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文旅项目的招标公告
微信分享
关注项目
标讯收藏
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认领
立即查看
|
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公告信息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3212012109140002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智慧文旅项目 已由 泰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泰州市发展改革委关于智慧文旅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含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泰发改发[2021]197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泰州市文化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江苏建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智慧文旅项目工程总承包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泰州市区 2.2 建设规模:项目以智慧景区建设为硬件支撑,以智慧文旅平台建设为软件支持。智慧景区是对望海楼等14处景点进行智慧化改造,主要包括建设指挥中心、通讯网络、门禁票务系统、背景音乐系统、报警求助系统、信息发布系统、视频监控系统、存储系统、机房安防系统等,同时为商家入驻智慧文旅平台提供硬件支持。智慧文旅平台主要是以微信小程序、APP等形式,打造本地服务、景区/物业、文旅商城三个线上板块,形成一站式综合性消费服务平台;同时嫁接市文广旅局智慧旅游小程序,主要功能包括景区预约管理、会员管理、票务管理等。 2.3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 |||||||||||||||||
| |||||||||||||||||
2.4 付款方式: (1)设计费:施工图设计完成并通过泰州市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中心审图后一次性支付给设计单位(或独立投标人);(2)施工费:①合同签订后付施工合同价(施工合同价是指签约合同价减去设计费,下同)的10%(含安全文明施工费),工程竣工初步验收合格后付至施工合同价的80%,工程竣工最终验收合格、结算核对并双方确认签字后结清余款。 ②农民工工资的支付:为保障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支付,本工程人工费由建设单位按月拨付至施工单位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每月10日前施工方须将上月已完工程的人工费报建设单位审核,建设单位在当月的月底前付清上个月的人工费,最终支付的人工费总额不得超过合同范围内所有工作中所含人工费总额。工程总承包项目达到施工节点支付工程款时均扣除已支付的农民工工资。③每次付款均扣除相关违约金、赔偿费用等,并且承包人须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④此工程所涉及款项皆不计取利息。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条件: (1)具备 / 及以上资质; (2)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 (1)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系已在投标人单位注册并具备 / 资格; 3.1投标人资质条件: (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施工资质,同时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专项甲级及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丙级] 及以上资质; (2)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系已在投标人单位注册并具备 机电工程 专业 一 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无在建工程; 注:此项填写施工项目负责人资格 3.3 投标人及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应具备的要求: (1)投标人中的施工企业具备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施工项目负责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 国家注册电气工程师或者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且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或者具备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由施工项目负责人兼任,且无在建工程; (4)投标人拟派设计负责人应当具有 国家注册电气工程师或工程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 (5)提供拟派的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单位在县、区以上社会保障部门为上述人员缴纳的连续3个月的养老保险缴纳单据凭证(须明确缴费月份、个人姓名、缴费单位且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事业单位等的人员、须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6)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③在其他企业担任法定代表人。 (7)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和施工负责人无在建工程要求: ①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和施工负责人不得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 ②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和施工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 ③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 ④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注: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职务。 3.4 业绩要求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承担过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 (A)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 以总承包项目经理身份完成过单项合同金额在970万元(含)以上的智能化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 ; 业绩证明材料: 中标通知书、总承包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资料(2019年3月5日以后竣工的,竣工验收证明资料为内容填写完整、签字盖章齐全的《单位(子单位)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和《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资料中载明的时间为准 。 (B)设计业绩要求: 以设计项目负责人身份完成过单项合同设计费金额在20万元(含)以上的智能化工程设计项目 ; 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或设计合同,时间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载明的时间为准 。 (C)施工业绩要求: 以施工项目负责人身份完成过单项合同金额在970万元(含)以上的智能化工程施工项目 ; 业绩证明材料: 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资料(2019年3月5日以后竣工的,竣工验收证明资料为内容填写完整、签字盖章齐全的《单位(子单位)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和《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资料中载明的时间为准 。 有效期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起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 注: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的类似工程不是投标人承担的,不予认可;有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变更情形的,不予认可。 2、以上业绩以联合体方式承揽的亦予以认可。 (2)投标人应当具有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 (A)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 / ; 业绩证明材料: / 。 (B)设计业绩要求: / ; 业绩证明材料: / 。 (C)施工业绩要求: / ; 业绩证明材料: / 。 有效期自 / 年 / 月 / 日起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 3.5信誉要求: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有建设市场不良行为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被曝光且正在曝光期间的; 以上被曝光的不良行为,有相关部门正式公文证明行政处罚已被取消或处罚期已满的除外。 3.6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注:上述3.3(6)、3.3(7)、3.5、3.6项评审方式为承诺制,如查实投标人在《诚信投标承诺书》中虚假承诺,按弄虚作假处理。 3.7本次招标 接受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1 年 10 月 29 日 17 时 30 分 至 2021 年 11 月 3 日 17 时 30 分;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交易平台”是指:泰州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5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1 年 11 月 30 日 9 时 0 分 6. 评标办法 6.1 是否评定分离:是 ; 6.2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泰州市文化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 电子邮箱: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代理机构:江苏建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泰州市海陵区凤凰东路68号建工大厦18楼1808室 电子邮箱: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文件正文PDF附件: | |
1 | 投标人必读文件.pdf |
2 | 关于泰州市建设工程招投标异议投诉递交有关事项的通知.pdf |
3 | (二次)智慧文旅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文件10.29定稿.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