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仆寺农村商业银行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系统采购项目变更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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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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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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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受内蒙古太仆寺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委托,于2021年10月18日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内蒙古招标投标网发布了“太仆寺农村商业银行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系统采购项目(项目编号:FAHXM2021-JZCS-FW-107)”采购公告,现根据锡林郭勒盟疫情情况,对公告做如下变更:
根据《锡林郭勒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公告第49号》,结合当前疫情情况,本项目采取不见面开标方式开标。
已报名供应商须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制作响应文件,并在磋商截止时间之前,邮寄至采购代理机构处,供应商无须委派人员现场参加开标。
已报名供应商请按下列要求密封并邮寄响应文件:
1.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应分别单独密封,并在封套上载明“正本”、“副本”字样;
2.“首轮报价表”单独密封递交(同时响应文件中也必须含有此表);
3.响应文件电子版1份单独密封递交;
4.二轮报价表格式可与首轮报价表相同,本次磋商为二轮三轮合并报价,已报名供应商将二轮报价表制作好后单独密封并邮寄,不得将二轮报价表制作于响应文件中;
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除响应文件中须制作外,还需单独邮寄一份,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无需密封;
6.密封时需用密封条进行粘贴密封,每一密封条上应注明“在 年 月 日 时之前不准启封”的字样,密封条上应加盖供应商公章。
公告中其他内容不变。
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
2021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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