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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府农业博览园乡村振兴研究院农村集体经济发展课题成交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一、项目编号:ZJ2021-1011001(招标文件编号:ZJ2021-1011001)
二、项目名称:农村集体经济发展课题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四川乐澄统筹城乡改革发展研究中心
供应商地址:天府新区宁安东路188号1栋附14号二楼
中标(成交)金额:12.00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四川乐澄统筹城乡改革发展研究中心      农村集体经济发展课题      (一)由中选人组建项目组成员不少于4人,其中具备高级职称(若相关行业领域不设高级职称层次的,须为其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专家不少2人。
(二)围绕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开展课题研究,研究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
1. 新发展阶段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的背景和意义;
2. 新津农村集体经济发展面临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3. 国内农村集体经济发展主要模式和案例剖析;
4. 对新津区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的对策建议。
(三)参与、指导新津一个以上村集体经济组织培育和集体经济发展的改革实践。  
   1、基础指标:通过实地走访、深度调研了解新津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情况、存在的问题、面临的困难,提交高质量的农村集体经济发展课题研究成果1份,包括咨政报告(字数不少于3,000字)、调研报告(字数不少于6,000字)。
2、激励指标:咨政报告逐级上报后,每上报一级获肯定性批示,累加奖励壹万元(¥10,000元),总计奖励不超过肆万元(¥40,000元)。批示人界定是:新津区委书记或区长批示;成都市为分管乡村振兴或三农工作的副市长或常委及以上领导;四川省为分管乡村振兴或三农工作的副省长或常委及以上领导;国家层面为农业农村部或国家乡村振兴局副部长、副局长及以上领导批示。  
   合同签订后至2021年底。      将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的要求进行验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吴建华、郑斌、严莉媛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代理服务费参照《国家发展改革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 857号)以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等文件的规定标准收取5000元整,由中标(成交)供应商在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交纳代理服务费。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500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天府农业博览园乡村振兴研究院     
地址:成都市新津区兴园八路515号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四川中久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高新区盛安街401号凯旋中心B座1907号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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