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庞光街道四八八(二期)项目清表渣土外运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庞光街道四八八(二期)项目清表渣土外运项目采购项目潜在的供应商可在西安市高新区丈八街办团结南路35号高新新天地2号楼2402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11-17 14:30:00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ZHPM-ZC-21616
2、项目名称:庞光街道四八八(二期)项目清表渣土外运项目
3、预算金额:2,796,307.92元
4、最高限价:
2,796,307.92元
5、采购需求:
庞光街道四八八(二期)项目清表渣土外运项目,1项,
采购预算: 2,796,307.92元,
项目概况: 庞光街道四八八(二期)项目位于鄂邑区庞光街道正村和新寨村行政范围内。北临新寨村村庄;东临机耕路,南临西安环线,西临新寨村出村路。垃圾运距约60公里。总挖方量为24315.721立方米。,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清表渣土外运
6、合同履行期限:2021-11-22 00:00:00
至 2021-12-01 00:00:00(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
响应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磋商的只须提交其身份证原件,被授权人须为本单位人员,且要求提供磋商前六个月内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以上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税务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3)供应商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及以上(含临时)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资格及其本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或供应商须具有西安市建筑垃圾处置(运输)证;(4)财务状况报告:提供上一年度经审计的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开标时间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5)税收缴纳证明:提供上一年度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6)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上一年度至今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7)书面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本项目拒绝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供应商参与);(8)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9)提供供应商近三年未受过行业处理和相关行政处罚的声明函;(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提供声明)
三、
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
时间:即日起至2021-11-09 17:00:00

地点:西安市高新区丈八街办团结南路35号高新新天地2号楼2402室
方式:现场购买/邮寄
售价:
免费赠送
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四、
响应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 2021-11-17 14:30:00
地点:西安市高新区丈八街办团结南路35号高新新天地2号楼2402室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3)《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4)《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5)《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6)《财政部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7)《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8)《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9)《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2018〕23号);(10)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西安市鄠邑区庞光镇人民政府
地址:西安市鄠邑区庞光街道府前街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 话:029-87303582
传 真:719800087@qq.com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中昊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西安市高新区团结南路35号高新新天地2号楼2402室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八、附件:
中昊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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