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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学生餐厅附属工程施工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新建学生餐厅附属工程施工
(招标编号:LYG-SSDL2021059)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连云港市,赣榆区
一、招标条件
本新建学生餐厅附属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
59.1万元,招标人为连云港市城头初级中学。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
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详见工程量清单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新建学生餐厅附属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新建学生餐厅附属工程)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并
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投标人须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在有效期
内)。
3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4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
造师资格,并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在有效期内),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③在其他企业担任法定代表人或分公司负责人。;
本项目不许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1年11月01日 15时40分到2021年11月05日 17时30分
获取方式: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021年 1月 1日至 021年 1 5 ,每日上
午08:30~11:30,下午14:30~17:3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11月11日 14时30分
递交方式:苏世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连云港分公司(赣榆区黄海东路三兴建工大厦九
楼902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1年11月11日 14时30分
开标地点:苏世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连云港分公司(赣榆区黄海东路三兴建工大厦九
楼902室)
七、其他
新建学生餐厅附属工程施工招标公告(第二次)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建学生餐厅附属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 级部门 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云港市城头初级中学 ,建设资金来自 政拨款 ,项目出资比例为 00% 。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连云港市赣榆区城头初级中学院内
2.1.2建设规模: 详见工程量清单
2.1.3招标控制价:59.1万元
2.1.4工期要求:60日历天
2.1.5 质量要求: 执行国家现行验收标准,等级为合格
2.2招标范围:新建学生餐厅附属工程施工,含雨污水管网、污水过滤沉淀池、给水管道、
消防管道、道路硬化、新建食材物资库房施工,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须具备 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在有效期
内)。
3.3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3.4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
建造师资格,并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在有效期内),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③在其他企业担任法定代表人或分公司负责人。
3.5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自2019年11月01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
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自2020年11月01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
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自2021年08月01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
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3.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
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
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投、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
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
的;
(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
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本工程执行苏清办【2014】5号文、连清办【2014】4号文、连清办【2014】16号文、
连清办【2015】6号文、连清办【2015】9号文、连清办【2015】15号文、连清办【2016】2
号、苏清办【2015】9号、苏清办【2016】7号文、连清办【2017】5号文、连清办【2019】3
号文、连清办【2020】3号文、连清办[2021]3号、苏清办【2017】6号文、苏清办【2018】4
号文、苏清办【2019】3号文、苏清办【2020】2号文、苏清办【2021】5号等文件,凡是
出现在上述文件中的投标单位和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投标将被否决。
(2)本工程执行连建发【2018】96号“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投拆处理程
序》的通知”;连建发【2018】95号“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工作的意
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
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
中国”或“信用江苏”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
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3)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苏建招函〔2017〕12号执行。
投标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无市场不良行为(应在公示期内的不良行为)、投标人无借牌挂靠等采
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投标人承诺书”)。市场不良行为省内以江苏
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为准,省外以各省(含地级市及以上,不含县级市、县(区))行业管理
网站(建设主管部门及公共资源交易部门)为准。(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本工程执行苏建招函【2018】17
号文。由投标人自行承诺并扫描上传投标文件中(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说明:无行贿犯罪承诺必须反映投标人(超过3年)、法定代表人(超过5年)、项目负
责人(超过5年)无行贿犯罪记录。具体时间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
(4)投标单位拟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劳动合同(有
效期内)、近6个月(2021年04月—2021年09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纳凭证(加盖
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等证明材料,全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异
议投拆)等投标过程的各项活动。
(5)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6】214号文、苏建建管[2017]236号文及相关问题解释的规
定,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经理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
施工合同备案时,项目经理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施工合同备案系统,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需
在企业已注册(或备案)的人员库中勾选后自动生成。(重要提醒:投标人请慎重考虑项目
部关键岗位人员的安排,确保施工合同按时备案,否则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给招标人造成
损失的还需赔偿)。
(6)本工程执行江苏省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
第6号)、连建发[2019]182号文,关于企业资质动态核查,各投标单位在投标前应自觉、
主动查验本企业资质动态监管情况,核查结果不合格的,不得参加投标。由投标人在投标文
件中作出书面承诺,若投标有效期内企业资质核查不合格,将主动放弃中标资格。需要办理
施工许可证的,承诺期限延伸至施工许可证办理完成之日。对于弄虚作假的企业,将按规定
记录失信行为,并取消其投标、中标资格,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核查资质指招标文件所
要求的相应资质)
(7)外省建筑施工企业必须提供资质核验书,详见以下文件:外省投标人执行“苏建规字

2010〕7号”文,省内市外投标人执行连建管[2018]215号文件。
(8)资格审查申请书的内容不得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3.8本次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1年 11月 01日至 2021年 11 月 05 日,每日上午08:30~
11:30,下午14:30~17:3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
4.2投标申请人需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营业
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开户许可证(基本存款账户信息)、项目负责人的
建造师注册证书、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在有效期内)、项目负责人
与投标单位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及投标企业为其缴纳连续6个月(2021年04月至2021年09
月)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到苏世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连云港分公司(赣榆区黄海东路三兴
建工大厦九楼901室)(节假日除外),进行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购买并参加投标工作。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任何逾期或延迟递交的资料,均不予受理。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1 年 11月 11日下午14时3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低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如下:
7.1评标入围
本招标项目入围方法采用方法一,全部入围,即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全部进入后续评
标程序。
7.2评标标准
7.2.1本项目采用合理低价法,仅以投标报价作为评审因素。评分采用百分制,评分计
算过程中的偏离率和分值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
序推荐三名中标候选人,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
在推荐中标候选人时,如因投标人的评标价、综合得分相同而影响排序,原则上综合得分相
同的应以评标价较低的优先,评标价相同及其它情形应以抽签方式确定排序。
7.2.2投标报价(100分)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评标价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6分,评标价高于
评标基准价1%,扣0.9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方法三: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次低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
说明: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评委评审和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
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8.投标保证金数额
人民币壹万壹仟元整(¥:11000.00元),递交方式:投标保证金必须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
时间前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汇到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专用帐户。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上发布。
10.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连云港市城头初级中学
地址:连云港市赣榆区城头镇
联系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代理公司:苏世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赣榆区黄海东路三兴建工大厦九楼901室
联系人: 王工 联系电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连云港市赣榆区教育局。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连云港市城头初级中学
地 址:连云港市赣榆区城头镇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子邮件:865716255@qq.com
招标代理机构:苏世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 连云港市赣榆区新城黄海东路三兴建工大厦九楼901、902室
联 系 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子邮件: 865716255@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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