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城县人民检察院听证室建设项目成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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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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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方城县人民检察院听证室建设项目成交公告
一、采购项目名称:方城县人民检察院听证室建设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HNDS-2021-20
三、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1年10月11日
四、评审日期:2021年10月22日
五、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六、成交情况: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址 | 成交金额(元) |
一 | 方城县人民检察院听证室建设 | 南阳市金鼎办公设备有限公司 | 南阳市示范区枣林街道长江路万正大公馆5号楼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七、采购小组成员名单:王宏宇、裴云峰、岳阳 。
八、招标代理服务费:
招标代理服务费参考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和豫发改收费[2011]627号文规定标准,由成交供应商向代理机构支付。
九、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成交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南阳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十、联系方式:
1、采购人:方城县人民检察院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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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方城县七峰大道中段
2、采购代理机构:河南鼎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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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南阳市卧龙区工业路与滨河路交叉口西北角
各有关当事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2021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