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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滨区县河镇迎风九年制学校围墙排危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汉滨区县河镇迎风九年制学校围墙排危工程采购项目潜在的供应商可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安康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11-02 11:00:00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SXLW-AK-CG-202120
2、项目名称:汉滨区县河镇迎风九年制学校围墙排危工程
3、预算金额:762,688.55元
4、最高限价:
762,688.55元
5、采购需求:
汉滨区县河镇迎风九年制学校围墙排危工程,1项,
采购预算: 762,688.55元,
项目概况: 拆除重建挡护围墙85米,开挖损毁恢复踏步坎25平方米,花坛70延米,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用于汉滨区县河镇迎风九年制学校围墙排危建设。
6、合同履行期限:2021-11-03 08:00:00
至 2021-11-28 18:00:00(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
响应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优先购买节能环保产品、扶持小微企业、监狱企业、福利企业” 等相关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5)《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8)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等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②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原件;授权代表参加投标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③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复印件,满足二维码扫描查询)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④拟投入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必须是本单位缴纳社保在岗的专职人员)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无在建工程;
⑤财务状况报告:提供经第三方专业机构审计的2020年财务报告(至少包含三表一注),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投标截止前6个月内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基本账户信息表);
⑥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提供2021年01月至今任意两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参保缴费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⑦投标人应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须提供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相应查询结果的网站截图(加盖公章);
⑧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成立不满三年的,按实际情况出具;
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以上资质(资格)要求均为必备条件,其他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三、
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
时间:即日起至2021-10-28 17:00:00

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安康市)
方式:现场购买/邮寄
售价:
每套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1、购买须知:使用捆绑省交易平台的CA锁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通过政府采购系统企业端进入,点击我要投标,完善相关投标信息。 2.缴费确认:请在磋商文件发售时间以内持网上投标成功回执单、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三证(执业资格证、注册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社保证明及无在建工程承诺书等加盖公章的彩色复印件一套在代理机构处(安康市汉滨区香溪社区香溪路80号)完成缴费流程,否则报名无效,经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完毕后方可下载磋商文件。3、未完成网上投标成功的或未经采购代理公司缴费确认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在平台上下载文件的,导致无法完成后续流程的责任自负。4、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投标,相关操作流程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网站[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指南》;5、电子投标文件技术支持:4009280095、4009980000;6、请各投标人购买磋商文件后,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7、疫情防控期间,各投标人只可委托一名持绿色健康码的代表到场参会,并自备口罩等防护工具,做好个人防护。
四、
响应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 2021-11-02 11:00:00
地点: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03第三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汉滨区县河镇县河九年制学校
地址:汉滨区县河镇红升社区
联系人:汉滨区县河镇迎风九年制学校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15591559688
传 真:/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利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安康市汉滨区香溪社区香溪路80号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八、附件:
陕西利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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