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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本级]遂宁市中心医院笔记本电脑、平板电脑、LED显示器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采购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 笔记本电脑、平板电脑、LED显示器
项目编号: [遂宁市]遂政采竞(2021)0123号 项目所在地: 遂宁市
采购单位: 遂宁市中心医院
联系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资金来源: 自筹 采购总预算(元):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0
保证金(元): 0.00 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2021-10-22 15:00:00
项目开始时间: 2021-10-18 16:25:00 竞价结束时间: 2021-10-22 15:30:00
合同签订时间: 成交供应商收到成交通知书后30 日内
供货时间: 合同签订后30 日内
送货地点: 遂宁市中心医院信息中心
相关要求: 一、质量技术:
1.竞价供应商须严格按照采购人拟定品牌、型号及技术指标等进行竞价。凡未按采购人技术参数和商务要求或存在负偏离的竞价均视为无效竞价。
2.成交供应商须提供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原包装全新货物。
二、款项支付:
1.合同签订后,乙方将设备在合同约定时间内安装调试完毕,经甲、乙双方共同验收并签署验收合格证书后,交甲方使用。甲方在签署验收合格证书后45天内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90%款项,甲方在自验收合格之日起满一年后25天内向乙方一次性支付10%的余款。
三、违约处罚
成交供应商凡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业主有权拒收,并配合政府采购监督部门进一步追究其法律责任。
1.成交供应商未能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合同或供货的;
2.成交供应商未能严格按照采购人制订的技术参数进行虚假应标的,或降低产品等级标准以及提供质量缺陷货物的;
3.主机、零件、配件或耗材等以劣充优、以假充真、以少充多的;或拆换、调换、截留产品零部件的;
4.成交供应商以低价获取中标、但又不能按采购人制订的技术参数和商务要求签订合同或供货的;
5.资格证明材料不齐全或弄虚作假以及经营范围与竞价项目不相符的;
6.不满足采购人提出的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的;
7.政府采购法规定的其它违法违规行为。

成交情况
成交供应商: 大英县蓬莱镇丽均电器经营部
备注: 无;

报价信息
大英县蓬莱镇丽均电器经营部

包件 商品名称 品牌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元) 总报价(元)
1 便携式计算机 华为MateBook 13 2021款 华为MateBook 13 2021款 1 6993.00 69833
2 平板电脑 华为MatePad Pro 2021款 华为MatePad Pro 2021款 1 4380.00
3 平板电脑 华为M6 华为M6 10 2530.00
4 LED显示屏 小米L55M5-EX 小米L55M5-EX 8 2570.00
5 便携式计算机 华为 MateBook13 2021款 华为 MateBook13 2021款 2 6300.00

四川弘信聚德商贸有限公司

包件 商品名称 品牌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元) 总报价(元)
1 便携式计算机 华为MateBook 13 2021款 华为MateBook 13 2021款 1 6980.00 72480
2 平板电脑 华为MatePad Pro 2021款 华为MatePad Pro 2021款 1 4550.00
3 平板电脑 华为M6 华为M6 10 2560.00
4 LED显示屏 小米L55M5-EX 小米L55M5-EX 8 2800.00
5 便携式计算机 华为 MateBook13 2021款 华为 MateBook13 2021款 2 6475.00

遂宁市联强办公设备经营部

包件 商品名称 品牌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元) 总报价(元)
1 便携式计算机 联想昭阳K4e 联想昭阳K4e 1 6990.00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 平板电脑 华为MatePad Pro 2021款 华为MatePad Pro 2021款 1 5000.00
3 平板电脑 华为M6 华为M6 10 2860.00
4 LED显示屏 小米L55M5-EX 小米L55M5-EX 8 2465.00
5 便携式计算机 华为 MateBook13 2021款 华为 MateBook13 2021款 2 698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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