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鱼标讯 > 招标项目 > 2013-85号(A4-02)地块项目徐州旭润置业有限公司2013-85号(A4-02)地块藴景嘉园二期高压柜采购项目

2013-85号(A4-02)地块项目徐州旭润置业有限公司2013-85号(A4-02)地块藴景嘉园二期高压柜采购项目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徐州旭润置业有限公司2013-85号(A4-02)地块藴景嘉园二期高压柜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重发公告)
1. 徐州旭润置业有限公司建设的徐州旭润置业有限公司2013-85号(A4-02)地块项目,已被徐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批准文号:徐行审投备【2017】5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自筹,现对本工程的徐州旭润置业有限公司2013-85号(A4-02)地块藴景嘉园二期高压柜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欢迎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徐州宏达房地产评估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3.1工程地点:徐州市泉山区徐萧公路东、徐商公路南。
3.2合同估算价:一标段高压柜采购约24万元。
3.3招标范围:设备生产、供应(含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技术资料)、运输、人力及其人身、设备等安全责任与保险、售后等相关伴随服务,具体产品名称、数量、规格、型号等详见货物清单要求。
3.4供货期:5日历天。
3.5质量标准:国家“合格”标准,满足国网江苏省电力公司501号文。
备注:投标人选用品牌、性能、质量均满足国家合格标准且满足苏电运[2016]501号文及江苏省居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标准。
   3.6质保期要求:两年(从货物通过验收并投运之日开始计算质保期)。
4. 标段划分:本工程共分二个标段:(一标段:高压柜采购;二标段:低压柜采购)本公告为一标段。
5.投标人资格要求
5.1 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经营范围覆盖本次投标产品,须具备相应货物的制造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货等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
    5.2 投标人应为生产企业,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5.3 投标人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提供本次招标货物和服务的企业,不接受非独立法人机构的投标。
5.4 所投产品需取得经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的有效的型式试验报告。
5.5招标人不接受贴牌代工的投标以及其他任何分包行为的投标;
5.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5.6.1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5.6.2 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5.6.3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5.6.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6.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5.6.6 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5.6.7 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5.6.8 投标人自 2018年11月1 日(含)以来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5.7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执行苏信用办[2018]23 号文件;
    5.8 投标人应取得经徐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有效期内的企业信用报告(a.经徐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的第三方 信 用 服 务 机 构 名 称 及 联 系 方 式 请 查 阅 “ 诚 信 徐 州 ” [ 网 址https://www.xuzhoucredit.gov.cn]“征信]“征信服务机构”专栏;b.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信用报告的时限为 5 个工作日,信用报告有效期为 1 年,有效期内可重复使用;c. 第三 方 信 用 报 告 须在 江 苏 省 信 用 服 务 机 构 管 理 系 统 ( 系 统
(http://www.xuzhoucredit.gov.cn)备案)备案公示;d.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部门为徐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监督电话:0516-83701244、 0516-83755971)。
5.9本工程实行电子化招投标,投标申请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已在“徐州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 中备案。
6 .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6.1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采用银行电汇(必须从投标申请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银行电子保函(必须从投标申请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行开出)或保险公司电子投标保单(必须从投标申请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缴纳保费)。
6.2 投标申请人采用银行电汇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必须确保投标保证金电汇至专用账户,方可参与本工程投标。
6.3 投标申请人采用银行电子保函或者保险公司电子投标保单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请投标人通过徐州市公共资源金融综合服务平台在线办理(网址:
http://www.xzggzy.com.cn/jryd/index.html)。
6.4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金额:肆仟元整。
收款人: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江苏银行徐州新城区支行
开户账号:60090188000127383-10041794
6.5 银行电子保函、保险公司电子保单的受益人(被保险人)为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银行电子保函、保险公司电子保单按照“一标段一保函(保单)”的原则。电子保函(保单)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办理。投标申请人开具的银行电子保函或者保险公司电子投标保单的有效期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联系电话:4001538889、0516-67019013。
6.6 当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变更时,请及时在相应业务系统中变更信息,保证法人基本存款账户信息一致性。
6.7 任何以个人或非投标申请人法人单位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都将被拒绝接收。
6.8 无论任何理由,投标保证金未及时支付均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6.9 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第二个工作日起,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五日内,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退还投标保证金时,发生的利息一并退还。
7. 获取招标文件方法:
7.1本公告发布时间为2021年11月8日至2021年11月19日。
7.2本工程招标文件通过网上发售,请投标申请人在2021年11月19日9时30分前内登陆徐州市公共资源建设工程交易平台(http:// 218.3.177.168/xzhynew)下载。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2021年11月12日17:00时前向招标人提出。
7.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11月19日9 时30分。
8.资格审查办法:本工程资格审查办法执行苏建规字[2017]1号文件,采用合格制。
9.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
10.招标公告发布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jszb/)、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xzggzy.com.cn)上发布。
11.其他
11.1 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中标资格,招标人有权拒绝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11.2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3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在开标过程如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技术支持客服电 话,电话为:4009980000。
11.4本公告为重发公告,原参加本工程报名的企业,如需参加重发公告的投标,须在重发公告发布后重新网上报名获取招标文件。原公告中的招标文件与本公告招标文件有不一致的,以本招标公告的招标文件为准。
12.招标人:徐州旭润置业有限公司
地址:  徐州市泉山区火花街道办事处西城商贸大厦6楼602室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  
13.招标代理机构:徐州宏达房地产评估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徐州市新城区吉田商务广场E栋311室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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