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源县乌斯河镇中心小学教辅用房建设以及附属设施改建项目比选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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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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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___汉源县乌斯河镇中心小学教辅用房建设以及附属设施改建项目__汉源县乌斯河镇中心小学教辅用房建设以及附属设施改建项目 __比选结果公示(标准文本)
注:
1.表中的中选候选人、中选候选人项目人员业绩应填写中选候选人在比选文件中所附所有业绩;
2.比选结果公示可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获取。
项目名称 | 汉源县乌斯河镇中心小学教辅用房建设以及附属设施改建项目汉源县乌斯河镇中心小学教辅用房建设以及附属设施改建项目 | |||||||
比选人(项目业主) | 汉源县乌斯河镇中心小学 | 联系电话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
比选时间 | 2021年10月28日17时00分 | |||||||
比选网址 |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 | |||||||
公示期 | 2021年11月01日至2021年11月05日(北京时间) | |||||||
招标代理费 | 80.0000% | |||||||
中选候选人名称 | 四川恒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中选候选人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 | ||||||||
人员类别 | 姓名 | 职务 | 职称 | 执业或职业资格 | ||||
专业 | 级别 | 证书 名称 | 证书 印章编号 | |||||
项目负责人 | 魏超 | 项目负责人 | 招标从业人员 | 中级 | 招标从业人员证书 | CY51010020205929 | ||
专职技术人员 | 王彩霞 | 专职技术人员 | 招标从业人员 | / | 招标从业人员证书 | CY51010020210526 | ||
专职技术人员 | 姚兴明 | 专职技术人员 | 招标从业人员 | / | 招标从业人员证书 | CY51010020206212 | ||
专职技术人员 | 王莉莎 | 专职技术人员 | 招标从业人员 | / | 招标从业人员证书 | CY51010020206211 | ||
专职技术人员 | 宋娅 | 专职技术人员 | 招标从业人员 | / | 招标从业人员证书 | CY51010020206209 | ||
中选候选人业绩 | ||||||||
项目业主 | 项目 名称 | 代理合同 签订日期 | 代理费用 | 项目 负责人 | 备注 | |||
眉山市公安局东坡区分局 | 眉山市公安局东坡区分局特殊人群康复 (救助)中心业务用房 | 2018年08月27日 | 2476万元(合同金额) | 魏超 | / | |||
眉山市东坡区土地乡中心小学 | 眉山市东坡区土地幼儿园建设项目 | 2019年09月03日 | 754.18万元 | 魏超 | / | |||
眉山市东坡发 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眉山市第一小学扩建工程 | 2019年05月16日 | 1909.48万元 | 魏超 | / | |||
眉山市永惠农 业发展投资有 限公司 | 正大集团眉山东坡区300万只蛋鸡项目1 期蛋鸡场、2期青年鸡场、鳄鱼场及附 属设施等建设项目 | 2018年09月30日 | 27294.52万元 | 魏超 | / | |||
眉山市东坡区教育和体育局 | 眉山市东坡区庄店幼儿园建设项目 | 2019年06月12日 | 1307.43万元 | 魏超 | / | |||
中选候选人项目人员业绩 | ||||||||
项目负责人/ 专职技术人员 | 项目 业主 | 项目名称 | 代理合同 签订日期 | 代理 费用 | 备注 | |||
魏超 | 眉山市永惠农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 正大集团眉山东坡区300万只蛋鸡项目3 期有机无机复混肥厂及附属设施工程EPC 1231 | 2020年05月08日 | 5178.00万元 | / | |||
其它需公示的内容 | 无 | |||||||
监督部门及其电话 | 其他类别 | 汉源县乌斯河镇中心小学 | 联系电话 | 083-54588001 | ||||
资格审查未通过的申请人名单 | ||||||||
申请人 | 资格审查未通过原因 | |||||||
河北筑城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 不符合比选文件3.3条要求及相关规定 | |||||||
上励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比选申请文件不符合比选文件要求 | |||||||
四川兴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不符合比选文件3.3条要求及相关规定 | |||||||
四川联晟致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不符合比选文件3.3条要求及相关规定 | |||||||
四川易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不符合比选文件3.1申请人业绩要求 | |||||||
天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不符合比选文件3.3条要求及相关规定 | |||||||
融汇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不符合比选文件3.3条要求及相关规定 | |||||||
重庆大正建设工程经济技术有限公司 | 不符合比选文件3.3条要求及相关规定 | |||||||
四川和融德勤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比选申请文件不符合比选文件要求 | |||||||
投诉注意事项 | 1.比选申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比选的项目的比选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比选结果公示期间向有关监督部门提出投诉。行政监督部门收到投诉书后,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 2.对比选结果的投诉,涉及比选人弄虚作假骗取中选的由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受理,涉及评选错误或评选无效的由项目审批部门负责受理。 3.投诉人就同一事项向两个以上有权受理的行政监督部门投诉的,由最先收到投诉的行政监督部门负责处理。 4.投诉人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
比选人(项目业主) 单位电子签章 | |
注:
1.表中的中选候选人、中选候选人项目人员业绩应填写中选候选人在比选文件中所附所有业绩;
2.比选结果公示可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获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