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温江区应急管理局综合减灾社区创建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成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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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认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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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一、项目编号 | |||
510115202100186 | |||
二、项目名称 | |||
成都市温江区应急管理局综合减灾社区创建服务采购项目 | |||
三、中标(成交)信息 | |||
供应商名称: | 成都巴蜀广告装饰有限责任公司 | ||
供应商地址 | 成都市温江区柳城大道西段8号1栋5层附1号 | ||
中标(成交)金额 | 总价:登录即可免费查看元 | ||
四、主要成交标的信息 | |||
1.名称:综合减灾社区创建服务。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 50 日内完成所有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根据温江区具体情况开展综合减灾社区(村)共计10个。通过对社区(村)开展综合减灾建设,增强城乡居民防灾减灾意识和自救互救水平,提升城乡社区突发灾害先期处置能力,促进城乡防灾减灾救灾一体化发展。 服务要求:现场勘察设计和应急资源调查:①对10个减灾社区现场进行现场勘察,明确建设工作内容。②对10个减灾社区建设相关设施和标牌进行设计。③对10个社区应急资源进行调查,制定应急资源“一张图”。防灾减灾救灾宣传:①设计提供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宣传品(宣传折页),不少于2万份。②在公共区域开展防灾减灾救灾宣传,设置墙体宣传广告(不少于500平米)等。 服务标准:供应商保证所提供的标识标牌的质量标准应当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采购人要求,没有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确定。供应商应保证所提供的标识标牌(含配件等)是全新的、完整的,且符合合同的要求的,质量是优良的,并符合安全可靠、经济运行和易于维护的要求。供应商应保证所提供标识标牌的数量、质量、型号及技术性能等完全满足合同文件的约定等。 |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信息)名单: | |||
陈鉴(采购人代表),魏果,刘国淑 | |||
六、代理机构收费标准及金额: | |||
代理机构收费标准 | 根据《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8〕2号)的规定,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由采购人支付。 | ||
代理机构收费金额 | 14325 | ||
七、公告期限: |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 |||
八、其它补充事宜: | |||
1.计划编号:SCZC510115337301_20210006。2.采购预算:100万元。3.政府采购品目编码及名称:C0806广告服务。4.监督管理部门:成都市温江区财政局,联系电话:028-82727142,地址:成都市温江区海科大厦5号楼7楼。5.供应商信用融资: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并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和贷款流程申请信用融资贷款。6.付款方式:采购人于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支付暂定合同总价的30%为预付款,标识标牌全部完成制作、安装并经验收合格,收到成交供应商有效发票后15日内支付至结算标识标牌费的95%(含已支付的预付款),剩余结算款的5%在质保期限届满后无息退还。 | |||
附件 | |||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
1.采购人信息 | |||
名称: | 成都市温江区应急管理局 | ||
地址: | 成都市温江区人和路733海科大厦6号楼5楼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付先生;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 |||
名称: | 四川德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地址: | 四川省成都市新都区新都街道兴乐北路88号1幢16层2号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
电话: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
十、附件 | |||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 附件 | ||
2.评审文件: | 附件 | ||
3.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 |||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 附件 | ||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 |||
6.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