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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福州市铜盘中心小学LED屏设备、智慧美术教室设备采购项目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1 采购公告
2 更正公告
3 中标(成交)公告
4 合同公告

2021年福州市铜盘中心小学LED屏设备、智慧美术教室设备采购项目 2021-10-22
2021年福州市铜盘中心小学LED屏设备、智慧美术教室设备采购项目 2021-10-22

 
福州市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福州市铜盘中心小学
乙方:福建博朗科教设备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102]ZSZBGS[GK]2021020的2021年福州市铜盘中心小学LED屏设备、智慧美术教室设备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若有联合协议或分包意向协议)无。
2、合同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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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类

























品目号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品牌 数量
(单位)
单价
(元)
金额 产地
类型
规格型号 产品属性
1-1 A020207 LED显示屏 LED显示屏 鑫耀、诺瓦、中电强能等 1(批)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000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国内 XY-P4、Viplex Express、QN-40KW等 节能,环保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伍拾柒万玖仟捌佰元整(¥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30) 天内交货;
4.2交付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铜盘路267号;
4.3交付条件: 货到验收合格交付使用 。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乙方所提供的货物设备质量和技术标准与招标文件技术参数要求、投标文件的响应一致。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6.1.1检验依据:货物的验收标准、制造标准、安装标准及技术规范等有关资料,应符合设备制造厂商的产品验收标准、相应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及设备出厂标准,以及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技术要求。乙方所供产品在噪音、废气排放等应符合国家有关环保标准。 6.1.2检验程序:货物检验分出厂检验、安装调试检验与最终验收三个阶段。 6.1.2.1出厂检验: 乙方在本合同货物交付给合同签订单位后,必须向合同签订单位提交《产品质量合格证》。 6.1.2.2安装调试检验(初验) 乙方在货物到货之前须提供一份详细的货物清单及验收方案报告。乙方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所要完成的工作和准备、进行验收的项目种类及验收开始时间,此通知书需经甲方认定后方可执行。甲方与乙方一起对所验收的项目进行测试。甲方可要求抽样送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 货物安装调试(包括整机性能试验)过程,乙方应作详细检验记录,并将检验记录提交给甲方。 6.1.2.3最终验收 货物安装调试和试运行结束后,乙方与甲方按招标文件以及合同相关条款要求一同对货物进行验收,验收结果应符合甲方使用要求,若发现未符合招标文件及合同条款要求,需立即进行整改并通过最终验收。甲方在验收过程中,为保证货物用材质量,有权随机对货物进行破坏性抽检,被破坏的货物由乙方承担。。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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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期次 支付比例(%) 支付期次说明 预期支付时间
(用于采购贷申贷,为空无法进行申贷)
1 95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合格设备、安装调试完毕并经验收合格,中标方提供100%正规含税发票,采购人在收到后60日内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支付95%。
2 5 余款5%一年质保期满后无质量问题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30日内一次性无息付清。


8、履约保证金
无。
9、合同有效期
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项目结束。
10、违约责任
10.1因乙方原因造成采购合同无法按时签订,视为乙方违约,乙方违约对甲方造成的损失的,需另行支付相应的赔偿。 10.2在签定采购合同之后,乙方要求解除合同的,视为乙方违约,对甲方造成的损失的,乙方需支付相应的赔偿。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无。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
向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14.1乙方提供自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的免费质保期(技术参数中已注明质保期的除外)及免费上门保修服务,终身维护服务。质保期内非因操作不当造成需要更换的零配件及设备由乙方负责包修、包换。 14.2在质量保证期内货物运行发生故障时乙方在接到甲方故障电话通知后4小时内电话响应,8小时内到达甲方现场进行货物故障的维修。如48小时内不能排除故障,乙方负责提供相同型号的替代设备,其费用由乙方承担。 14.3质保期后,乙方提供或指定维护机构对货物进行定期维护和修理,能在甲方提出问题后一日内给予答复,并在一周内派人到现场进行货物故障的维修。 14.4质保期后,乙方仍负责提供终身维修服务,对货物在必要时进行定期维护和修理,更换配件时只能收取配件的成本费。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 肆 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 无 。
     



































甲方: 福州市铜盘中心小学 乙方: 福建博朗科教设备有限公司
住所: 福州市鼓楼区铜盘路267号 住所: 福州市鼓楼区安泰街道斗西路1号福商大厦4层04店面D22间
单位负责人: 林彤 单位负责人: 王琳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林丽妹
联系方法: 13358279993
联系方法: 0591-87888603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城东支行
账号: 账号: 35050161000700005797-0004

签订地点: 福州市铜盘中心小学
  签订日期:2021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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