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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川市中级人民法院信息化装备综合集成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铜川市中级人民法院信息化装备综合集成项目采购项目潜在的供应商可在西安市雁塔区科技五路8号数字大厦5楼508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11-04 10:00:00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YFC2021-GP-039F
2、项目名称:铜川市中级人民法院信息化装备综合集成项目
3、预算金额:1,162,999.00元
4、最高限价:

5、采购需求:
铜川市中级人民法院信息化装备综合集成项目,1项,
采购预算: 1,162,999.00元,
项目概况: 铜川市中级人民法院信息化装备综合集成项目,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信息化装备综合集成(详见磋商文件)
6、合同履行期限:2021-11-05 00:00:00
至 2021-12-26 00:00:00(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
响应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3)《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4)《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5)《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6)《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7)《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8)《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 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9)《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12)《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13)《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1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的意见》(国办发〔2015〕95号);(15)《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实施方案的通知》财库(〔2019〕41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供应商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提供法人、其他组织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事业单位提供法人证明,自然人应提供合法证明文件。
(2)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并出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或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特殊行业的分支机构负责人授权他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或分支机构负责人委托授权书,并出示被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3)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0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响应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文件或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供应商2021年1月1日以来至少一个月已缴纳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加盖公章的相关证明文件。
(5)税收缴纳证明:提供供应商2021年1月1日以来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提供增值税、企业所得税至少一种),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加盖公章的相关证明文件。
(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由供应商根据项目需求提供说明材料或者承诺)。
(7)书面信用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开标评审将登陆“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进行审查。
注:事业单位法人参与投标可不提供财务状况报告、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及税收缴纳证明。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投标。
三、
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
时间:即日起至2021-10-29 16:00:00

地点:西安市雁塔区科技五路8号数字大厦5楼508室
方式:现场购买/邮寄
售价:
免费赠送
注: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请在文件获取期内携带单位介绍信、身份证原件和加盖供应商公章的身份证复印件。
四、
响应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 2021-11-04 10:00:00
地点:西安市雁塔区科技五路8号数字大厦10楼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为了避免影响成交结果发布及合同备案,请供应商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2)由于疫情影响,在开标当天响应供应商仅1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参加开标会议。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铜川市中级人民法院
地址:陕西省铜川市新区长虹路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 话:029-88228984
传 真:/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源丰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西安市雁塔区科技五路8号数字大厦5楼508室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八、附件:
陕西源丰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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