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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兰县普兰镇吉让社区乡村振兴示范引领村项目(贡嘎组)建设项目(1标段)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普兰县普兰镇吉让社区乡村振兴示范引领村项目(贡嘎组)建设项目(1标段)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XZHW-2021019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普兰县普兰镇吉让社区乡村振兴示范引领村项目(贡嘎组)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已由西藏普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普发概批(2021)051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西藏阿里普兰县重点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国家投资(资金来源)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性质:新建;
2.2、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新建景观仿木亭子1座,玻璃廊亭 18.00 平方米,水厕69.84平方米,钢筋混凝土挡墙 135.00 米,钢筋混凝土护坡 786.84 米,混凝土硬化 1139.68 平方米,卵石混凝土地面 1813.22 平方米,混凝土彩砖地面 291.9 平方米,嵌草砖停车场 196.00 平方米,混凝土路缘石 1231.62 平方米,绿化工程 2480.54 平方米,班公柳 388 株,藏式手绘彩石8个,雕塑1座,室外宣传栏 13个,藏式宣传栏 2 个,木质花池箱 30 个,石质桌椅 5 个,树池座椅104.67 米,太阳能路灯 12 盏,太阳能彩色壁灯 10 盏,钢质环保垃圾桶 10 个,乱石清理区域 56.76 平方米,总平土石方 1957.5立方米;
2.3、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招标工程量清单等包含的全部内容;
2.4、建设地点:普兰县普兰镇吉让社区;
2.5、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国家资金,已落实;
2.6、建设工期:120日历天(冬季停工期顺延);
2.7、工程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验收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或以上资质,类似施工项目(类似项目描述)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相关专业贰级或贰级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4.关注项目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10月29日至2021年11月04日(北京时间,下同),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xizang.gov.cn/关注项目。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21年10月29日至2021年11月04日,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xizang.gov.cn)购买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11月19日10时40分,地点为阿里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阿里地区住建局四楼)。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其他
8.1投标企业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需要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至系统中;本项目投标人可以选择见面或不见面的开标方式,选择不见面的开标方式的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可登录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访问)应保持在线状态;招标代理在投标截止时间后15分钟内发起解密,投标人必须在40分钟内完成解密;否则投标单位对该项目投标无效。
8.2区内外企业应按藏建市管函【2011】85号文件和藏建市管函【2013】119号文件进行备案。
8.3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39号文件相关规定,各投标单位在投标报价时按此通知计取税金。各投标单位须按《西藏自治区2016版预算定额》报价。
8.4本项目执行《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工程建设领域促进就业暂行办法>的通知》(藏建市管〔2020〕89号)文件的规定要求。
8.5根据相关文件要求,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建设工程企业应当吸纳西藏籍高校毕业生并就业满1年的至少1人;进藏未满1年的内地企业和新成立未满1年的区内企业,应当吸纳西藏籍高校毕业生至少1人并与其签订3年以上的劳动合同,同时为其购买社保。开标现场需提供西藏自治区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下载打印带有二维码的加分凭证、企业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企业近期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
8.6本项目执行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八个部门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藏建市管〔2020〕56号)文件的规定要求,企业信用等级评定为D级的企业不能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9.联系方式
招标人:西藏阿里普兰县重点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中心
地  址:西藏阿里普兰县
邮  编:859500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西藏合为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阿里地区环城路燃料公司加气站院内
邮   编:859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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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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