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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浦城县委宣传部公益广告灯箱、广告牌采购及安装项目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1、原公告项目名称:中共浦城县委宣传部公益广告灯箱、广告牌采购及安装项目。

2、原公告项目编号:[350722]MY[GK]2019005。

3、首次公告日期:2019年12月6日。

4、更正(补充)事项及内容:

接采购人通知,招标文件变更内容如下:

(1)本项目合同包1预算金额(最高限价)调整为人民币壹佰零玖万伍仟元整(¥1095000.00)。投标报价超出最高限价将导致投标无效,敬请注意: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不能诚信履约的,应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应评标委员要求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还应要求其一并提交有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将其作为投标无效处理。

(2)投标保证金变更为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

(3)2020年1月2日北京时间上午9点整,采购人将集中统一组织投标人进行现场实地堪察,以便于投标人进一步了解项目情况,利于其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自行安排交通车辆,自行负责交通、人身安全。具体联系方式见招标文件。

(4)采购人提供本项目施工设计图、宣传内容设计图、预算书。因更正公告无法上传上述文件,各潜在投标人请及时向招标代理机构索取,利于其编制投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电子邮箱以电子文件的方式发送。

(5)原招标文件第四章资格审查与评标,7.2评标标准②技术项变更为以下内容:

②技术项(F2×A2)满分为61分。

评标项目

评标分值

评标方法描述

投标技术、商务响应情况

55

根据各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内容及要求中各项技术要求的逐项应答情况并结合相关佐证材料(若有)由评委进行评议并评分,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55分,每负偏离一项扣2分,扣完为止。正偏离不加分。投标人须提供详细的技术规格和商务偏离表,评委依据技术规格和商务偏离表及提供佐证材料进行评分。评标过程中若发现虚假材料的,其投标无效,若在中 标后和执行合同过程中发现其提供虚假资料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还需另行支付相应的赔偿并负相关责任。评标过程中无论是否有对原件进行核实,投标人都必须对其提供各种资料、说明的真实性负责。

浦城县余乐高速出口正对面205国道旁钢结构单面广告牌

3

投标供应商根据对现场的勘察,针对浦城县余乐高速出口正对面205国道旁钢结构单面广告牌的现场环境进行勘察并形成文字材料,对该项目提出合理化施工方案建议的,由评委进行横向评议并评分:合理、可行、实用得3分->3分;基本合理、基本可行、基本实用得1分->1分;不合理、不可行、不实用,不得分->0分。

余乐高速出口至梦笔大道与205国道交汇、浦城南高速出口正对面路口至上水南桥头共181对灯杆灯箱

3

投标供应商根据对现场的勘察,针对余乐高速出口至梦笔大道与205国道交汇、浦城南高速出口正对面路口至上水南桥头共181对灯杆灯箱的现场环境进行勘察并形成文字材料,对该项目提出合理化施工方案建议的,由评委进行横向评议并评分:合理、可行、实用得3分->3分;基本合理、基本可行、基本实用得1分->1分;不合理、不可行、不实用,不得分->0分。

(6)原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变更以下内容:

①原“(二)技术参数要求(该项目须严格按照供应商提供的具有国内建筑工程建筑设计资质单位出具的施工图纸施工)”变更为“(二)技术参数要求(该项目须严格按照采购人提供的施工图纸施工)”;

②原“第(1)点3、宣传内容(投标人需提供设计图)” 变更为“3、宣传内容(按采购人提供的设计图纸制作)”;

③原“第(2)点3、宣传内容(投标人需提供设计图)” 变更为“3、宣传内容(按采购人提供的设计图纸制作)”。

5、更正(补充)后购买采购文件时间、地点、方式: 采购文件随同本项目采购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fujian.gov.cn)注册会员,再通过会员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进行报名及下载采购文件,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6、更正(补充)后网上报名:不变,至2019年12月31日北京时间18点整。

7、更正(补充)后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延期至2020年1月9日北京时间上午8点30分。

8、更正(补充)后开标时间(系统引用时间)及地点:2020年1月9日北京时间上午8点30分。南平市浦城县德秀大道里塘路42号。

9、采购人名称:中共浦城县委宣传部

    地址:南浦街道五一三路132号

    项目负责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10、代理机构名称:南平市闽源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平市浦城县德秀大道里塘路42号

    项目负责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邮箱:1308276162@qq.com




                                                                       南平市闽源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19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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