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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江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连江县核酸检验检测中心建设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项目概况
连江县核酸检验检测中心建设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省智盛招标有限公司(福建省福州市古田路121号华福大厦写字楼4楼B区)。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10月2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SWT-2021-023
项目名称:连江县核酸检验检测中心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1432.2685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432.2685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品目号
采购标的
数量
品目号预算
允许进口
合同包预算
预算总金额
谈判保证金
1
1-1
建筑改造实验室区域
1项
2752085

2752085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7000
2
2-1
实验仪器设备
1批
11570600

11570600
115000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包1:合同签订后30日历日内完成整体施工改造,且在完成施工改造后7日历日内达到省疾控部门或专业部门验收合格标准,并验收通过后交付。合同包2:合同签订并接到采购人通知后7日历日内到货并安装调试完成后交付。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详见其它补充事宜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10月25日  至 2021年10月28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省智盛招标有限公司(福建省福州市古田路121号华福大厦写字楼4楼B区)。
方式:直接至我司办理的,须填写购买文件登记表;异地购买谈判文件者须按公告提供的开户名、开户行、账号及本公告的要求,电汇或转账相应的金额到本公司账户,同时将电汇或转账底单复印件及贵公司所参加的投标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传真和公司地址填写清楚并加盖公章送至(或传真/邮箱)至本公司。未办理报名手续的不予以书面变更通知及不受理投标。递交响应文件时供应商的名称要与购买谈判文件的名称相一致,除能提供工商管理部门出具的单位名称变更证明外,否则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响应文件。
售价:¥2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10月2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连江县凤城镇文笔路1号(五大中心市民服务中心二楼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2021年10月2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连江县凤城镇文笔路1号(五大中心市民服务中心二楼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一般资格证明文件:
a1投标函
a2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1、企业(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除外)、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法人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2、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以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以非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3、供应商(自然人除外):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4、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5、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中的本授权书(若有)应为原件。
a3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供应商是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的,则提供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是事业单位的,则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供应商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则提供执业许可等证明材料;供应商是自然人的,则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a4财务状况报告: 1、供应商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1.1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1.2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供应商,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无法按照第1.1、1.2条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供应商(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供应商、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供应商),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或投标担保函复印件。 2、“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应符合《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方案》(财库[2011]124号)的规定。3、供应商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供应商加盖其单位公章。
a5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 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
a6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
a7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材料: 由招标人根据采购需求在第一章“资格要求特定条件”中详细列明
a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重大违法记录”指竞争性谈判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2、无法提供有效期内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也应对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声明。3、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应为原件。※竞争性谈判供应商应按照谈判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
a9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若有):  1、未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或查询结果表明竞争性谈判供应商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响应无效。2、无法提供有效期内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也应对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声明。3、告知函应在有效期内且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否则响应无效。4、有效期内的告知函复印件(含扫描件)及符合谈判文件第五章规定的打印件(或截图),无论内容中是否注明“复印件无效”,均视同有效。5、无法获取有效期内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应在a8《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中对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声明。※竞争性谈判供应商应按照谈判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
a10信用信息查询结果
a11投标保证金
 
合同包1特定资格条件:
其他资格证明文件1: 供应商应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及以上资质,需提供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资质证书复印件。
其他资格证明文件2: 供应商应具备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需提供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资质证书复印件。
其他资格证明文件3: 供应商应具备合法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需提供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资质证书复印件。
其他资格证明文件4: 供应商拟投入担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一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建造师证书上的工作单位应与供应商单位一致,若有变更以建设行政主管变更记录为准),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需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及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之内任意一个月由供应商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复印件。
其他资格证明文件5: 供应商需至少提供1个在2020年1月1日之后完成新冠病毒检测(或PCR检测)实验室建设项目的业绩,需提供相关网站成交公告的下载网页并注明网址、成交通知书复印件、采购合同文本复印件,以及能够证明该业绩项目已经采购人验收合格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合同原件现场携带核查)。
其他资格证明文件6(若有,则必须提供): 1、本次采购货物中若有属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投标人所投产品必须符合《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附件中《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规定,投标人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产品标准须符合《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依据的标准)及其附件(若有,应至少提供附件中可体现所投产品的完整页面)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投标无效。2、本次采购货物中若有属强制3C认证的,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承诺所投产品有3C认证证书,并能在货物验收时能提供3C认证证书(格式自拟),或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所投产品3C认证证书复印件。
合同包2特定资格条件:
其他资格证明文件1:所投货物若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畴,按照国家《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应符合以下标准:①供应商为生产企业的,从事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从事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在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②供应商为经营企业的,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③投标货物若属于中国医疗器械注册管理范围的,则应取得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相应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若有)。④进口医疗器械产品应取得《进口医疗器械注册证》以及《进口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若有)。
其他资格证明文件2(若有,则必须提供):1、本次采购货物中若有属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投标人所投产品必须符合《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附件中《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规定,投标人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产品标准须符合《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依据的标准)及其附件(若有,应至少提供附件中可体现所投产品的完整页面)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投标无效。2、本次采购货物中若有属强制3C认证的,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承诺所投产品有3C认证证书,并能在货物验收时能提供3C认证证书(格式自拟),或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所投产品3C认证证书复印件。
2、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合同包1、合同包2),节能产品:适用于(合同包1、合同包2),按照财库[2019]19号文所附品目清单执行;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合同包1、合同包2),按照财库[2019]18号文所附品目清单执行。小型、微型企业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适用于(合同包1、合同包2)。监狱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合同包2)。促进残疾人就业 ,适用于(合同包1)。信用记录,适用于(合同包1、合同包2),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供应商针对“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可自主提供证明材料,未提供该证明材料的不视为响应文件无效。(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谈判小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供应商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谈判小组的查询结果”)。若查询结果存在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②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谈判小组无法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的(谈判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视为查询结果未存在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的信息。④若文件有矛盾,以此为准。其他政策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
3、帐户信息(缴纳报名费、缴纳投标保证金):
开户名:福建省智盛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古田支行
账 号:8111301012500377474
四、电子邮箱:fjzszb001@126.com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连江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址:连江县健兴路1号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工作时间:工作日北京时间08:30-12:00;14:30-17:3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省智盛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古田路121号华福大厦写字楼四层B区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工作时间:工作日北京时间08:30-12:00;14:30-17:3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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