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胜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仪器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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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胜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仪器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1-11-03
永胜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仪器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公告
采购概况
采购人与采购代理
详细公告内容
附件信息
采购文件
温馨提示:
1、采购人对公告、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2、供应商办理以下手续后方可投标,有关服务指南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1)企业需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注册;
(2)办理企业机构数字证书和法定代表人数字证书;
(3)供应商(或联合体代表)需携带用于加密的数字证书在开标会上进行解密。
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在公告规定时间,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登录【我要投标】,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采购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4、缴纳投标保证金。
供应商(或联合体代表)须按采购文件要求的投标保证金账户,通过企业基本账户(须与企业进行注册时填报的账户信息一致)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转账完成后,使用供应商(或联合体代表)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系统,进入“确认投标保证金”菜单,查看保证金缴纳情况并进行确认,最后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供应商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
5、递交投标文件。
(1)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用供应商(或联合体代表)企业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我要投标】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见平台中系统帮助;
(2)供应商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签名确认的,视为未递交;
(3)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后,供应商还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开标现场递交刻录投标文件的光盘,详细要求见招标文件说明。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光盘),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6、重新采购项目(重新公告)的网上截标工程,需要重新上传投标文件。
发布时间:2021-11-03
永胜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仪器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公告
采购概况
项目名称: | 永胜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仪器设备采购项目 |
项目编号: | ZC530722202100020 |
采购类别: | 货物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采购人与采购代理
采购人: | 永胜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采购联系人: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采购人联系电话: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采购代理机构: | 云南泰熙招标有限公司 |
采购代理联系人: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采购代理联系电话: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详细公告内容
包件编号: | ZC530722202100020001001 |
包件名称: | 永胜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仪器设备采购项目-1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1-11-25 09:00 |
采购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2021-11-10 17:00 |
开标地点: | 开标室(永胜县3楼) |
开标方式: | 网上开标 |
预算价(万元): | 180.810000 |
采购内容: | 微生物鉴定系统(含手工鉴定软件) 酶标仪 自动洗板机 空气微生物采样器 生物安全柜 暗视野显微镜等 具体详见货物需求一览表 |
要求供应商资质等级: | 3.1 营业执照(三证合一) 3.2 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第一类医疗器械除外) 3.3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18年~2020年任意一年的财务报表或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成立不满1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企业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相关材料,提供近一年内连续三个月的证明材料 3.4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5 信用查询:按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相关要求,投标人应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没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信用查询记录起止时间:本项目公告发布以后(含发布当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 3.6 经销商(作为代理)的资格声明 3.7 供应商承诺书 3.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 3.9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对同标段货物同时投标; 3.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以上资格条件必须同时具备; 3.11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是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银行转账 |
投标保证金金额(万元): | 2 |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 2021-11-25 09:00:00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附件信息
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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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文件
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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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
1、采购人对公告、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2、供应商办理以下手续后方可投标,有关服务指南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1)企业需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注册;
(2)办理企业机构数字证书和法定代表人数字证书;
(3)供应商(或联合体代表)需携带用于加密的数字证书在开标会上进行解密。
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在公告规定时间,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登录【我要投标】,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采购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4、缴纳投标保证金。
供应商(或联合体代表)须按采购文件要求的投标保证金账户,通过企业基本账户(须与企业进行注册时填报的账户信息一致)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转账完成后,使用供应商(或联合体代表)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系统,进入“确认投标保证金”菜单,查看保证金缴纳情况并进行确认,最后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供应商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
5、递交投标文件。
(1)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用供应商(或联合体代表)企业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我要投标】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见平台中系统帮助;
(2)供应商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签名确认的,视为未递交;
(3)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后,供应商还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开标现场递交刻录投标文件的光盘,详细要求见招标文件说明。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光盘),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6、重新采购项目(重新公告)的网上截标工程,需要重新上传投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