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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持有的南宁市江南区石柱岭一路11-1号翠岭居8号楼C9号商铺转让项目交易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项目名称

广西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持有的南宁市江南区石柱岭一路11-1号翠岭居8号楼C9号商铺转让项目

项目编号

BBWCQJY21-578

挂牌起始日期

2021/10/29

挂牌截止日期

2021/11/11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变更挂牌条件,重新挂牌。







标的
概况

房地产

标的坐落

南宁市江南区石柱岭一路11-1号翠岭居8号楼C9号

基本属性

房屋建筑面积

222.86㎡

套内建筑面积

127.11㎡

土地使用权面积

共有宗地面积:23428.8㎡

使用期限

2005年05月25日起2075年05月25日止

权利性质

出让/市场化商品房

用途

批发零售用地/商业服务

房屋结构

钢混结构的商住楼

所在层数

第1层(实际为2层,配备步梯)

房屋现状

房屋户型

大开间,现与其他商铺整体打通

房屋朝向

南北朝向

租赁情况



装修情况



抵押情况



配备电梯

步梯

是否存在按份共有人



是否转让给近亲属(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是否设立居住权



是否抵押



欠费情况



配套、环境、交通、亮点

标的坐落于南宁市江南区石柱岭一路11-1号翠岭居8号楼C9号,隶属于南宁市江南区,小区东临石柱岭路居民楼,南面临南宁模具中心生活区,西面临石柱岭一路,北面临石柱岭路居民楼;标的所在建筑物总层数为19层,所在层为1层(实际为2层),朝向为南北朝向。

标的附近主要道路有菠萝岭正西街、菠萝岭西七里、菠萝岭正东街、石柱岭二路、白沙大道,周边有计时停车位,停车便捷度一般,无特殊交通管制,车流量较大.附近有208路、213路、环城2路等公交车路经过,可搭乘公共交通工具到达南宁市各大城区中心,以及各大交通枢纽站点,同时,由于路网较通达,计程车流量较大,搭乘计程车出行较方便。

标的所在区城范围内有中国工商银行(南宁市石柱岭支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亭洪路支行)、北京华联(亭洪路店)、南宁市杰森连锁超市、龙人超市、菠梦岭综合市场、江南公园、南宁木道中医医院、南宁市罗医师诊所、南宁红孩子幼儿园、翠岭幼儿园、南宁市菠萝岭小学、石柱岭小学、盘新学校、南宁市第二十一中学、新江南购物中心、好江南淡村购物广场等。公共生活配套服务设施完备度较高。所处区城目前开发程度已经成熟,已经实现六通,基础配套设施齐全。

其它情况

标的户型为大开间,现与其他商铺整体打通,目前空置中。标的内外装修情况如下:外墙面刷涂料,入户门为防盗门,室内门为木门,推拉玻璃窗,室内地面铺地砖、部分为木地板,内墙面剧涂料,项棚面为铝扣板吊项。水电到位,使用正常。标的的主要电路采用暗线布置,水电等设备、设施使用情况正常。综合成新率78%。

评估情况

评估价(元)

1,656,296.00

评估基准日

2021年05月19日



评估机构

广西旗开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转让底价(元)

1,656,296.00

转让方情况

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广西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证号:914500007420976657

注册地: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南宁片区金海路20号综合保税区商务中心1号楼11层1118号 0771-5782013

法定代表人:邱宗跃
经济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贷款担保、票据承兑担保、贸易融资担保、项目融资担保、信用证担保:兼营诉讼保全担保、投标担保、预付款担保、工程履约担保、尾付款如约偿付担保等股约担保,与担保业务有关的融资咨询、财务顾间等中介服务:以自有资金投资:债券发行担保再担保以及经自治区金融办批准的其他业务。

转让方承诺

我方向北部湾产权交易所(以下统称“交易所”)提出申请,将持有的转让标的公开转让,由交易所公开发布转让信息并组织交易。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出如下承诺: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或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并非通过流押或流质取得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3.我方所提交的有关转让标的相关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交易所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转让方决策文件

广西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关于抵债资产批量处置的请示 桂担保报【2021】60号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广西金融投资集团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2021年第七次现场会议决议 金投董决【2021】15号







特别
告知

1.风险提示。意向受让方参与交易前应仔细阅读本信息公告、“附件下载”中交易须知等有关材料,对标的进行实地勘察,对标的进行充分了解和风险预估,交易所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一旦参与交易(报名)则视为已充分了解并接受信息公告、交易须知等附件材料全部内容,已实地勘察标的并完全了解及认可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已认真考虑了关于标的市场、政策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被确定受让资格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或标的有瑕疵、房产披露面积与相关部门核定面积不符等为由拒绝履行相应受让义务。否则视为违约,交易所、转让方有权将按照约定处置交易保证金。2.本公告关于标的的描述仅供参考,如有出入以标的现状为准。不因房产披露面积与实际不符而调整成交价格。

3.根据转让方提供的《不动产权证书》[桂(2020)南宁市不动产权第0057317号]记载标的所在层为一层,经专业评估人员现场查勘,标的资产实际在二层,配备步梯

4..土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后,如须续期的,由受让方负责办理,续期费用由受让方缴纳。

5.标的物未设立抵押权。

6.标的产权证件等相关资料可在交易所查阅。

交易
条件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支付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必须为中国境内合法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自然人。

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受让。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标的交割

1. 受让方将成交价款足额缴入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之日起10个工作日,转让方配合受让方办理过户手续,交易双方按标的现状进行资产交割并签署交割单。交易所收到交易双方签章确认的交割单后5个工作日内将成交价款结转给转让方。

2.本次转让房产交付前所产生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房屋的水、电、暖、气、物业费等)由转让方承担,维修基金、配套费及房产交付后产生的相关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3.过户涉及的税、费按国家相关法律规定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成交签约。竞价结束时的最高报价者即为受让方,受让方须在竞价结束之日起 3 个工作日内持纸质报名材料前往签约地点与交易所签署《成交确认书》,于《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签约地点:南宁)

2.交易价款。受让方在《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以货币方式足额支付至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注意:请按照系统自动推送短信的提示,将成交价款缴入成交价款专项账户,否则视为无效金额。)









交易
指南

竞价规则

竞买人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http://www.ejy365.com/)《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以及《北部湾产权交易所网络电子竞价规则》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交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在竞价操作过程中如出现系统异常等情形的,竞买人应及时联系并告知交易所工作人员,以便交易所在核实情况后及时作出处理,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及不利后果将由您自行承担。

现场展示

展示地点: 南宁市江南区石柱岭一路11-1号翠岭居8号楼C9号

展示时间:挂牌期内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周经理 0778-2299186

竞价报名

报名时间

2021/10/29至 2021/11/11

报名手续

1.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

2.报名手续

意向受让方需在报名截止日17:00之前自行登录交易所网站(http://www.bbwcq.com/),点击本项目对应的“报名”键进入登录界面进行会员注册、报名,报名时须自行下载、填写后上传《受让申请书》(附件1)、网络竞价须知(附件3)、主体资格证明文件等报名材料的拍照件或扫描件,并将意向保证金缴到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不计利息)。

意向受让资格经交易所审核通过后意向保证金自动转为交易保证金,交易所将以短信方式向竞买人发送竞价登录账号和密码,竞买人按照短信通知的时间自行登录E交易报价系统进行竞价,按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确定受让方。未通过资格审核的意向受让方其交纳的意向保证金将在竞价结束后全额无息返还

报名须提交如下材料:

(1)填写《受让申请书》、网络竞价须知;

(2)主体资格证明材料。

①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身份证等主体资格证明材料;

②非法人组织:可证明其主体资格的相关材料;

③自然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3)联合受让的,需提供《联合受让协议书》;

(4)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5)其它相关材料。

备注:以上标明提供复印件的均需加盖公章(法人、非法人组织)或签字按手印(自然人)。

3.注意事项

(1)意向受让方需自行下载并填写《受让申请书》、网络竞价须知,填写完成后加盖公章(法人、非法人组织)或签字按手印(自然人)。

(2)在报名环节将填写完成的《受让申请书》、网络竞价须知及其他报名材料扫描(或拍照)并上传至E交易系统供交易所审核。成交后,受让方凭上述纸质材料前往交易所办理成交签约手续。

(3)意向受让方交纳保证金须以注册会员时绑定的银行账户交纳,未以该账户交纳或者他人代缴视为无效保证金。

(4)E交易系统推送的每项资金账户为对应该项资金的专款专户,该账户不做其他项目及其他用途使用,意向受让方须将每项资金缴入对应账户,否则视为无效金额。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1.参与本项目需交纳交易保证金:人民币贰拾伍万元整(¥250,000.00)交纳,需在信息披露期满前缴到交易所账户。

2.为保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意向受让方,交易所在此作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对如下内容予以认可:非因转让方原因,如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视为意向受让方违约,在交易所扣除意向受让方应交纳的交易费用后(如该违约情形是在交易双方签订《成交确认书》或《交易合同》等成交文件后出现的,还须扣除转让方应交纳的交易费用),转让方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已交纳的剩余保证金作为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转让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且有权取消意向受让资格(包括已取得的最终受让资格)。 交易所扣除转受让双方应交纳的交易费用的计算标准为:项目未成交的,按挂牌底价为基数计算;项目成交的,按成交价为基数计算。

(1)提供虚假资料致使竞价无效;

(2)被确认为受让方后未按时与交易所签署成交确认文件,或故意拖延(超过约定时间10天)不与转让方签署交易合同;

(3)被确认为受让方后未按时足额支付成交价款或竞价服务费;

(4)与他人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他人的合法权益;

(5)扰乱交易秩序,使交易活动无法进行;

(6)违反法律法规或交易所交易规则规定的其他情形。

违约方需承担守约方为实现合法权益所支出的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执行费等费用)。

意向受让方在竞价过程中均不应价的,交易所有权决定是否扣除优先权人以外的其他意向受让方的交易保证金。一旦有意向受让方(无论是否为优先权人)应价,交易所则不予扣除未应价意向受让方的交易保证金。

3.竞价成交且不存在上述违约情形的,竞买人将成交价款扣除交易保证金之后的款项及竞价服务费足额付清后,其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自动转为成交价款的部分

4.未成交者的交易保证金将全额无息返还。

竞价安排

竞价方式

加价

增价幅度(元)

1000

自由竞价时间

2021年10月29日

至2021年11月11日 17:30

延时竞价周期(秒)

180

服务费

受让方须在竞价结束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竞价服务费足额支付至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

(注意:请按照系统自动推送短信的提示,将竞价服务费缴入竞价服务费专项账户,否则视为无效金额。)

附件下载

1.
受让申请书.doc

2.
意向受让方授权委托书.doc

3.
网络竞价须知.pdf

4.
标的照片.zip







联系
方式

标的咨询

陈经理 0771-5808802

技术支持

报名咨询:覃经理 0771-57380059

咨询时间

工作日:北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单位地址

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南宁片区凯旋路15号南宁绿地中心5号楼

其 他

监督电话:0771-2809318(自治区国资委) 0771-2810883(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特别声明

关于意向受让方/竞价成交人的违约情形以及违约责任等与竞买人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内容,以本公告及北部湾产权交易所有关规定为准。本公告及北部湾产权交易所官方网站披露的其他交易机构制定的交易规则,仅适用其技术性操作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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