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竹市公安局剑南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改扩建项目竞争性谈判结果公告
微信分享
关注项目
标讯收藏
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认领
立即查看
|
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一、项目编号 510683202100175
二、项目名称
绵竹市公安局剑南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改扩建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四川丹山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 成都市金牛区二环路北三段388号东一区(栋)5层5527号 中标(成交)金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00(总价) 四、主要成交标的信息
绵竹市公安局剑南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改扩建项目:名称:绵竹市公安局剑南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改扩建项目;施工范围:以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所示范围为准。;施工工期:120天;项目经理:卢龙;职业证书信息:川251181917081。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信息)名单
黎伟林、钟秀兰、徐忠鹏(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机构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未收费 代理服务收费金额 0.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1、政府采购监管机构:绵竹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中心,电话:0838-6905527;2、供应商资格审查情况详见评审情况;3、随机抽取中选名单:四川丹山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抽取编号:0390号)、四川中鼎元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抽取编号:0038号)、四川德丰茂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抽取编号:0237号)、四川浩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抽取编号:0570号)、四川中科天正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抽取编号:0594号)。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绵竹市公安局 地址: 绵竹市回澜大道110号 联系方式: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绵竹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 绵竹市苏绵大道中段21号政务服务中心大楼D区四楼 联系方式: 0838-678441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附件 2.评审文件: 附件 3.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 附件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附件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6.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二、项目名称
绵竹市公安局剑南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改扩建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四川丹山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 成都市金牛区二环路北三段388号东一区(栋)5层5527号 中标(成交)金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00(总价) 四、主要成交标的信息
绵竹市公安局剑南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改扩建项目:名称:绵竹市公安局剑南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改扩建项目;施工范围:以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所示范围为准。;施工工期:120天;项目经理:卢龙;职业证书信息:川251181917081。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信息)名单
黎伟林、钟秀兰、徐忠鹏(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机构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未收费 代理服务收费金额 0.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1、政府采购监管机构:绵竹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中心,电话:0838-6905527;2、供应商资格审查情况详见评审情况;3、随机抽取中选名单:四川丹山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抽取编号:0390号)、四川中鼎元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抽取编号:0038号)、四川德丰茂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抽取编号:0237号)、四川浩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抽取编号:0570号)、四川中科天正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抽取编号:0594号)。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绵竹市公安局 地址: 绵竹市回澜大道110号 联系方式: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绵竹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 绵竹市苏绵大道中段21号政务服务中心大楼D区四楼 联系方式: 0838-678441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附件 2.评审文件: 附件 3.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 附件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附件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6.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