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武市农田建设项目服务中心2021年高标准农田建设绩效评价、财务竣工报告服务项目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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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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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HY-21008CG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灵武市农田建设项目服务中心2021年高标准农田建设绩效评价、财务竣工报告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1年10月21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因受疫情影响,本项目原开标时间(投标文件递交、保证金交纳时间)为2021年11月12日9:00分,现变更开标时间(投标文件递交、保证金交纳时间)为2021年11月26日9:00分。招标文件中其他事项不变。 供应商注意事项:1.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仅限1人参加开标会议。 2.凡宁夏行政区域外人员入宁,须持48小时内有效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结果证明;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人员入宁,须按规定完成7天居家健康监测后方可进场。3.各潜在投标人须提前协调疫情防控相关事宜并做好应对措施,需全程佩戴口罩。配合工作人员做好防疫工作。
更正日期:2021年11月08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请各响应人在投标报名至开标前及时关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政府采购项目“澄清/变更公告”栏,你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如有新的疫情防控相关公告及通知等,以最新内容执行。采购人与采购代理机构不再以其它方式通知。响应人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的,其后果自行承担。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灵武市农田建设项目服务中心
地址:灵武市灵州大道
联系方式: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环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宁夏银川市兴庆区贺兰山路帕克中心B座
联系方式: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贾惠霞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HY-21008CG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灵武市农田建设项目服务中心2021年高标准农田建设绩效评价、财务竣工报告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1年10月21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因受疫情影响,本项目原开标时间(投标文件递交、保证金交纳时间)为2021年11月12日9:00分,现变更开标时间(投标文件递交、保证金交纳时间)为2021年11月26日9:00分。招标文件中其他事项不变。 供应商注意事项:1.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仅限1人参加开标会议。 2.凡宁夏行政区域外人员入宁,须持48小时内有效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结果证明;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人员入宁,须按规定完成7天居家健康监测后方可进场。3.各潜在投标人须提前协调疫情防控相关事宜并做好应对措施,需全程佩戴口罩。配合工作人员做好防疫工作。
更正日期:2021年11月08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请各响应人在投标报名至开标前及时关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政府采购项目“澄清/变更公告”栏,你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如有新的疫情防控相关公告及通知等,以最新内容执行。采购人与采购代理机构不再以其它方式通知。响应人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的,其后果自行承担。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灵武市农田建设项目服务中心
地址:灵武市灵州大道
联系方式: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环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宁夏银川市兴庆区贺兰山路帕克中心B座
联系方式: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贾惠霞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