意向受让方自行向相关部门了解,意向受让方保证金交纳视为已对转让标的物完成现场勘察,了解与认可标的现状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的全部现场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受让方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瑕疵、相关规定等为由退还标的物或拒付价款,否则将视为违约。
本次转让标的以标的物实际状况为准,过户中产生的一切费用由受让方承担。公告未尽事宜,需意向受让方在勘察标的时自行了解。
三、竞价信息
(一)本车辆自由竞价期2021年10月18日8:30至2021年10月25日10:00,限时竞价期2021年10月25日10:00开始。加价幅度为500元或整数倍,竞价周期为120秒,直至无人出价,最高报价为最终成交价。
(二)受让方交纳竞价保证金(保证金和成交价款均不计利息),意向受让方须在公告有效期内进行网上报名并按要求交纳保证金到指定账户,保证金账号及金额详情在秦皇岛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我报名项目”中查询。(注:保证金账户与成交价款交纳账户不是同一个账户),意向受让方根据自身购买需求可分标的交纳竞价保证金。交纳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如保证金未能及时到账导致无法参与竞价后果由受让方自行承担。不支持现金交纳,须按产权交易流程中相关要求进行网银转账。
四、保证金赔偿责任
(一)发生下列情况时,意向受让方的保证金用于利益受损方的赔偿,保证金不足以赔偿损失时,利益受损方有权进一步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1、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放弃受让的;
2、意向受让方被确认为受让方后,未能在规定时间内签署《产权转让合同》的;
3、意向受让方被确认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支付成交价款的;
4、意向受让方与转让方、其他竞买方串通竞价,损害国家、集体或他人合法权益的;
5、意向受让方对转让方和中心相关工作人员或其他相关人员采取施加影响、行贿等不正当竞争行为,影响网络竞价公正性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为保护转让方和意向受让方的合法权益,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网上报名且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对此的承诺:
1、任何参与竞买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均认定已在报名时认真阅读竞价须知并接受其中的各项条款和要求;
2、非国家政策更改或不可抗力因素,受让方未按规定时间到我中心签署相关文件、足额交纳交易价款、因受让方原因逾期未签订合同或未办理完标的过户交割手续的,则视同其违约,我中心将视为其放弃本标的受让资格,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3、若我中心再次组织该标的的交易活动,不允许其再次参加竞买,且再次成交的价格低于原成交价的,转让方有权向违约方进行追索。
五、付款方式
竞价结束后→受让方交纳全部成交价款(3个工作日之内)→中心开具成交确认书→受让方与转让方签订合同或办理过户交割等事项→退还受让方竞价保证金→交易中心向转让方指定账户转入成交价款。
六、受让方须知
(一)网上报名、交纳保证金、网上竞价、交纳成交价款等具体操作详见官网首页办事指南-产权交易《秦皇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产权交易流程》。
(二)成交价款交纳账户开户行:秦皇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财支行,户名:秦皇岛市政府采购中心,账号:634013010000002857。成交价款交齐后,受让方持相关证件(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企业用户需携带公章;自然人需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秦皇岛市海港区红旗路233号政务大厦410人事财务科确认成交价款到账情况,确认成交价款到账后到412交易产权科领取成交确认书, 受让方与转让方签订合同。
(三)因不可抗力、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竞价平台软硬件故障等原因出现,导致报价系统异常、报价活动中断的,我中心将根据实际情况做出竞价中止或终止的决定,决定结果在网站公告栏公布,该通知具有法律效力,竞买人应无条件服从。
(四)产权交易过程中,出现人民法院及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依法发出终止交易书面通知等特殊情况则交易终止。
(五)产权交易过程中发生纠纷相关当事人可以向中心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申请仲裁或向标的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意向受让方一般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
3、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4、意向受让方为境外投资者的,应当符合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和负面清单管理要求,以及外商投资安全审查有关规定;
5、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合同、竞价须知、交易流程均为本次转让公告的组成部分,同样具备法律效应。
(八)其他未尽事宜详见合同。
七、联系方式
项目咨询及踏勘:李大鑫13503355531
交易中心产权科:朱佳林 0335-3623066
项目踏勘地址:秦皇岛市山海关区关城南路23号
交易中心地址:秦皇岛市海港区红旗路233号政务大厦4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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