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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山县广安花园周边道路二期(广安支路)市政工程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东山县广安花园周边道路二期(广安支路)市政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1-10-29
东山县广安花园周边道路二期(广安支路)市政工程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山县广安花园周边道路二期(广安支路)市政工程(项目名称)已由东山县发展和改革局以东发改审【2021】3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东山县城镇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县政府投资,招标人为东山县城镇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华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南环路与市民广场边;
2.2 工程建设规模:二期为广安支路工程,道路总长度302米,宽度10米,车行道7米,混凝土路面,配套雨污排水系统等配套项目;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市政公用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东山县广安花园周边道路二期(广安支路)市政工程(具体详见招标人所提供的施工图纸、有关设计更改通知、答疑纪要、工程量清单或工程预算审核书及编制说明);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本项目包括城市道路工程、排水工程等,属于市政综合工程,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规定,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资质可承担单项合同额 2500 万元以下的市政综合工程的施工;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根据《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中单项工程合同额<1000万元属于小型工程,贰级注册建造师可担任中、小型工程的项目负责人;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预算审核价¥登录即可免费查看元(含暂列金180000元),工程发包价¥3559035.42元(含暂列金180000元)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18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2.7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不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①投标人应按闽建办筑〔2016〕8号文要求做好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平台对于建筑施工企业和相关人员的信息登记,且省外入闽施工企业应按闽建筑〔2015〕35号及闽建办筑〔2015〕13号文要求在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登记企业信息(提供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的相应信息系统登记的网页截图或相关证明资料);②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前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信用管理暂行办法》(建市〔2017〕241号)文件的精神,以及闽建告字〔2020〕162号、闽建告字〔2020〕163号、闽建筑〔2021〕11号、闽建筑函〔2021〕12号、闽建筑函〔2021〕28号等相关文件规定,投标人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列为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③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发展改革委[高检会(2015)3号文]《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规定,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来投标人、其法定代表人及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承诺函(格式自拟)。④根据闽建筑〔2020〕8号文通知,投标人以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担保保函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以下简称“投标保函”)的,投标人缴纳的保函手续费应当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转出到商业银行、保险公司、工程担保公司等保函开立人公司账户,并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招标项目编号。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以及保函开立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到账证明扫描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3.10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 11 月 1 日 08:30:00至2021年 11 月 10 日 12:00:00通过漳州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 http://www.zzgcjyzx.com/Front/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漳州版)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K值取 8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1年 11月 10 日 16:00:00前。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陆万元整。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应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或电汇或年度保证金或银行保函或担保保函或保证保险方式提交(具体详见招标文件规定)。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1年 11 月 11 日 09:3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漳州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http://www.zzgcjyzx.com/Front/)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ggzyfw.fujian.gov.cn)、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http://www.zzgcjyzx.com/Front/)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东山县城镇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东山县西埔镇白石街泽园路341号,邮编:363400
电子邮箱:/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传真:/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华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龙文区明发商业广场25幢403、404室,邮编:363000
电子邮箱: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传真:/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
网址:http://www.zzgcjyzx.com/Front/
联系电话:0596-2039029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东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东山县发展和改革局
地址:东山县西埔镇白石街341号,东山县西埔镇白石街府后路
联系电话:0596-5883512、0596-5888446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东山县建设工程项目交易中心
地址:东山县西埔镇景运巷3号3楼(电信大楼西侧)
联系电话:0596-5888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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