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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田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交通设施安装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蓝田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交通设施安装项目采购项目潜在的供应商可在西安市高新区高新四路1号高科广场A座10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11-03 14:30:00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SZT2021-SN-QC-ZC-GC-0909
2、项目名称:蓝田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交通设施安装项目
3、预算金额:1,419,577.75元
4、最高限价:
1,419,577.75元
5、采购需求:
蓝田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交通设施安装项目,1项,
采购预算: 1,419,577.75元,
项目概况: 交通设施安装,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交通
6、合同履行期限:2021-11-04 00:00:00
至 2021-12-03 00:00:00(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
响应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 2、供应商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供应商基本信息在“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可查询; 3、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要求:投标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国家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三、
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
时间:即日起至2021-10-29 17:30:00

地点:西安市高新区高新四路1号高科广场A座10楼
方式:现场购买/邮寄
售价:
免费赠送
注:/
四、
响应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 2021-11-03 14:30:00
地点:西安市高新区高新四路1号高科广场A座5楼0503第三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政府采购政策:1)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2)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 国办发〔2007〕51号; 4)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5)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6)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西安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关于调整西安市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及信用融资合作机构联系名单的通知》(市财发〔2015〕4号)。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蓝田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蓝田县蓝水路中段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磊
电 话:029-88364979-877
传 真:029-88364979-888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中技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高新区高新四路高科广场A座1001室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八、附件:
陕西中技招标有限公司
2021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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