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方县应急管理局2021年防汛抗旱应急救灾物资的采购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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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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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一、项目概况
今年天气呈多发势态,汛期局地出现暴雨、冰雹、洪水的可能性较大。我局对全县的防汛抗旱抢险应急物资逐一进行了检查和清点,经查防汛抗旱抢险应急物资数量存在一定短缺,需要及时补充。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一旦发生险情,根本无法满足防汛抗旱抢险的需要。根据《省财政厅省应急厅关于下达2021年第一批省级防汛抗旱专项资金的通知》(黔财资环〔2021〕38号)文件要求,我局研究下达15万元资金用于采购防汛抗旱抢险应急物资进行补充储备,保证随用随调,确保2021年防汛抗旱抢险救灾工作的需要。
二、采购物资明细及资金
三、采购方式及理由
本项目采用询价采购方式,理由为: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2021年版)的通知》(黔府办发〔2020〕35号)文件要求。
(一)货物和服务类
分散采购限额标准50万元。
各单位采购达到分散采购限额标准的项目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执行。
四、组织形式
自行采购,本项目由采购方大方县应急管理局在大方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公示并发送询价采购邀请函。并按照《政府采购法》及相关规定组织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五、资金来源
上级专项资金,文件名称为《省财政厅省应急厅关于下达2021年第一批省级防汛抗旱专项资金的通知》(黔财资环〔2021〕38号)。
六、资质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并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提供以下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投标的须提供身份证明;
(2)“经审计2019年度或2020年度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或“基本开户银行2021年出具的资信证明”;
(3)2021年任意三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4)2021年任意三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材料(不需要缴纳社保资金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6)诚信资格要求:①对列入失信惩戒对象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投标,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下载的信用信息报告;②对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投标,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查询记录截图”;
(7)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必须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有效身份证明性文件),法人授权委托人参加投标的必须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或有效身份证明性文件):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须提供针对本项目未联合体投标的承诺函)
【以上证明材料提供原件扫描上传或复印件扫描上传均可】
七、采购项目质量标准及交货期限
(一)采购项目质量标准:严格按照附件采购物资明细表内物资装备名称的规格型号、技术参数进行采购。
(二)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0个工作日完成采购、配送、安装及验收。
八、采购信息发布及资格初审
(一)信息发布:招标公告由招标组织机构在大方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由大方县应急管理局采购领导小组负责报名及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报名企业为3家(含3家)以上。投标企业将相关资料及采购物资报价表打包密封报送大方县应急管理局救灾减灾物资保障股。
(三)投标方式:邮寄或送达
(四)投标地点:大方县应急管理局,大方县奢香大道南段。
(五)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10月29日
(六)开标时间:2021年10月29日
(七)开标地点:大方县应急管理局,大方县奢香大道南段。
九、询价程序
(一)开标时必须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书面委托代理人参加,同时要做好法人资格审核。
(二)资格审核合格的供应商由大方县应急管理局采购领导小组进行符合性鉴定,通过符合性鉴定的供应商,进入商务评标阶段。
(三)成立询价小组。询价小组由大方县应急管理局相关工作人员组成。询价小组应当对采购项目的价格构成和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作出规定。
(四)确定被询价的供应商名单。询价小组根据采购需求,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三家的供应商,并向其发出询价通知书让其报价。
(五)询价。询价小组要求被询价的供应商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
(六)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并将结果通知所有被询价的未成交的供应商。
十、中标、签订合同及付款方式
根据参与竞标单位提供的报价、质量及售后服务等,在条件相同的情况下,按照最低价中标原则确定中标单位。
开标结束后,县应急管理局在大方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中标结果。公示期不得少于三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若无异议,项目单位根据招标项目要求与中标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
项目供货结束,经验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后,付合同总价的95%,余款5%为质量保证金,质保期满后一次性付清。
十一、采购工作计划表
(一)发布政府采购公告时间:2021年10月22日至2021年10月28日在大方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发布招标公告。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验证时间: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接受报名和资格审查。
(三)询价文件澄清修改及答疑时间:询价时间15日前。
(四)询价时间:自询价邀请函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少于20日。
(六)签订供货合同时间:询价结束公布后,在大方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采购方将与中标单位签订合同,中标价即为合同价。
(七)供货时间:按合同约定。
十二、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大方县应急管理局
(二)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附件下载:2021年防汛抗旱应急救灾物资的采购明细表.xlsx
大方县应急管理局
2021年10月21日
今年天气呈多发势态,汛期局地出现暴雨、冰雹、洪水的可能性较大。我局对全县的防汛抗旱抢险应急物资逐一进行了检查和清点,经查防汛抗旱抢险应急物资数量存在一定短缺,需要及时补充。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一旦发生险情,根本无法满足防汛抗旱抢险的需要。根据《省财政厅省应急厅关于下达2021年第一批省级防汛抗旱专项资金的通知》(黔财资环〔2021〕38号)文件要求,我局研究下达15万元资金用于采购防汛抗旱抢险应急物资进行补充储备,保证随用随调,确保2021年防汛抗旱抢险救灾工作的需要。
二、采购物资明细及资金
序号 | 采购物资装备名称 | 单位 | 数量 | 预计单价(元) | 预估金额(元) |
1 | 正压式空气 呼吸器 | 个 | 16 | 2500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2 | 消防水带(带接口20-65-20) | 盘 | 40 | 320 | 12800 |
3 | 消防水带(带接口20-80-20) | 盘 | 24 | 380 | 9120 |
4 | 手抬机动泵 | 台 | 4 | 6120 | 24480 |
5 | 隔离警示带 | 卷 | 100 | 27 | 2700 |
6 | 机动链锯 | 把 | 10 | 2000 | 20000 |
7 | 多功能挠钩 | 套 | 4 | 2000 | 8000 |
8 | 绝缘断线钳 | 把 | 10 | 500 | 5000 |
9 | 撬棒 | 根 | 8 | 50 | 400 |
10 | 对讲机 | 个 | 10 | 2000 | 20000 |
11 | 单杠梯 | 个 | 4 | 500 | 2000 |
12 | 二节拉梯 | 个 | 6 | 500 | 3000 |
13 | 不锈钢展示立牌 | 块 | 10 | 100 | 1000 |
14 | 磁性标签牌 | 块 | 100 | 15 | 1500 |
15 | 合计 | 150000 |
三、采购方式及理由
本项目采用询价采购方式,理由为: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2021年版)的通知》(黔府办发〔2020〕35号)文件要求。
(一)货物和服务类
分散采购限额标准50万元。
各单位采购达到分散采购限额标准的项目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执行。
四、组织形式
自行采购,本项目由采购方大方县应急管理局在大方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公示并发送询价采购邀请函。并按照《政府采购法》及相关规定组织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五、资金来源
上级专项资金,文件名称为《省财政厅省应急厅关于下达2021年第一批省级防汛抗旱专项资金的通知》(黔财资环〔2021〕38号)。
六、资质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并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提供以下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投标的须提供身份证明;
(2)“经审计2019年度或2020年度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或“基本开户银行2021年出具的资信证明”;
(3)2021年任意三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4)2021年任意三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材料(不需要缴纳社保资金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6)诚信资格要求:①对列入失信惩戒对象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投标,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下载的信用信息报告;②对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投标,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查询记录截图”;
(7)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必须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有效身份证明性文件),法人授权委托人参加投标的必须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或有效身份证明性文件):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须提供针对本项目未联合体投标的承诺函)
【以上证明材料提供原件扫描上传或复印件扫描上传均可】
七、采购项目质量标准及交货期限
(一)采购项目质量标准:严格按照附件采购物资明细表内物资装备名称的规格型号、技术参数进行采购。
(二)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0个工作日完成采购、配送、安装及验收。
八、采购信息发布及资格初审
(一)信息发布:招标公告由招标组织机构在大方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由大方县应急管理局采购领导小组负责报名及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报名企业为3家(含3家)以上。投标企业将相关资料及采购物资报价表打包密封报送大方县应急管理局救灾减灾物资保障股。
(三)投标方式:邮寄或送达
(四)投标地点:大方县应急管理局,大方县奢香大道南段。
(五)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10月29日
(六)开标时间:2021年10月29日
(七)开标地点:大方县应急管理局,大方县奢香大道南段。
九、询价程序
(一)开标时必须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书面委托代理人参加,同时要做好法人资格审核。
(二)资格审核合格的供应商由大方县应急管理局采购领导小组进行符合性鉴定,通过符合性鉴定的供应商,进入商务评标阶段。
(三)成立询价小组。询价小组由大方县应急管理局相关工作人员组成。询价小组应当对采购项目的价格构成和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作出规定。
(四)确定被询价的供应商名单。询价小组根据采购需求,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三家的供应商,并向其发出询价通知书让其报价。
(五)询价。询价小组要求被询价的供应商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
(六)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并将结果通知所有被询价的未成交的供应商。
十、中标、签订合同及付款方式
根据参与竞标单位提供的报价、质量及售后服务等,在条件相同的情况下,按照最低价中标原则确定中标单位。
开标结束后,县应急管理局在大方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中标结果。公示期不得少于三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若无异议,项目单位根据招标项目要求与中标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
项目供货结束,经验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后,付合同总价的95%,余款5%为质量保证金,质保期满后一次性付清。
十一、采购工作计划表
(一)发布政府采购公告时间:2021年10月22日至2021年10月28日在大方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发布招标公告。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验证时间: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接受报名和资格审查。
(三)询价文件澄清修改及答疑时间:询价时间15日前。
(四)询价时间:自询价邀请函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少于20日。
(六)签订供货合同时间:询价结束公布后,在大方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采购方将与中标单位签订合同,中标价即为合同价。
(七)供货时间:按合同约定。
十二、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大方县应急管理局
(二)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附件下载:2021年防汛抗旱应急救灾物资的采购明细表.xlsx
大方县应急管理局
2021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